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去世老人 外嫁女的耕地到底如何划分

现在国家再次延长土地承包期限30年,也就是说,在2058年之前,农村土地不会有大的调整。这样就会有人产生这样的疑问,人都没了地还留着,而还有些人下生到现在30来岁还没有地,很不公平。同村人去世之后,就应该把地让给没有地的或是新生儿,这样才公平。这样想是没有错的,但是却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农村去世老人 外嫁女的耕地到底如何划分

比如种果树,三年坐果,结果可能因为家里老人去世,不得不被收回土地,那果树种还是不种呢?还有人口不可控。如生孩子就有地,现在二胎还放开,大伙都想要两个孩子,都想多分地,但是土地就那么多,人多了,人均可分配土地就少了。可是,有些家庭的个人原因生不出孩子的就分不到地,说以这样还是不公平。

1.农村承包地确权,死亡人员的土地怎么确权?

农村去世老人 外嫁女的耕地到底如何划分

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2.有地的出嫁女怎么确权?

一般出嫁女,是不愿意把田土拿出来的。但是,根据国家土地法的管理条例规定:从女儿嫁出去当天之曰起,村委会有权力停止出嫁女儿人员田土的使用权,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土地使用权。虽说国家实行了土地确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但人走了,土地荒无,成了废墟,没有利用价值怎么办(停止使用权)?国家可以嫁出去女儿土地确权后,没有达到三十年的使用承包期限,适当给予一定的赔偿补足,杜绝因此事产生纠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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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口迁入城市的,土地是否收回?

在现行的土地承包法中也说了如果户口迁入的未设区的城市,那么只要土地还在耕种,没有处于长期撂荒的状态,那么能不能收回还得看承包方自己的意愿。而在新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中,(还未正式实施)更是取消了这一条,直接规定了发包方不能够以农户进城落户为理由收回其承包地,因此不管是根据现在施行的土地承包法,还是由于处在一个新老交替的过渡期,其子女不上交承包地自己来耕种,作为村集体一般是不能够收回其土地的。

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土地法》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就以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生不加,死不除“。并且把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都确权给了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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