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武都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問答

陇南市武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陇南市武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養老保險”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話題。那麼,什麼人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標準是什麼?如何繳費?下面將為您解答。

一、哪些人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答: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哪些籌資方式?

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按照省政府實施辦法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從2018年開始,除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五保戶等特困群體繳費保留100元外,正常繳費居民最低繳費檔次由100元變更為200元。由參保者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本辦法設定的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三)政府補貼。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區財政對實際參保繳費100—400元的城鄉居民每人每年補貼10元,繳費500—1000元的城鄉居民每人每年補貼15元,繳費1500元的城鄉居民每人每年補貼20元,繳費2000元的城鄉居民每人每年補貼25元。

三、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五保戶等繳費特困群體,有哪些政策?

答: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五保戶供養人員本人可以不繳費,由區級財政分別為其代繳100元的養老保險費。農村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節育戶)個人繳費70元,區級財政為其每人代繳30元。

四、個人繳費有哪些規定?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16週歲、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繳費。對距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含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對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至15年。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

五、如果參保人員續費期間戶籍遷移怎麼辦?

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本省內轉移的,可隨戶籍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

六、年滿60週歲及以上人員有哪些政策?

答:在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並支付終身。

七、《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有哪些標準?

答:從2015年1月1日起,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範圍,合併發放。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10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週歲每人每月60元,80—89週歲每人每月25元。90週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89週歲補貼資金由區財政承擔。

八、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嗎?

從2015年1月1日起,建立待遇領取人員喪葬補助金制度,補助標準為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2018年全年基礎養老金為1236元),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後一個月內在戶籍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註銷證明,辦理相關手續。

九、參保人員死亡有哪些規定?

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包括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可以依法繼承,辦理退保手續;已經領取待遇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由家屬在戶籍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註銷證明,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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