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未成年人不起訴宣告訓誡會(734)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734)

“一時的見財起心,沒有想到有這樣的後果...既傷害了自己,也影響了家人。經過這件事以後,我一定好好學法,好好守法,謝謝檢察官、警官今天給我的這個機會,也謝謝你們的教誨和幫助!”

在天門市人民檢察院未檢辦案區內,涉嫌盜竊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王(化名)在不起訴宣告訓誡會上表態道。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734)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734)

2017年6月的一天晚上,小王和朋友在網吧上網後離開時,看見網吧門前停著一輛摩托車,因為手頭緊,就見財起心,將摩托車盜走。經鑑定,摩托車價值5000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天門市人民檢察院考慮到小王系初犯,且到案後認罪悔罪,具備幫教條件,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在考察期滿後,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按照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特殊程序在未檢工作區對其進行了宣告和訓誡。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734)

近年來,天門市人民檢察院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堅決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注重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感化,並加大規範化建設力度,於2018年底建成漢江轄區內首家規範化未檢工作區,以規範化硬件設施助推未檢工作發展。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734)

文字丨夏中心

審核丨陽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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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天門市人民檢察院3月4日-3月8日出庭公告(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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