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域外創新創業平臺扶持政策摘要

泰安市域外創新創業平臺扶持政策摘要

支持措施:

扶持的對象是在泰安市轄區內依法註冊並納稅的企業或園區,在重點人才來源國家(地區)和國內重點中心城市建設建立,並在泰安實現核心技術產業化的離岸研發中心、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和市外孵化器。對平臺發展方向清晰,服務功能健全,運營主體明確,建有固定的研發場所及必需的研發條件,擁有穩定的研發團隊和經費來源,依託單位對其實際控制(股份大於 50%),核心技術在泰安落地轉化並取得一定效益的,根據評價結果,分 200 萬元、150 萬元、100 萬元三個層次,給予支持。

支持流程:

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報各縣(市、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泰安旅遊經濟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初審,將符合條件的彙總後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論證,必要時進行考察或答辯。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後,市科技局提出扶持資金髮放建議方案,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按照《泰安市招才引智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泰政辦字〔2018〕36 號)規定程序,由市財政局和基金管理公司撥付相關資金。

業務諮詢: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699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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