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朋友!2019年7月1日起,學校區域將限速30公里

昨日上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等646項國家標準,涉及道路交通、可持續發展、養老服務、海洋探索等多個領域。其中在道路交通領域,在《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8部分:學校區域》國家標準中提出,在學校區域放大標誌尺寸、加強標誌反光性,並從速度限制和停車管理兩個角度入手,降低學校區域交通安全風險。該項強制標準將於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司機朋友!2019年7月1日起,學校區域將限速30公里/小時

學校區域所有入口處均設置“30”的限速標誌,即學校區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過每小時30公里。該項強制標準規定,學校區域的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應與其他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相協調。警告標誌的底色宜採用熒光黃綠色,輔助標誌的底色可採用熒光黃綠色。

學校區域的起點前、兒童經常出入的地點前以及直接通往校門的路口前,應設置相應的注意兒童、注意行人警告標誌。學校區域可設置禁止鳴喇叭標誌,禁止鳴喇叭的時間和範圍可用輔助標誌說明。

進入學校區域的道路上設置限制速度標誌,可用輔助標誌說明限制速度的時間。學校區域的所有入口處設置區域限制速度標準,根據道路與交通條件,可在道路兩側同時設置。

標準中劃定的學校區域是指: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校門上、下游150米半徑範圍內的道路。學校區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過30公里/小時。學校區域限速及警告標誌的尺寸宜適當放大。學校門前交叉路口、出入口易發生臨時停車造成堵塞的範圍,宜設置規定的網狀線。學校門前一定範圍內宜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或限時長停車標誌。

注意兒童或注意行人警告標誌宜設置在限制速度標誌前適當位置。根據需要進入限速路段或限速區域前可採用減速丘、壓縮行車道路寬度等措施,同時應設置相應警告標誌和標線。

設置了校車專用停車位或者校車停靠站點的,應設置校車專用停車位標誌或校車停靠站點標誌以及校車專用停車位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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