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出炉!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了

2019年成都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出炉!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了


与往年稍有不同的是,往年成都小一新生入学政策的发布,其格式多为《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的《通知》格式则去掉了具体的发布年份,这意味着成都小一新生入学政策在往后数年内将持续采用当前政策,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基本原则不变。


2019年成都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出炉!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了


《通知》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区域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制定入学办法。学位紧张的区域可探索学位预警机制。

同时,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客观公正地划定区域内各校服务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学位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稳慎推进多校划片。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当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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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郊区新城及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未来将逐步实现成都市全域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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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一新生入学将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俗称“双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可自行制定此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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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公办、民办小学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小学于当年5月10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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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其他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不得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对违规招生的,要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列入年检不合格名单等处理,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2019年小一新生入学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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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答疑: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如何制定?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学校服务范围的划片工作。片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热点学校的划片范围要根据情况逐步扩大。

对学位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并充分尊重已有的划片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慎重地探索多校划片。

2、小一入学有年龄要求的限制吗?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

3、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怎么报名登记?

2019年,中心城区(不含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报名网址等将通过《成都市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适时公布)。郊区新城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

成都市中心城区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4、小一新生缓学的办理要求是什么?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法定监护人为成都市集体户的非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可自行制定此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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