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故事】FM:是誰帶走了三歲女童,又將她扔進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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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尋人!淄川3歲女孩胡欣玲(化名)在淄川區東關柳泉南生活區玩耍時被人帶走,請身邊的人留意……”2016年5月13日,一則尋人信息在山東淄博、濰坊等地的微信“朋友圈”迅速被轉發刷爆。人們時刻盯著“朋友圈”,就盼著能第一時間知道孩子的情況。

據尋人信息介紹, 5月12日下午6點,小欣玲趁家人不注意,獨自一人走出家門到門口的社區小廣場內玩耍。十幾分鍾後,家人發現孩子不在家後立即出門尋找。

一個年僅三歲的幼童怎麼會消失得如此之快?她是自己走丟還是遭遇了意外?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天已經漸漸黑了,孩子卻遲遲沒有消息。而此時,附近幾名小學生的話,讓胡欣玲家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不久之前,好像有個孩子被一個30多歲騎電動車的男人帶走了。

孩子母親立刻報了警。接警後,警方馬上調集刑警、巡警、治安等多方警力兵分兩路、全力偵查:一路連夜調取了周圍的監控分析研判,一路在周邊進行走訪詢問調查。與此同時,胡家親友也開車沿著出城的道路不斷搜尋。但直到半夜2點,仍舊沒有孩子任何消息,網上甚至有傳言說女孩已被轉移到濰坊市。

事件發生後,胡欣玲的去向、安危牽動著全城百姓的心。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5月13日,淄博市警方向全市發佈了緊急尋查通報,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有效線索。許多素不相識的人,包括淄博“公益車隊”200多人也自願參與到尋找孩子的隊伍中。愛心志願者們為了尋找孩子,在淄川區各鄉鎮、臨近區縣建起了愛心聯絡站,發放尋人啟事,讓更多人關注孩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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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公安機關不斷擴大搜索範圍,孩子卻彷彿原地消失一般,杳無音訊。

她,還好嗎?

經反覆討論,偵查人員初步斷定,該案八成是熟人所為。就在此時,一個噩耗傳來:一名在淄川雙楊鎮孝婦河橋邊釣魚的工人發現了一具小女孩的遺體並報警。經胡欣玲父親現場辨認確為失蹤的胡欣玲。

“這幾天一直關注著小女孩的消息,沒想到居然是這種結果,太讓人痛心了,可憐的孩子一路走好”、“痛心,鮮活可愛的小生命就這樣結束了。”5月16日,當淄博警方的藍色“情況通報”發出後,網友們紛紛表達自己的痛心和惋惜。

孩子的母親受到刺激一病不起,父親終日以淚洗面。悲痛之餘,找到殺害孩子的兇手是支撐他們活下去的唯一動力。

公安機關了解到,他們家平時沒有與他人產生經濟糾紛或其他過節,到底是什麼人非要把孩子置於死地?

此前,在尋找女孩的過程中,一位經驗豐富的偵查人員發現了一個反常的細節:陪同民警四處摸排線索的一名胡家親戚情緒過於激動,甚至在詢問最後見到胡欣玲的三名小學生時當場給孩子跪下,哭著懇求說“求求你告訴我,你都看到了什麼”,焦急程度遠遠超過了孩子的親生父母。而且在走訪調查過程中,他偶爾會神情緊張,目光四處漂移。職業的敏感性讓民警覺得此人心裡很可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辦案民警瞭解到,這個親戚正是與被害人朝夕相處的姨夫王恆。王恆連日來沒日沒夜地協助警方查看監控、詢問目擊證人,讓很多人覺得他與孩子感情非常深厚。要說王恆是犯罪嫌疑人,大家可是說什麼都不相信。

公安機關對王恆展開秘密偵查。警方發現,作為最後一個接觸胡欣玲的人,王恆對外欠著大量的債務,收入與支出嚴重不符,結合他之前反常的焦慮表現,因此認定其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5月16日,王恆到淄川區般陽路派出所瞭解胡欣玲失蹤案的調查進展時,被公安機關扣留並進行訊問,並於次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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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恆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和孩子朝夕相處的他真的會做出令人髮指的事情嗎?

