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两会”看检察」之三——法律监督篇

时代是出卷人

我们是答卷人

人民是阅卷人

栾川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栾川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分别于2019年2月13日、14日在栾川会堂召开。从2月13日起,“栾川检察”官微将推出“栾川两会看检察”专栏,全面展示一年来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成效以及转型发展坚实步伐,供您检阅。

强化监督深耕主业,维护公正实现新进展

「栾川“两会”看检察」之三——法律监督篇

2018年,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牢记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围绕社会关注改进监督方式,努力通过法律监督新成效顺应群众渴望正义新期待。

1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2018年,该院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立案后提起公诉7人,法院生效判决3人;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4人,纠正漏捕5人。将涉黑涉恶案件作为诉讼监督重点,其中在一起诈骗案中,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纠正漏诉2人。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强化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2

强化民行诉讼活动监督

2018年,该院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件、检察促和案件8件、执行监督案件7件、监督纠正违法案件2件。审查办理市检察院交办二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通过发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并联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

「栾川“两会”看检察」之三——法律监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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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两会”看检察」之三——法律监督篇

3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2018年,该院依法对捕后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12人,均被采纳;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15件;办理重新再犯罪批捕案件4件7人;办理重新再犯罪公诉案件4件7人;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向司法局提出纠正违法6件;对看守所安全检查26次,约谈在押人员300余人次,对看守所提出整改建议6次。保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

「栾川“两会”看检察」之三——法律监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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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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