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浅色澜海


古代、罪犯、衙役、来回、几千里路......。

见到这几个词,你想到的是什么?

我看到的是痛苦、是折磨、是惊悚、是孤独、是无奈.......,反正绝这个差事,觉对不是肥差。

平心而论,这种折磨人的差事,恐怕没有几个人喜欢争着去做吧。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几千里路,来回都是靠步行,一双狗腿即使走不废,八九也就不离十。要知道这一走很有可能是一年半载,更有可能是有去无回。

古代犯人被发配的地方,一般都是不能住人的地方,鸟不拉屎,鸡不生蛋,恶鬼都不会光临。

再说了能住人的地方,也不会发配犯人去。

这样的地方,给再多的钱,恐怕也没有人愿意去吧。

因为是去完成任务,这一路走来,不管是严寒酷暑,你都要忍受,风吹雨打,饥饿,空虚寂寞冷,这都是家常便饭。

这还不是最为麻烦的,最麻烦的是,你还要担心有没有打家劫舍的。

遇到几个要财的,那还好说,最起码能活命。

但是,遇到几个强盗,甚至是劫狱的人,那分分钟都是狗命不保的节奏。

大家有没有看过梁山好汉,里面发配的犯人,被劫走犯人的例子,是不是比比皆是?是不是一般的衙役,都对抗不了几下,就会一命呜呼的。

那么大家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古代的时候,一般都会把犯人,押送的边疆去呢?

明朝的时候,一般犯人都是被押送到南方云贵一代,清朝的时候,一般都是押送到新疆等西部腹地。

原因就是哪里有战事,就把犯人给押送到哪里去。把他们送到前线,就是去打仗,给过年卖命。

你说,跟着犯罪的这种人,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罪,是不是想想就可怕。

关键是你押送的人,还不能死,还不能跑,只要你的命在,你就必须把他们给押送到目的地。

否则,就是犯罪。

当然了在实际押送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

总之,每一种困难只要被你遇到,不死也舍半条命在那里。

所以说,押送犯人到边境的这个活,绝对不是人争相去干的。这实在是一个苦逼的差事,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只会被罚不会被赏的这么一个差事。


汉史趣闻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历史现实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古代的流放是怎样的。

在古代,流放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重罪行,对古人来说,有时候宁愿去承受死亡的惩罚,也不愿去承受这种罪名。

古代历朝历代的流放地都是有所不同的,在宋朝之前的历史中,流放地一般集中在岭南地区、海南或者湖北神农架等地区。

而在清朝时期,普遍选择的流放地一般是新疆或者东北的宁古塔,景色秀美的新疆就不用说了,宁古塔大家在很多电视剧中都听说过,位于现如今的黑龙江境内,大概位置就在现如今大名鼎鼎的雪乡附近。

想必在听到海南或者雪乡这两个词的时候,大家或许会突然的眼前一亮,产生一种流放不是责罚而是奖励的想法。

但大家或许不了解古代的交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流放之所以仅次于死刑

古代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高铁、没有火车、也没有现如今平坦一片的国道,到处都是坎坷不平的石子路或者是完全没有道路。

在那种条件下,就算是骑马或者是坐在轿子中,滋味也是非常难受的,更不用说流放的犯人要凭借着双脚走去流放地的感觉了。

这一路上路途遥远,差不多都是千里以上的路途,仅凭着双脚走去,想想就知道其中滋味。

还有这一路上经常渺无人烟,被流放之人还要经常面临到各种各样的难题。


首先如果路途偏僻的话,他们晚上寻找不到居住的房子就只能随便在荒郊野外中找个地方过夜。

找不到新鲜的食物,只能吃着包裹里准备的干粮度日。

然后因为古代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猛兽四处出没以及劫匪众多,所以他们的人身安全也是极其危险的。

很多人因为身体太过于虚弱或者是承受不了这种自然环境的极端变化,所以有不少人把性命丢在了被流放的道路中。


而古人普遍拥有的浓重乡土情结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长久离开家乡、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回来,这种惩罚对很多古人来说,其实无异于要了他们的命,由此可见,我们就知道古人为何会把流放确定为仅次于死刑的惩罚了。

