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查!查办案值1.9亿以销售珠宝首饰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

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销售珠宝首饰为掩护,通过推荐消费者在“唯宝汇商城”免费注册的方式,使消费者成为会员。会员分为四个等级:普卡、银卡、金卡、钻卡,分别需要一次或累积购买3000元、6000元、12000元、36000元等价格的珠宝首饰,即获得双倍积分,积分可以等同于现金使用。

该公司经营模式分为:区域代理模式、 推荐厂家收益模式、推荐商家收益模式、推荐消费者受益模式。在推荐消费者受益模式中,为了奖励会员发展更多的下线,制定了多项奖金制度,分别设有推荐奖、平衡奖、管理奖、团队福利、公司分红。通过该公司设立的收益模式和奖金制度,我们可以认定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是以销售珠宝首饰为掩护,以销售珠宝的业绩为团队计酬依据,鼓励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团队计酬”式经营模式,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传销行为。

查处过程

2016年12月22日,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河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函件后,立即组织执法力量以例行检查为由对该公司进行了初步核查,现场有珠宝首饰展示大厅和二十多人的办公区。通过对其网站的检查和会员情况的摸排,以及原重庆市工商局监测结果,初步确定其有涉嫌传销的经营行为。

由于涉嫌网络传销的案件案情复杂,2017年2月26日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6人专案组。经执法人员调查,河北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的“唯宝汇”商城所销售的珠宝首饰,属于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富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传销行为,该局于2017年2月26日对富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特点对这家电子商务公司的网站服务器进行了跟踪,同时捕获了部分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初步掌握了服务器的准确位置。2017年3月9日,执法人员获取了该公司的服务器数据信息,同时对提取的服务器数据信息进行解码处理,经过近1个月的时间对提取回来的几十万条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筛选、比对、分析,获得了会员关联信息和分红转账的数据链。随后,执法人员分别对重要证人进行笔录询问,对几百名会员和供货商进行电话询问,摸清了公司传销行为的运营模式、会员条件、积分返还、团队计酬等方式,确定了有业务关系的几个公司之间的联系,最终对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传销行为的认定提供了充足的证据。

体会

该案由总局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监测发现、总局和地方局分流转办、案发地办案机构线下核实和调查处置等,较完整体现了打击网络传销“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应用路径和实践成果。

建立完善的打击传销机制和专业的打击传销队伍是新形势下遏制传销蔓延的迫切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应与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案情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侦查技能先进、强制措施得力等优势调查取证。同时,我们还应扩大案件分析、研究范围,邀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指导案件查处,有效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

(此文为打击传销案例事例征集活动获奖作品)

本文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 王静 供稿,原文刊载于《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2018年第24期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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