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真是好消息! 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進一步明確了:“三代”的範圍、管理,稅款支付手續費的支付比例和限額等!
2月2日起,三代手續費就按新政策執行了!領取時間為每年的3月30日之前,申請日期為上個年度,沒領的快通知你們財務去領了!
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有限額了!
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不超過2%比例支付,年限額最高70萬!
不過,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因此,代扣代繳個稅,應該不受70萬限額的限制。
法規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所有企業都能領嗎?
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想要領取個稅手續費,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三代”(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的法律規定範圍。
2、財務制度健全、便於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熟悉稅收政策的專門辦稅人員。
對於絕大多數企業而言,只要企業屬於法定扣繳義務人,並按照規定履行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就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
不過,有四種情況,不能獲得稅款手續費:
1、企業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委託代徵協議規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徵義務。
2、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釦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
3、因企業自身原因,沒有及時提交稅款手續費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4、企業辦理註銷清算,在稅務註銷登記後3個月內沒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的。
作為會計
這筆錢怎麼做賬?
1、報表填列:計入“其他收益”會計科目。
依據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佈的《關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
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扣繳稅款手續費,應作為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項目在利潤表的“其他收益”項目中填列。
1、實例說明會計分錄。
舉例:某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收到21200元的個稅手續費。
1、收到返款:
借:銀行存款 21200
貸:其他收益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00
2、公司拿出1萬元獎勵財務部辦稅員:
借:應付職工薪酬 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熱點問題解答
我公司取得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收入,獎勵給了相關工作人員,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第六條第(六)項規定,“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於“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20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五)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參考《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渝地稅發〔2007〕263號)三、個人取得代扣代繳手續費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其免稅範圍界定為:發放給具體辦稅人員的手續費獎勵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擴大範圍發放的手續費獎勵,仍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代扣代繳稅款相關工作人員,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除了去領這筆錢,還有一個事情需要注意,那就是金三並庫升級,已經很多省市已經完成了,西安市社保也全部正式移交稅務,到了金三大顯神威的時候了!
(江蘇稅務通知)
對納稅人而言,“金三並庫”後,將大大縮短辦稅時間,提升辦稅體驗。
對企業來說,合併後的信息將更加全面、精準、透明,也會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如果您的賬目有問題,需要提高警惕了。
“常年虧損企業”成重點
金稅三期再次升級之後,聯合合併後的國地稅,將快速對所有納稅人信息進行整合。
1、增強金稅三期、加大稅收電子信息系統徵管功能,強化對納稅人全面涉稅業務監控功能,是首要任務。2、提高應對納稅人偷漏稅等稅收違法問題的技術手段。3、讓納稅違法分子稅收違法成本進一步增加(加大處罰力度和法律責任追究)。4、通過媒體公開違法者信息,“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隨著國地稅合併,統一行動展開。“失信者寸步難行”成為現實。稽查合併後的大數據儲存信息將更加全面,透明。日常監管納稅評估及納稅人財務數字分析抓取比對,也會更加的精準和便捷。所有數字分析隨著國地稅稽查合併,體現出更加的全面性和更強的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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