从头走到底的衙役

而押赴流放犯人的衙役,他们在其中的感受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的。

古代押赴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从出发地一直押赴着犯人到达终点的衙役,他们大多数都是以走路的方式押赴犯人们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很多,要率领着犯人们千里迢迢的赶路,虽然他们习惯了这样奔波的工作,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想必也是不会选择这种工作的。


在历史中,或许真的有犯人家属为了让衙役善待犯人而送钱给衙役的事情。

但是大家要清楚,在普通的大牢里工作,犯人们的家属为了能让犯人们好过,也会给衙役们送上一定的钱财,衙役们安安定定待在自己家乡附近工作多么美好,又何必去受那千里奔波的痛苦呢?

因此我觉得如果有选择的话,是没有衙役争着、抢着去做这种工作的。

仅走一段路途的衙役

而第二种衙役们则是流放过程中的协助人员 。

如果有衙役带着流放犯人路过这种衙役的所在地,那他们的工作就是在自己所在的辖区里带领从出发地赶来的衙役和流放犯人们穿过自己的辖区。

然后在即将走出自己的辖区之前,返回头,结束自己的工作。


他们不需要走完流放路途的全程,还算是比较轻松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我觉得流放犯人身上也是没有什么值得他们去争取的。

如果流放犯人身上有什么高价值的东西或者他们的家人为他们准备了什么钱财的话,早就被从出发地押赴他们过来的衙役给瓜分完了,第二种类型的衙役又哪来的利益可图?

所以说从尊重历史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古代发配罪犯的时候,衙役争着抢着要去带路的情况应该是是不会出现的,这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只是工作规定不得不执行而已,如果给他们一个选择的话,他们应该不太乐意担任这种来回奔波几千里的工作。


孤客生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并不是全程不变的,同一个衙役并不需来回奔波几千里的路程。

以清朝为例,比如押送罪犯从北京出发,那么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当地衙役押送了,双方只需办理一下交接手续即可,随后原先从北京出发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样,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将罪犯押送至邻县,任务就算完成。以次类推,这样一来,罪犯不变,衙役总是在变,这就减少或避免了当差人的辛劳。

如果真的来回跑上好几千里的话,那么衙役和罪犯就没什么两样了,说不准死的比罪犯还要早。到时候就没有人争着抢着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许多衙役抢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图了,先举个例子。

清朝皇亲贵胄们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冲龙沟”,也就是我的俗称的刷牙。

古人没有牙膏,而皇帝的龙嘴又精贵,所以就会用上好的茶叶泡水漱口。

通常茶叶泡上一遍就被丢弃,皇帝自不会吝啬这点东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宫女就会将泡过的茶叶凉干收起来,或是日后自己饮用,或是捣腾到外面再卖个好价钱。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争着抢着侍候皇帝“冲龙沟”的现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头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发配的待遇。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会体验到“皇恩浩荡”的机会。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代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许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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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春秋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又是一个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谣言,真觉得衙役是去“旅游”啊!

认为衙役会争抢着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会有下面几个理由。

首先,“公费旅游”。不仅有一定的银两报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会有朝廷负责,游山玩水的,多轻松。

平时在衙门当差,干的都是最底层的活,又苦又累,还赚不了多少钱,出差多轻松。

被发配的罪犯,家人为了他们能路上好过一些,往往会贿赂衙役。

……


认为押送流放犯人很轻松的,真的是误会“流放”这个词的含义了。

先说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确实不高,有些甚至没有固定工资。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弄不到钱!衙役属于官府中的人,只要办差,就有额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当事人收取车马茶水费,收入很不错。没有派差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娼妓户、宰牲户,以及一些贱民商户要钱。虽然不多,但绝对够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里的衙役,除了见上司要点头哈腰之外,收入并不少。


那他们愿不愿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愿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要么是北方极寒之地,要么是岭南烟瘴之地,总之,什么地方条件恶劣,你就去什么地方。

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两条腿走下来。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险咱就不说了,随便淋个雨感冒生病,就会要了小命。