時年28歲的王恆長得高大帥氣,言談舉止得體,讓訊問人員很難相信他就是殺人兇手。據被害人母親介紹,由於和妹夫家挨的很近,兩家人平時吃飯、幹活經常在一起。王恆也能說會道、很會來事,深得欣玲父母信任。有時店裡工作忙,他們就委託王恆去幼兒園接胡欣玲放學。誰也沒想到,就是這樣親如一家的人,卻一直在打著孩子的主意。

被刑事拘留後,王恆供述了一個令人瞠目的秘密:當天他把小欣玲帶走,竟是打算將她的腎賣掉,以此還債。在隨後進行的19次訊問中,王恆還原了那個黑暗的下午:

2016年5月12日下午,吃過晚飯後,王恆陪胡欣玲出去玩了一會後,像往常一樣將胡欣玲送回家。當王恆騎上電動車正要準備走時,天真的胡欣玲瞞著家裡的姥姥偷偷跑出門,坐上了王恆的電動車,想去見見王恆家剛出生的小表妹。此時,王恆見遠處只有三個玩耍的小學生,便臨時決定帶走胡欣玲。王恆隨即穿上雨衣,將自己和胡欣玲蓋住,並囑咐孩子路上不要說話。為了不引起懷疑,經過胡欣玲母親賣煎餅的攤位前時,王恆還特意與其妻姐打了個招呼。此時,孩子的母親正在忙著手頭的活,渾然不覺自己的女兒就坐在王恆電動車前的踏板處。

“小欣玲不見了,你跟她在一起嗎?”19時26分,當王恆用電動車帶著胡欣玲走到淄川區花鳥市場西側孝婦河邊時,其岳父打電話來詢問。王恆說“沒有啊,我把她放回家了呀”。“趕快回來找找吧,孩子不見了”,岳父匆匆掛斷電話。王恆感覺無法按原先計劃實施了,但又不能讓小欣玲回去,該怎麼辦呢?此時,他不想放棄罪惡的想法,猛然間發現路邊的一個汙水管井,遂決定將小欣玲投入井內。汙水迅速漫過孩子的胸膛,這個只有3歲的小女孩害怕地大聲呼叫,但平日裡如父如兄的王恆又狠心地搬來厚重的井蓋,將汙水井蓋得嚴嚴實實,然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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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柴萌

在案件辦理期間,我曾經複核過案發現場。那是一個正在使用中的生活汙水管道井,很難想象,一個只有三歲的孩子在那種極其惡劣的環境中都經歷了怎樣的折磨,她當時該是多麼的恐懼與絕望。

幾天後,汙水井中的水流漸漸增大,小欣玲的屍體又順著管道被衝入河道中。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在訊問過程中,感覺王恆這個人邏輯思維比較混亂。他接到岳父電話、決定暫停行動後,他完全可以找個理由將孩子帶回家,避免慘劇的發生。在得知法院一審判處死緩後,王恆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伏法,但又堅持說孩子不是自己害死的。但另一方面,王恆又非常冷酷,在尋找孩子的過程中,王恆擔心自己的犯罪行為暴露,就佯裝不知情,以被害人親屬的身份參與組織尋找,同時還偷偷到汙水井附近,查看胡欣玲是否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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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王恆對親近的外甥女下此狠手?是家庭糾紛讓他心生怨念還是另有隱情?

“由於我痴迷網絡遊戲、買彩票,加上投資佛珠加工店失敗,便瞞著家人透支信用卡將近20萬元。”王恆向民警交代說。從2012年開始,王恆痴迷上玩魔域遊戲,需要不斷花錢買遊戲幣。因為玩遊戲入不敷出,王恆又開始買彩票,期待一夜暴富,最多時一天買了四千多元。

錢都賠進去了,可怎麼堵上這個窟窿呢?王恆想到了透支信用卡的辦法。為此,他從妻子和妻子表妹處借來16張信用卡,通過黑中介套現了17萬餘元,並靠借新賬還舊賬來“養卡”。每月“養卡”的費用加上房貸,王恆需償還6000餘元,這對於每月僅有兩千多元收入的他來說無異於天文數字。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為了保持資金鍊不斷裂,繼續將謊言編下去,王恆除了透支信用卡,還利用其被害人一家大女兒“小升初”進區實驗中學的困難,編造自己認識關係、能夠花錢幫助辦理的理由,先後騙取被害人一家2.1萬元;將岳母委託他存入銀行的2.5萬元錢據為己有,然後從網上買了一個假的存單糊弄岳母一家。

2016年4月,自己女兒出生後,日漸捉襟見肘的王恆決定鋌而走險,於是就將目光盯在了年僅三歲的小外甥女身上。“小欣玲最聽我的話,她也好控制。我想著先把她帶走,藏在我家儲藏室內,之後再給她媽媽發個信息,勒索點錢,當然孩子是不可能回去了,我還沒想好之後再怎麼處理小欣玲。”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王恆供述了自己瘋狂的念頭。

