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鉅貪”案款是如何執行的?最高法這麼說

落马“巨贪”案款是如何执行的?最高法这么说

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共依法審結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117件117人。

劉貴祥表示,201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有個重要內容是,對貪汙賄賂犯罪增加了“罰金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為確保“罰金刑”適用的有效性和嚴肅性,專門出臺一個司法解釋。在這個司法解釋中,依託於主刑,分層次地規定了適用“罰金刑”應該把握的標準。從這個標準上可以看出來,對貪腐犯罪的“罰金刑”適用標準要遠遠高於一般犯罪“罰金刑”的適用標準。司法解釋中還明確規定,對於沒有追繳到案的犯罪分子非法所得,要一追到底,不設時限,隨時發現隨時追繳。

劉貴祥表示,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共依法審結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117件117人。其中29人被判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88人被判處罰金、沒收部分個人財產。財產刑全部執行到位。絕大多數犯罪分子的貪汙所得被全部追繳。

曹夢雅 劉超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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