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保姆杀手案:猎杀保姆求财,后残杀亲生女儿

吉林保姆杀手案:猎杀保姆求财,后残杀亲生女儿

张舒红

张舒红,吉林市人,2013年51岁,身高1.60米,本身患有小儿麻痹,虽然腿部有疾病,但上身很壮,与父母同住,其父亲为高级工程师,每月工资都贴补张舒红一家用。张舒红也曾在多年前开过饭店,但后来因多种原因生活每况愈下。 张舒红的第二任妻子李艳秋以前也是一名保姆,是张舒红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雇的。后来,张舒红的父母相继去世。“她对我家很好,功劳很大。”在张舒红看来,他与李艳秋感情很好。 几年前,在一次偶然中,张舒红算命时听说,自己活不过53岁。当时张舒红患有糖尿病,身体本身就不好,他认为算命说得很准。他想在死之后,能给李艳秋留下点财产,让她生活好些。于是,在2009年开始,他便预谋以图财为目的害命。曾多次在吉林市东市场的劳务市场以招聘保姆的方式选择受害人,然后加以残害,直至8.17案发。

一段感情

刚结婚时生活很甜蜜

一张泛白的黑白照片,如今仍然每天都摆放在小淑的床头。虽然她已另外成家,但心里仍放不下多年前失踪的女儿张欣。“他的事情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小淑伤心地说。

时间回溯到1982年以前。小淑也患有小儿麻痹。一天,小淑到医院看病时,偶然间遇见张舒红的父亲。当时张舒红也在同一个医院看病。短暂的接触后,张舒红的父亲认为小淑为人不错,于是很快张舒红来到了小淑的病房,两人就这样相识,进而相恋。

“刚结婚时,我们打仗从不动手,只有小争执。”回忆当年,小淑说,1982年,她和张舒红结婚。新婚时期,两人苦心经营自己的小家。当时他们开了一个小吃部,她在店里张罗,张舒红则负责进货等等。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幸福的小夫妻,有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结婚4年未有子女

借哥哥的“种”生娃

与许多家庭一样,小淑和张舒红也非常希望有个孩子,但结婚4年,两人一直没有孩子。“我检查过,一切正常。”小淑说,有一次,她在家里发现了丈夫的检查病历,“是他的原因。”

后来的一天,张舒红的哥哥来找小淑谈话,大概内容是想和小淑生个孩子,等张舒红他们老了,也有人养老。“开始我没同意,坚决反对,后来……”小淑说,就这样,1987年,女儿张欣降生了。

小淑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她从来没有和张舒红提起过,小淑认为,这事张舒红是知道的,是商量出的办法。

疑丈夫外边有人

最终导致离婚

小淑回忆说,离婚当天,张舒红曾说过:“我现在才知道离婚的痛苦。”

在婚后的一段时间里,小淑发现张舒红在外边有女人,为此两人曾发生过争吵。后来小淑提出离婚,而张舒红表示,让小淑不要管自己。“他说管我吃的、戴的,让我不要管他。”小淑说,她和张舒红离婚,女人是关键。“他离不开女人。”

记者从小淑提供的离婚书上看到,两人离婚的时间是1991年12月25日,女儿张欣判给小淑抚养。1991年12月26日,张舒红邀请小淑及女儿一起游玩一天。此后,一家三口就再也没有一起聚过。

他对女儿很好

但女儿并不领情

“女儿可聪明了,还漂亮。”摸着女儿的照片,小淑说,张欣降生后,张舒红非常高兴,很疼爱张欣,每次外出都要给张欣买东西。“有一次,一下子就给女儿买了6双皮鞋。”小淑说,可即便这样,女儿对爸爸也不领情。

“那时候女儿学舞蹈,她宁可小跑去学校也不坐爸爸的电动车。”小淑说,直到现在,她也不明白女儿为什么这样对待张舒红。因为张欣并不知道自己不是张舒红亲生的。

小淑说,她和张舒红离婚一段时间后,张舒红曾表示想带着女儿。考虑到当时张舒红的条件还可以,由他抚养,对张欣今后的发展有好处,小淑最终同意将女儿改判给张舒红。“他那么喜欢女儿,怎么能杀了她呢。”到现在,小淑也想不通其中缘由。

回到他家没多久

女儿便被发现失踪了

1998年7月,张欣回到张舒红家。5天后,学舞蹈的老师说张欣没来上课,小淑便让母亲去张舒红家看看,结果途中母亲出了车祸。几天后,小淑的父亲又来到张舒红家,正遇见张舒红要出门,提起张欣,张舒红称张欣已经回妈妈家了。

