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全面打擊,零容忍系列二【販賣、運輸毒品罪】

【案情描述】

張某,男,1972年出生

王某,男,1982年出生

2018年初,郭某(同案犯已判刑)向王某提議共同販賣毒品,郭某負責從深圳購買毒品,王某負責在廣州販賣。郭某、王某陸續向汪某、曾某、龐某(同案犯已判刑)購買氯胺酮(俗稱“K粉”)、甲基苯現胺片劑(俗稱“搖頭丸”)、甲硝安定片劑(俗稱“飛仔”)等毒品,汪某,曾某則分別向張某、孫某、餘某(同案犯已判刑)購買毒品,郭某、郭某1(同案犯已判刑)受郭某2指使將毒品運輸至廣州市。王某單獨或夥同王某1(同案犯已判刑)將上述毒品販賣給曾某(同案犯已判刑)及馮某(另案處理)等人。

【結果】

張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部分。

王某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條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

第四十八條 【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

第五十七條 【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犯剝奪政治權利的適應】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的範圍】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第六十七條 【自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開庭審理後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查閱完畢。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九條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對於重新審判後的判決,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上訴、抗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第三百五十二條 對有兩名以上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認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決、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對全案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認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可以改判,並對其他應當判處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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