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傳播艾滋病 這樣的“人渣”該如何處罰

惡意傳播艾滋病 這樣的“人渣”該如何處罰

新浪微博上關於“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話題引起熱議。網帖顯示,標題中的“渣男”是一網名為“動物無常”的艾滋病患者,而此事之所以被曝光是因為其在社交平臺上炫耀稱:“成功傳染艾滋給一名大二女孩,這次不中就天理難容了。“動物無常”的行為在社交平臺上引起公憤,更有網友稱“這根本就是在犯罪”。(11月24日《法制日報》)

惡意傳播艾滋病 這樣的“人渣”該如何處罰

眾所周知,艾滋病是當今危害人類生命健康的傳染疾病。從傳播途徑看,性傳播是主要傳播途徑,2017年報告感染者中異性傳播為69.6%,男性同性傳播為25.5%。而一些艾滋病患者卻基於各種因素,對他人和社會進行報復,惡意傳播艾滋病。對此,相關部門理當予以重視,嚴厲懲戒這種無視他人身體健康乃至生命權益的行為。

惡意傳播艾滋病 這樣的“人渣”該如何處罰

艾滋病等特殊疾病患者自然令人同情,其理當受到社會的關愛和支持。但個別患者自暴自棄,通過各種途徑故意將該疾病傳染給他人的做法,無疑屬於內心險惡、失德違法的行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條例”等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到底該如何定罪處罰此類故意傳播艾滋病行為,“刑法”中並無專門規定予以明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那麼,現實中,一些人往往通過“一夜情”、“談朋友”等方式騙取對方信任後方傳播此類疾病,不宜認定為“賣淫、嫖娼”,也就難以追究其傳播性病罪。此外,假使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涉事人員刑事責任的話,對感染艾滋病到底屬於輕傷還是重傷尚無定論。

當然,即便沒有帶來身體上的傷害,“感染”艾滋病也將讓被害人備受煎熬,遭受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由此可見,惡意傳播艾滋病、梅毒等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極大,甚至會帶來恐慌等不可預估的後果。

惡意傳播艾滋病 這樣的“人渣”該如何處罰

因此,面對這一事關公眾心理感受和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除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預防和自我保護常識外,非常有必要嚴厲懲戒惡意傳播艾滋病的醜惡行徑。筆者認為,不妨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只要有傳播行為的,無論是否導致被害人感染疾病,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帶來感染等後果的,從重懲處。讓這些“報復社會”的行為受到與其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的懲戒,才能助力打贏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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