小淑说:“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孩子丢了,于是到处找。”在小淑家,记者看到当年小淑一家寻找张欣张贴的及刊登在报纸上的寻人启事。而后,小淑也曾找张舒红一起寻找,但一直没有结果。

一种说法

认为女儿没死 而是被张家带走

小淑告诉记者,她并不相信张欣已经遇害。因为在张欣丢失后不久,她曾遇见过一位老邻居。邻居偷偷告诉她,张欣并没丢。“迟早要回来的。”邻居的话让小淑疑心顿起。

小淑的弟弟也告诉记者,张欣刚丢的时候他曾去过张舒红家,并要求张舒红一家一起寻找张欣。“我发现他们并不积极。”小淑的弟弟说,为这事他还和张舒红一家争吵过。小淑一家怀疑,张欣并没有失踪,而是被张家带到了国外。而张舒红之所以称杀死了张欣,就是为了不让小淑找女儿。

对于此事,记者试图联系警方和张欣在吉林市的其他亲属,但均没有联系上,因此张欣到底是否遇害,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家中曾藏匿枪支 每天枕着刀睡觉

据小淑讲,张舒红在家算命,家里有很多算卦的书。每年张舒红都以买书的名义到南方去一趟。而回来后,小淑就发现家里多了许多“凶器”。

“他有一把枪,还有三颗子弹。”小淑说,她曾看见过那把枪,而且在两人离婚时,小淑举报后那把枪就将被当地派出所收走了。此外,张舒红每天睡觉时,枕头下边都会有刀、剪子等。

据小淑讲,两人离婚前,曾经打仗动过手,张舒红将她狠狠打了一顿。“幸亏我跑得快,否则……”至今,小淑还保存着当初的法医验伤意见书。

张舒红手很巧 办事能力强

在采访中,提起张舒红,大家都说他办事能力强。

“看人总笑呵呵的,办事很有能力。”小淑的弟弟说,张舒红自己会画画,以前家里有很多他自己画的画。

此外,张舒红还会修表、修电器,邻居、朋友有需要帮忙的,他都会去帮。“很傲,一般人他都看不上。”小淑说。

警方调查嫌犯

多年前被抓一事

被害人李春花的父亲曾表示,张舒红曾在2000年左右被抓。此外,李艳秋的父亲李福祥说,除了2000年张舒红被抓以外,自己和张舒红也曾被警方带走调查。但经过调查后,张舒红却被放了。“当时也不知道啥事,事后也没问过张舒红。”李福祥说。

对于这两次被抓的事情,吉林市公安局党委已经获知,并高度重视,正准备对此事展开调查。

一失踪者

李春花当年

被两名年轻女子领走

李春花家住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五里桥村6社,1998年初,李春花和妹妹及村里的一男两女一起到吉林市打工。“都在饭店工作,本想在一起的。”时隔多年,当初与李春花一同出去打工的大红(化名)回忆说,他们在吉林市东市场附近的劳务市场找活时,大家都找到了饭店服务员的工作。

“有两个20岁左右的女子将李春花领走。”大红说,当时服务员的工资是300元每月,而这两个女子给出350元的月薪,李春花就跟着她俩走了。“当天晚上其他人都到我妹妹家了,就她没回来。”大红说,那个年头他们都没有手机,家里也没电话,就约定晚上到亲属家集合,结果当天一起出来打工的人中,只有李春花没有回来。

失踪1年后家里接神秘信

“说姐姐被拐卖了”

提起李春花,李春花的妹妹眼含泪水。她说,在姐姐失踪大约1年后,1998年末的时候,家里突然接到来信,大体内容是姐姐被拐卖了。而后不长时间,家里再次接到来信。李春花的父亲当时就把信送到了警方,警方也开始进行调查。

据李春花的父亲讲,当时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最后怀疑到张舒红的身上。在2000年的时候,警方曾将张舒红抓起来询问,当时一同被带走的还有李艳秋。“后来就把张舒红抓了。”李春花的父亲一边给外孙子提裤子一边说,如果李春花还活着,也应该有孩子了。他告诉记者,张舒红被抓后不久又被放了,而既然张舒红没事,也就说明李春花的失踪与其无关,他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一直认为女儿失踪

“她妈想她都不行了”

“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人是不是张舒红杀的。”李春花的父亲说,后来办案的那名警察调走了,家里也没接到过任何相关解释,就一直认为女儿失踪。“10多年了,她妈想她都不行了。”李春花的父亲说,女儿以前也曾出门打过工,但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不与家里人联系,李春花的母亲非常想念李春花,每天都念叨女儿。

“这次被抓后才知道是他。”李春花的父亲说,他上一次看到张舒红还是在10年前。张舒红平时很少到村子里来,他被抓几天后李春花的父亲才知道。

一种愤怒

李艳秋的父亲

没把女婿当成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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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工具

