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即是“醉”,更是“罪”

我今早沒有喝酒

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

究竟......

案例報道

2019年2月26日06時34分,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龔家灣大隊民警在七里河區晏北路東口例行檢查時,發現沿該路段由南向北行駛的甘A27***小型轎車駕駛員滿身酒氣有酒駕嫌疑。遂對駕駛員鄒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09mg/100ml,屬醉酒駕駛。執勤民警遂將其帶至七里河大隊抽取血液樣本,進一步調查,經鑑定,鄒某血液樣本中酒精含量為119.82mg/100ml,屬醉酒駕駛。


“隔夜醉”即是“醉”,更是“罪”


據駕駛員鄒某說,自己25日晚上吃飯時和朋友喝了酒,第二天上午一大早有事自己就駕車出來了,沒想到遇到了民警檢查,僥倖認為自己開車上路沒有問題,卻沒想到仍被檢出酒駕。


“隔夜醉”即是“醉”,更是“罪”


這是為什麼呢?

人體血液中酒精代謝是需要一定過程的,酒精濃度數值高低與酒後時間長短有關,也跟個人體質有關,所以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沒事了”,有些人認為午間或隔夜飲酒,睡一覺後便可駕車,結果照樣被交警查出酒駕,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依然會給出行帶來危險。

需要強調的是

酒後駕車是以

人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

而非自我感覺和酒後時間長短界定

“隔夜醉”即是“醉”,更是“罪”

酒駕違法成本

1、飲酒後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 2000元罰款 + 一次記滿12分

2、飲酒後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車

直接成本 =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罰款 + 吊銷駕駛證 + 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15日拘留 + 5000元罰款 + 吊銷駕駛證 +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 醉酒駕駛機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 = 吊銷駕駛證 +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追究刑事責任

5.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 吊銷駕駛證 + 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追究刑事責任 +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 酒駕或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蘭州公安交警提醒

“隔餐醉”或“隔夜醉”,只要駕駛機動車都屬於酒駕,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如若前一晚喝了酒,甚至更多,請第二天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切莫抱有僥倖心理,切莫用“自以為”撞了法律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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