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公車4個月更換16條輪胎 單位涉嫌虛假報銷被查

“難道這車會吃輪胎?”

2018年9月,山西新絳縣委第三巡察組進駐該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進行常規巡察,財務組在整理有疑問的票據過程中,發現2013年7月25日、8月8日、8月21日三張發票複印件,其項目內容全部為更換汽車輪胎。

“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僅有一輛公務用車,怎麼可能在27天內更換12條輪胎?再查!”大家繼續查閱該單位2014年的會計憑證。果然,又發現一張2013年11月12日更換輪胎的發票。

“4個月時間,4張發票,4個記賬日期,一輛公車頻繁更換16條輪胎,肯定有貓膩!”巡察組長劉豐明說。一條輪胎可以跑多少里程,是有一個基本標準的,4個月16條輪胎的磨損頻率,讓該單位涉嫌虛假報銷的問題線索逐漸浮出水面。

一輛公車4個月更換16條輪胎 單位涉嫌虛假報銷被查

在每晚例行的問題線索分析會上,雖然大家都覺得這裡面有問題,但常理不是證據,推斷不是依據。劉豐明迅速佈置任務,兵分兩路,一路調查組從汽修廠入手,看細節、查證據;一路訪談組與相關人員進行接觸,尋癥結、找破綻。

“啊,那都5年前的事啦,早記不清啦……再說,我已退居二線,你們還是找了解情況的人吧……”面對巡察組的詢問,原新絳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王某如是說。

“王主任,這是你任期內的事情,況且發票上也有你的簽名,所以你需要說清楚……”

“反正想不起來啦,再說這錢都是用在公家車上,我又沒貪沒佔……”再追問下去,王某避而不答,打起了太極,公車司機的回答更是避重就輕,漏洞百出。

談話遇阻,調查組狠下心來、深挖細查,取回過硬證據。此時,王某不得不承認,“那16條輪胎只更換過4條,其餘12條為虛假更換,套取的7400元用於單位其他開支”。

之後,巡察組迅速將此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進一步核查。

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辦理了初核、立案相關手續。經查明,王某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對虛假更換輪胎報銷一事負有直接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以前總感覺手裡的‘一支筆’是權力,不曾想‘準支’二字背後沉甸甸的責任……”

該案處置後,新絳縣紀委監委舉一反三,先後發現並查處了某鄉鎮一輛公車一年內報銷13萬元油款、某中心主任違規使用公款為個人加油卡充值近萬元等案件,在全縣上下形成強有力震懾。(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紀委監委 孫立民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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