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1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临2019-009),现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于2019年3月20日发出了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以下简称“《交流报告》”)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了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接到了《交流报告》的报告。

2、按照审评中心的通知,企业可在15个自然日之内提出申述。该15个自然日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4日。鉴于该《交流报告》并非为最终结论性意见,公司目前已组织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按照《交流报告》处理建议并结合已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在上述期限内,向审评中心提交申述材料。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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