素材埃德蒙 福赛特《自由主义传》

本书的主角是一位胜利之神。但这位神有点儿神经质,它焦虑于自己为何取得胜利、是否真的胜利了,以及如果胜利了,这种胜利能够持续多久。它问自己:我是谁?我崇拜的偶像是谁?它担忧自己能否担当得起这份胜利,还是说自己仅仅是一个继承者,下一位神已经在排队等候。对于一位受到广泛崇拜的神来说,这种自我怀疑是令人吃惊的。但它同时还是一位不虔诚的神,它发迹于对其他权威的挑战,甚至是质疑权威这个概念本身。它告诉人们,对于自己的宗旨,人们只有在认同的前提下才需服从。离开这位神,我们便很难描绘这个世界;但尽管如此,却没有人十分确定这位神为何物,或者它为何让人感觉不可或缺。这位神的名字便是“自由主义”。(参考我的文章《作为信徒,你是泛信徒,狂信徒,虔信徒,正信徒等等的哪一种》)

自由主义既没有开国神话,也没有出生年月。对于其智识根源,只要你有精力或者好奇心,可以一直追溯下去,但直到1815年之后它才成为一种横跨欧洲―大西洋世界的政治实践,在此之前则名不见经传。(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实践)

现在来说说第二个指导理念。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的权力是桀骜不驯的,永远不要指望权力会自我检点。如果没有抵抗或者制衡,一些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权力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专断和独尊,无论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还是社会权力。自由主义所谓的抵抗权力,往往是消极的抵抗。它要求的是拒绝服从,避免出现单一而具有支配性的利益、信念或阶级。

自由主义的第四个理念认为,以权力之傲慢,在它如何对待人民的问题上,是存在道德界限的。人民要享有权利,但是有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让权力尊重人民。这种尊重也是消极意义上的尊重。它划定权力所不能涉足的领域;权力不能阻碍或侵犯人们自主选择的事业或信仰。这种尊重一旦被民主接纳,就会禁止权力将任何人排除在自由主义的保护之外。

本着对权力的抵抗、对进步的信任以及对人的尊重,永无止境的冲突和永不停息的变化中寻找秩序。(哈耶克的《规则与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