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地礦涉嫌信披違法被立案調查 頻繁更換審計機構年報仍“難產”

2018年5月16日,山東地礦收到證監會發出的《調查通知書》。《調查通知書》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不過,公告沒有披露上市公司涉及哪方面的信披違法違規。值得注意的是,山東地礦去年至今,先後公佈聘任四家審計機構,去年4月續聘信永中和、去年9月擬聘中證天通、今年3月改聘山東和信,4月再擬改聘中審亞太。公司頻繁更換審計機構直接導致去年年報不能按時披露。

5月10日,山東地礦因未及時披露2017年年報、2018年一季報,被山東證監局責令限時整改。截至2018年4月30日,山東地礦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報及2018年一季報,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於2018年6月30日前報送書面整改報告。此外,公司董事長張虹、總經理張憲依、財務總監薛希鳳、董事會秘書馬立東未能勤勉盡責,山東證監局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時,深交所也發出問詢函,請山東地礦解釋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深交所還要求山東和信明確說明,除辦公樓出資事項與山東地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解除業務約定書外,是否還存在其他不當情形或審計範圍受限情形,以及是否已做好前後任會計師的審計溝通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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