现代人意识中,一路上今天这个县城,明天那个小镇,怕啥啊!实际上,走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烟,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补给,都要靠沿路的驿站关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说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觉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点点的耗。这是不允许的,比如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错过时间是要受罚的,包括衙役在内。


不管是往南往北还是往西走,越走远,环境越恶劣,越危险。

真要运气不好遇到那些凶猛强悍的罪犯,同伙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于说罪犯家人会不会送点钱?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让衙门判得轻一点……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钱弄个轻一点的判罚,轮不到发配流放的。

总之,虽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钱,但是一路上风险太大。遇到这种事儿衙役抢着去,不太可能。

所以,这是个谣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风险。


七追风


流放是古代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酷刑罚,绝大多数情况下,犯人都会被流放到蛮荒之地。这些地方有的穷乡僻壤,有的是边疆战场,被选择流放的地方,没有太多好地方。

但,凡事无绝对,就拿水浒传来说,林冲流放的地方叫沧州,当时是边疆地区,从原著中描写可以看出,那地方很穷,生活条件也不好。

相比之下,宋江流放的地方就好很多,他流放的地方叫做江州,从浔阳楼题诗就可以看出,那个地方非常富有,流放到那些地方,除了不能和家人团聚外,和旅行没啥区别。

历史上,像林冲那样的被流放者,数不胜数,而像是宋江那样的,除非是很有背景,流放只是走个形式,否则几乎不可能实现。大部分的被流放者,都比较惨。

来回几千里路程,按照古人行走速度,估计得一年,但为什么很多人争相去押解犯人流放呢?原因无非如下:

第一,被流放的人,有很多是朝廷大员

这一点在历史上数不胜数,最为著名的比如有韩愈、柳宗元、李白、苏轼、林则徐等等。

这些人在流放之前,大部分都是朝廷的栋梁人物,有着自己的地位。他们虽然犯了罪,但很多情况下,只要皇帝当时没杀他们,还是有机会东山再起的。

何况,长时间位高权重,虽然一时失势,依然有一定根基,如果在流放时,和这些人搞好关系,在以前,他们可能不会在意这些小人物,但现在,一定会感恩戴德,对自己多少有些好处。

第二,流放的地方是苦寒之地,但并不意味着整条路都是苦寒之地

事实上,整个流放过程,全都是走大路、过州县。而且,每到一处州县,必须要进行登记,以保证犯人不会中途逃跑或者被掉包。

而地方的官吏,是不愿意得罪从京城来的人,虽然押送犯人的人都是小人物,但要是得罪这些人,万一他们在都城传一些不好的言论,那就不妙了。

因此,州县的衙门都会对他们十分客气。虽然路途遥远,但都是大路,又有人接待,还不用自己掏路费,与其说是押送犯人,其实更像是旅行。

第三,这样的流放,还是有很多油水的

被流放人的家属,都会担心自己的亲人在路上受苦,他们不可能跟着一起走,只能寄希望于押送的人。


他们不但要给犯人一路上的盘缠路费,也会孝敬押送的人,这样的孝敬,往往都很大方。

而对于押送的人来说,这些钱收的心安理得,而且不会被任何人非议。

当然,并不是所有流放犯人,都会有很多人争抢着押送,也是有选择的。一般情况下,达官贵人、文人墨客,这些人是抢手货,其次是富商贵胄。

也有一些人,是绝对不愿意押送的,那些人就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不该得罪的人,其实多半不是皇帝,而像是一些权臣。比如上文所说的,只要皇帝不杀这个人,就说明还不想杀他。这样的人,虽然得罪了皇帝,但也可以押送。

但得罪了权臣,就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会让押送的人陷入两难,他们必须要小心伺候这两股势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站队的。

因此,这样的押送是最难熬的,也是风险最大的。

另外,流放路线也是很重要的,前面说了,流放地点是偏远地区,但走的路却都必须是大路。

这些当然不错,只是有些地方,整条流放的路线,都是偏远地区,比如清朝的宁古塔。

出了山海关,除了一些小的据点以外,没有什么大的城市,就算承德沈阳都有皇帝的宫殿和老都城,也不是衙役有资格想的。

何况,再往北,彻底成了荒郊野岭,遇到这样的流放,犯人与押送人员都是苦不堪言。

由此可见,押送被流放的犯人,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很多精明的人,会判断出犯人到底值不值得押送。如果值得,那这就是一个肥差;如果不值得,那就生怕自己躲不过,还怎么会抢这个差事呢?


