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国务院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国务院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8月3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自1988年8月批准第一家中外合资道路运输企业至今,交通运输部门共批复了3000余项外商投资运输业申请,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总额超过600亿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及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领域,为中国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利用国外资金,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铁路领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了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并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干线铁路和客运公司外资控股限制,对铁路改革意义重大。外资的进入,将为中国铁路建设、运营带来更多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加上之前取消的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外资准入限制,铁路行业已经基本完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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