後來,王恆又通過網絡買了一張外地移動電話卡,並在自家電腦上搜索“拐賣兒童”、“綁架兒童裝手提袋”等相關信息,準備綁架小欣玲後就向其妻姐勒索錢財。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案發前,王恆的妻子一直矇在鼓裡,以為王恆一直在一家廠裡幹數控機床,因為他每天穿著工作服上班,一個月能往家裡交2000多元。然而,經過核查,該廠職工中並沒有王恆此人。王恆每天出門不是去玩遊戲,就是去買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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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恆被刑事拘留後,多次向辦案民警供述了整個犯罪過程。可在審查逮捕階段,意外出現了。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在偵查階段,儘管王恆先後做了四次有罪供述,但當得知被害人胡欣玲已死亡、自己可能被判處死刑後,便開始翻供,堅稱沒有對胡欣玲作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而且在審查逮捕階段,王恆向檢察官稱遭到偵查人員的刑訊逼供。

翻供,這個情況無疑給接手此案的檢察官王葵帶來極大難度。而且,在翻閱審查起訴報告時,有一個更大的問題擺在王葵的面前。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由於王恆騎電動車將被害人帶走時穿著雨衣,導致路邊的監控無法證實被害人當時就在他的電動車上,也無目擊證人證實他將被害人扔到汙水井裡。加之,案發前後淄川地區連續降雨,致使綁架現場、汙水井、屍體發現地沒有提取到能指證犯罪的直接證據。

沒有供述,沒有“實錘”。這樣一個被廣泛關注的案子究竟該如何繼續進行,檢察官的心始終懸著。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淄博市檢察院針對目擊證人證言證明力不足的問題,要求公安機關複核了現場3名小學生的證言,並通過其班主任的證言補充了3人證明資格的證據。針對無法通過監控錄像發現王恆活動軌跡的問題,補充王恆移動電話的行動軌跡,以此與王恆供述的活動軌跡互相印證。針對王恆反映的遭受刑訊逼供的問題,安排兩名公安偵查人員出庭說明辦案經過,展示同步錄音錄像資料,證明供述來源的合法有效。

2018年1月5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恆犯綁架罪、詐騙罪,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限制減刑。而淄博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畸輕,遂於同年3月提請山東省檢察院支持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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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對王恆的判決是否得當?王恆是否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該案社會影響重大,而且涉及剝奪被告人生命的死刑判決,如何嚴把案件證據關、法律關,考量著山東省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柴萌的辦案能力和智慧。

複核期間,承辦人審查了所有案卷材料,針對案發現場客觀性證據較為單薄的情況,有針對性提出補查意見,補強證據指控體系。

對於王恆曾經的翻供之舉,究竟是為了保命而還是另有隱情,承辦人通過一個小技巧成功地化解了這一難題。在提審王恆時,承辦人通過“啦家常”,將王恆慢慢帶入案件,放下戒備心理。當無意說出“被害人在案發時從家中跑出來”的情節時,王恆見無法隱瞞,只好承認綁架犯罪事實。這份訊問筆錄經王恆簽字捺印認可,進一步固定犯罪事實。

而另一方面,王恆的主觀故意是該案抗訴能否成功的關鍵。為此,承辦人從王恆與被害人的親屬關係、作案現場極端隱蔽性、現場環境極度惡劣性、犯罪對象無法自保自救以及王恆事後表現等方面綜合評價,認定王恆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是典型的直接故意,而非間接故意。

2018年10月10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勇就該案列席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全面闡述了檢察機關支持抗訴意見和理由。10月15日,山東省高級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量刑部分,改判王恆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淄博市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葵:

王恆不顧親情、泯滅人性的行為不僅觸及了道德底線,也嚴重破壞了親人間最基本的信任關係。此案的持續跟蹤、支持抗訴,不僅是對法律公平正義的維護,也是對逝去的幼小生命的一種告慰。

魯檢君提醒

之前,魯檢君提到,寒假快到了,為人父母,我們每個人都要注意孩子的安全。有的家長會把孩子一個人放到託管班,或者讓孩子自己上下學,這種情況更要注意。一是家長自己要高度警惕,更重要的,是要讓孩子自己也提高防範意識,切莫因為一時的疏忽,造成一個家庭終生的悔恨。像這樣的嘮叨,魯檢君說過很多次,但為了大家家人的安全,為了每個家庭的團圓幸福,魯檢君還會一直“嘮叨”下去的。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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