小小嬴政


都觉得古代的衙役是个肥差,其实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类型的在内部也有鄙视链。

听评书经常会有听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壮班。

皂班可以理解为开堂审案时在两边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们还充当鸣锣开道的仪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门脸儿”,长得歪瓜裂枣是不能入选的,工资收入较高,处于内部鄙视链的最顶端。

快班可以简单理解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儿的,需要跟歹人搏斗,危险系数较高,经常还要承担收税任务,有点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骂,算是鄙视链的中段。

壮班最次,看守个库房和监狱,必要时也得充当押解人犯去往发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类,我们就会大概了解到,很多衙役抢着去押送犯人这个命题,是如何的不可思议,因为即便是在壮班的内部排序上,也是当个看守人员比较清闲,兴许还有点合法的外快,根本不会有人上赶着想去当押送犯人的解差,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种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浒里的描写不用多说了,被人犯同伙拦路截杀的可能性无限大,相对比较富有的人犯所能带来的较高收益,这种现实危险才是需要面对的,性价比实在太低。

感谢完盗匪们的不杀之恩,你还要面对路上的其他风险,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蹦出一条吊睛白额大虫这类的自然风险自不必提,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旦搞出点外伤,或者水土不服闹肚子,甚至头疼脑热的,都会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为天气原因不太顺利,每天没走够五十里地,导致最后延期抵达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门官府的刑杖责罚,挨一顿板子是轻的,严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体,再也别想回家的事儿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还需要走一个来回受双份罪,你以为去趟宁古塔容易吗?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当成现在的公费旅游,吃住三星级以上全部报销,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给你雇上八抬大轿,真要是这般的美差,他们就该是鄙视链的最顶端了!


历来现实


古代犯人除了死刑外,最厉害的刑罚就是流放了,也就是常说的充军。流放者被押送到边疆地区从事农业生产或者服务行业,自谋生路,不得皇帝赦免,终身不能回归故乡。衙役为何会去争着押送流放之人呢?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可以获得犯人家属的贿赂金;其二,可以获得官府的各项补贴;其三,可以公费旅游。当然流放之地都十分偏远荒凉,押送犯人又基本是走路,所以这份钱也是挣的辛苦钱。


流放的目的是惩罚犯人,因此历朝历代的流放之地都是当时的蛮荒之地,人口稀少,环境恶劣。秦汉之时,流放之地一般是巴蜀、九原、岭南,目的就是让犯人们去充实边疆,抵御强敌。唐宋两朝流放之地一般是西域、海南、幽云等地;清朝则喜欢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新疆、海南等地。千里押送犯人到流放之地既是辛苦的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因此很多衙役不愿去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划重点的词是重赏,押送一回可能相当于半年收入。官府的衙役不是官也不是吏,而是合同工,工资待遇不高,全靠外快收入,因此为了多赚钱,衙役们还是愿意去押送犯人,毕竟富贵险中求。



《水浒传》中对押送犯人多有描述,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非正常收入十分高。林冲发配沧州时,在东京送别时,留给押送的衙役了一笔不菲的钱财,以求他们路上善待林冲。在路上林冲又给两位衙役不少银两,吃喝住刑都是林冲在开支。两位衙役又接受了高俅的巨额贿赂,在路上打算结果了林冲,由此可见衙役押送犯人利润巨大。当然林冲在野猪林被鲁智深救了,否则两位衙役必然大挣一笔横财。武松被流放时,也给衙役了不少银子,在飞云浦武松一鼓作气把衙役诛杀了,十分解气!女犯在押送途中,衙役们还可以劫色呢!