谈起女儿,李艳秋的父亲李福祥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气愤。“太不听话了,气死我了。”在李福祥看来,女儿很老实,胆子小,平时也不爱说话,而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跟家里说一声。李福祥说,张舒红在他家里从来不干活,他也没有把这个女婿当成上宾对待。平时张舒红也不到李福祥家来,两家来往并不密切。“这些年也就来过七八次吧。”李福祥说。

女儿结婚只象征性吃了饭

与女婿家关系并不紧密

“我从来不到姑姑家去,姑父不让。”李艳秋的侄子说,虽然他和姑姑的感情很好,但自从姑姑跟了张舒红后,他就没去过姑姑家。

此外,就连李福祥也很少到张舒红家去。“结婚的时候我去过一次,当时他家的老人也在。”李福祥说,女儿和张舒红怎么在一起的他也不知情,只知道女儿在他家当保姆,后来就过到一块了。李福祥说,张舒红和李艳秋结婚也说不上办,只是象征性地两家人吃了顿饭。而结婚后,李福祥也不怎么去女婿张舒红家。

吉林保姆杀手案:猎杀保姆求财,后残杀亲生女儿

指认杀人现场

提起女婿显得不耐烦

曾因其被警方询问

提起女婿张舒红,李福祥便显得不耐烦。他告诉记者,在2000年,张舒红被抓后放出来不久,有一天自己正在参加婚礼,就听说派出所的人找他。当天,他被带到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直到晚间,警方让他带路到女婿张舒红家,并把张舒红一同带到公安局。

而后,李福祥被告知可以回家了。“我没钱回来,还是民警给我拿的50块钱打车回来的呢。”李福祥说,事后,他也从没问过张舒红有关那天的事情。

受害者身份

杀7女1男并碎尸 案件被列为“部督”案经过两天的突审,犯罪嫌疑人张舒红最终交代案情。自2009年5月,张舒红就以图财为目的,先后杀害7名妇女和1名男子并碎尸,部分妇女遭受了性侵犯。共在被害人身上获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而这些钱,张舒红并没有挥霍。“他平时很节俭,不吃肉。”办案民警说,张舒红曾说过,“一条线裤你能穿两年,我能穿五年。”警方经过血迹化验和DNA比对,现已核实4名妇女及1名男子被张舒红杀害并碎尸,其他案情正在进一步梳理中。张舒红案件已被列为“部督”案件。

从警方了解到,由于尚未确定的失踪者情况不能对外公开,打捞的情况也不方便公布。 但据记者了解,9月初,警方曾用快艇在松花江上打捞,但打捞了一天也没有发现失踪者的尸块。张舒红曾供述,他碎尸后将尸块扔进松花江,位置集中在江湾大桥附近。由于这里的水位较高,水流湍急,打捞工作难度比较大。目打捞工作仍在继续。 [1]

已核实遇害者身份

李亮亮

2009年5月遇害,男,24岁,长春市人

刘凤杰

2010年7月9日遇害,女,42岁,桦甸市夹皮沟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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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庞淑云

庞淑云

2010年7月24日遇害,女,55岁,吉林市昌邑区人

张金娥

2010年8月2日遇害,女,49岁,吉林省安图县人

皮亚坤

2010年8月12日遇害,女,53岁,吉林市龙潭区人

其他未确定被害人

李春花

疑为1998年被张舒红杀害碎尸,女,当时18岁,吉林市船营区人

张欣

疑为1998年7月被张舒红杀害抛尸,女,当时11岁,张舒红的女儿(但张欣的母亲认为孩子并未遇害)

孟祥洁

疑为2010年3月21日失踪,女,当时44岁,蛟河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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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碎尸现场

2010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张舒红和李艳秋被警方抓获。据嫌犯张舒红供述,自2009年5月,他以图财为目的,先后杀害7名妇女和1名男子并碎尸。张舒红一案公布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另外,有消息称,张舒红在多年前曾因涉嫌失踪案件两度被警方传唤。

2013年12月25日下午三点,圣诞节,在吉林市看守所内的张舒红接到了一份通知书,盖着最高人民法院公章的刑事裁定书,判决他死刑立即执行。

几乎同一时间,接到同样内容通知书的还有李艳秋,张舒红法律意义上的前妻,口中的“媳妇”。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宣读裁定书的时候,还宣布了执行死刑的时间,26日9时。

2013年12月26日上午9时,张舒红和李艳秋被执行死刑。

行刑之前,李艳秋曾问张舒红,是否有想杀自己的念头。

张舒红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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