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商铺变民宅 速调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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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变民宅 速调维权益

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以庭前调解方式迅速审结了一批房屋买卖合同及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快报】商铺变民宅 速调维权益

2015年多名购房者先后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委托经营合同》,约定商铺交付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当日购房者依约支付了50%的购房款。到约定的交房时间,该置业有限公司并未交房,反而将约定的商铺改建为住宅出售,双方矛盾由此而生,购房者多次到置业公司维权,协商未果。

2019年2月13日,购房者将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至阎良法院,要求某置业有限公司解除签订的《商铺认购协议》、《委托经营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等。

由于这批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涉案标的较大,处理不慎易引起群体性事件,民一庭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以庭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争取案结事了。在努力缓和好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后,法官又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认购协议》、《委托经营合同》,该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向购房者们返还购房款及违约金等共计110000元。调解结案后,购房者对承办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调解让烦扰自己四年多的心事终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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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阎良法院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构建高素质调解队伍,全力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真正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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