综合而言,衙役们押送犯人千里,虽然辛苦,但是却是收入高。衙役们都是普通人,家境贫寒不富裕,为了多挣点银子,不辞辛苦甚至抢着去押送犯人也就很正常了。比如我在国内工作,年收入只有十万;如果我有机会出国去干同样的工作,一年能挣四十万,那么我必然争着机会去。毕竟在外国干三五年,回国就奔小康了,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千里甚至万里押送犯人虽然辛苦且危险,但是干一次挣一笔横财,多干几次就小康之家了,然后可以退休干别的自己喜欢的事,确实是很不错的选择!


大秦铁鹰剑士


我不知道题主从哪里看到的资料说发配犯人的衙役都会抢着去,其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份好的差事,不但没有人会抢着去,反而会互相推诿,至于说派谁去,估计就是在单位混的最差的那两个。

中国古代的官吏是区别对待的,官是官,吏是吏,他们在等级上是十分悬殊的。而衙役就尴尬了,大部分的衙役连吏都算不上。用现在的话说,他们就是政府全额拨款的合同工,连正规的编制都没有。


大家可能会认为,押送犯人,一路上公家报销吃喝,还有额外补贴,顺便游个山玩个水,运气好的话,还会有犯人家属的“孝敬”,何乐而不为?其实这种说法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衙役一般在城中,仗着后面有朝廷的支持,虽然工资不一定很高,但却是排面十足。不管是走街串巷的,还是摆摊售卖的,不管你是小地主还是大士绅,或多或少都会用的着他们,平时的“回扣”自然也少不了,随便敲诈几个开青楼或者放高利贷的,钱也会像流水一般进账。


其次,流放在古代是极其严重罪行,一般的穷苦人家如果要是能贿赂,也是在量刑的时候给审判官一点好处,而最终被流放,证明他们根本拿不出钱来上下打点,衙役自然也就没了外快的机会。如果是大户人家,被流放的基本都是政治的牺牲品,不仅仅是一人,也许就是全家被流放,哪里还会有人来帮他们花钱消灾?

再者,古代并不像我们现在交通如此发达,几千里路完全要靠着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行进,就算是铁一般的人,估计也会扒掉一层皮。而且去的地方不是苦寒之地就是烟瘴之地,虽然在现在许多地方成为了旅游景点,而在古代那就是不毛之地,千里见不到人影,怎么可能像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心灵和脚步总有一个在路上”?


最后,古代治安并不是太好,就算是大一统的盛世,也难免出现响马和土匪,他们占山为王,没钱给的话,他们手中的屠刀可不含糊。况且经常走了一天看不到人烟,不得不风餐露宿,要是再遇到老虎或饿狼之类的猛兽,估计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

所以,不要再迷信古代押送犯人的衙役有多么幸福,其实大部分的情况他们也是迫不得已。谁不想在家中老婆孩子热炕头,为了几个跑腿钱,如果把命都搭上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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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仔学史


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关注葛大小姐,每天看历史故事)


题主长点心吧!如果题主在古代是衙役,小编给你分析完后,打死你也不愿去了!

题主一定在想,当一个衙役,平时在衙门当差,干的都是最底层的活,又苦又累,还赚不了多少钱,押送犯人多好呀!公费旅游,一路上吃喝住行,都由朝廷负责,实报实销,游山玩水,多轻松呀!说不定犯人家属再送个钱物,里外都是赚,这活真不错!

看来小编有必要给你普及一下古代的发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发配就是将罪犯送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终生不得回故乡,《明史·刑罚志》分为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分为终生的,就是服役到死,还有永久的,就是罪及子孙后代,是一种很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在影视剧中出镜率比较高。后唐时,凡处流刑的,一律附加杖刑,后晋时,又创刺面之刑,将刺面与流配结合起来,合成刺配。

宋朝的刺配按罪轻重不同,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到等不同等级,刺面也分为“大刺”和“小刺”,犯重罪的,字刺得很大,盗窃罪,在耳后刺环形,徒刑、流刑刺方形,杖刑的刺圆形,也有刺脸上的,元朝发展到刺面、刺左右臂、刺脖子,明朝多是刺左右臂,清末的时候就废止了。

唐朝喜欢发配到岭南,宋朝的热门流放地是沧州、海南,明朝是云贵地区,清朝则是宁古塔,沧州还近一点,其他的地方动辄数千里地。

押送犯人时,通常是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犯人通常要带上枷锁。

如果犯人发配地很近的话,的确有很多衙役抢着去。

当衙役是很辛苦的,不仅要冒着风险抓捕逃犯,还要干体力活,县太爷家里有事儿也得去帮忙,衙役属于最底层,工资微博,一年辛辛苦苦也就刚好混个温饱,如果接了押解犯人的差事,尤其是近距离的发配,可比在衙门里舒服多了,出门在外,自由自在,如果犯人家里愿意花钱,那就更好了,一路上住客栈、吃好菜、喝好酒,甚至雇辆马车代步,妥妥的一趟公费旅游呀!

《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宋江被刺配江州(今天的江西九江),临走前宋太公先请两个公人吃了酒,又给了银两,路上宋江又带了不少银子,押解的衙役张千、李万“已得了宋江银两,又因他是好汉,因此于路上只是伏侍宋江”,一路上,各路好汉不断送银子,两个公人得了不少好处。

但是,这样的好事儿真不多见,通常要发配很远,尤其是宋朝,特别喜欢使用发配这个刑罚,甚至到了滥用的地步,衙役们是苦不堪言!

一部《水浒传》就有这么多人被发配:宋江杀阎婆惜刺配江州;武松第一次杀西门庆、潘金莲刺配两千里,第二次被陷害刺配恩州牢城;朱仝私放雷横发配沧州;裴宣被陷害刺配沙门岛;杨志误伤人命发配大名府;卢俊义私通梁山发配沙门岛;王庆以谋为不轨之罪发配陕州;唐牛儿误放宋江刺配五百里;王义被陷害刺配远恶军州。

《水浒传》第六十二回,董超、薛霸负责押解卢俊义,卢俊义说今天刚刚受了杖刑,希望明天上路,薛霸骂道:“你便闭了鸟嘴!老爷自晦气,撞着你这穷神!沙门岛(今天的山东烟台庙岛)往回六千里有余,费多少盘缠,你又没一文,教我们如何布摆!”,把衣包雨伞挂到卢俊义的枷头上当日就出发了。两个衙役的态度是及其恶劣的。

很多衙役之所以不愿去押解发配犯人,主要是太辛苦、太危险了!

在古代,既没有高速公路,更没有汽车、火车,也不让雇马车、牛车,关键是朝廷不出这笔费用,发配就是让犯人受罪的,一路上都是土路,遇到下雨更是泥泞不堪,全凭一双脚走下来,真是一个苦差事。

第二是路上危险性大,古代强盗横行,几千里地走下来,遇到强盗的概率非常大,另一方面,犯人的亲朋好友劫人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发配宋江的过程中,一路都是劫道的,还好宋江这时候还不愿落草为寇,不然的话,张千、李万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第三是要去的地方都是苦寒之地,野兽出没,气候异常,容易水土不服,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差,随时都会丢掉小命,说不定犯人没死,衙役却挂了。例如清初诗人吴兆骞在给其母的信中说:“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第四是犯人路上死亡也要受连累,长途跋涉,带着锁甲,路上小病小灾的都可能要了犯人的命,这就好比押镖的镖丢了,怎么交差,丢饭碗事儿小,要是重要犯人,可能小命不保。

第五,押解是有期限的,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如果路上无故羁留,要受到惩罚,流放路上的口粮,都有当地供给,标准是每人每天八两饭,15岁以下减半,但是往往不能足额发放,所以,一路上,衙役闷着一肚子火,不停的对犯人虐待、打骂、勒索,不少犯人中途不堪折磨羞辱而死。

要是犯人家里富有,的确有衙役为了赚两个辛苦钱愿意去押解,但是有这种身家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则是穷苦百姓,这些人的命不值钱,因此,很多衙役都中途灭口,这也是一种“潜规则”,所以,发配这个刑罚对老百姓来说是个倾家荡产的刑罚,如果没有财产支撑,基本就相当于死刑了。


所以,押解发配的犯人绝不是一个好差事,没有多少人抢着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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