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四十週年特輯|法官,你的槍去了哪兒?

在整理本院老照片時,退休法官曾國志佩槍的照片躍入眼簾:他站姿筆直,眼朝遠方,嚴肅而威風。作為一個老刑事法官,審理了無數犯罪罪犯,這樣的表情,很符合他的身份。

改革開放四十週年特輯|法官,你的槍去了哪兒?

曾國志佩槍照(曾國志提供)

由此,不由得想起我進法院時,那些與槍有關的故事來。

1987年7月,我從貴州省政法管理幹部學校中專部畢業分配到綏陽法院儒溪法庭工作。那時法庭只有周相發庭長和梁忠鰲審判員兩個人,他們都佩有槍支。庭長是一支小巧的“六四”式手槍,梁忠鰲是一支“五四”式手槍。他們整天都把槍別在腰上,他們時不時地拿出與同一小院上班的派出所幹警一起擦槍,看誰的槍支更鋥亮,那份敬畏,時繞內心。偶爾也會嚮往一下,等我升了審判員,是不是也會配發一支呢?如果佩發,我放在哪裡好?因為每次院裡開會都在強調保管好槍支的重要性。最後想,還是不要配發的好,我怕自己保管不了。比如被人搶、被人偷、不小心走火,或者丟失,各種擔心讓自己不得安寧,沒有安全感。結果,等我升到審判員時,已經不允許佩帶私槍,一切都是想多了。

1981年開始,按照規定,審判員以上的都可佩帶槍支。我們法院有“六四”式、“五四”式、“七四”式手槍若干支以及半自動步槍,後來還有了微型衝鋒槍,並備有充足的槍彈。管理辦法有《最高人民法院槍支管理辦法》、《貴州省法院槍支管理若干規定》,一直到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鬆動管理辦法》頒佈後,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才不再配發槍支了。

記得第一次實彈打靶,大約是我進法院的當年一個略帶寒意的初冬。

那天,我們來到汪家溝一座荒山上,對面的小山坡安放有靶子。三人一組,先進行手槍射擊,每人五顆子彈。每人旁邊都有一個當過兵的同事在指導,怎麼握槍,怎麼瞄準,怎麼扣扳機,還有最重要的是不能提著槍轉身,因為後面全是等待打靶的同志們。那份謹慎甚至畏懼之心啊,早已把打靶的好奇心淹沒。

“叭叭叭——”一陣炮仗似的聲音在山谷迴響,手被震得發抖發軟,只聽那邊報數:三發上靶,一發8環,一發7環,一發5環。得到同事們的表揚,好奇心和好勝心又回來了。在打半自動步槍時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一顆子彈也沒有上靶。其實怎麼瞄的也沒看清哩。

後來也參加過幾次打靶。最過癮的當數微衝。“嗒嗒嗒——”只要你願意,可以連發完彈匣裡的子彈,至於打中目標沒有,倒在其次了。

當然,法院擁有槍支不是用來玩的,也不是用來打獵的,是用來對付犯罪分子的。

那是1989年的夏天,蒲場鎮下街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嫌疑人是本街上的王姓年輕人,長得並不彪悍,還顯得有些瘦小。案發後,他本能地往獅子山上跑,跑得跟兔子似的快。派出所的幹警和法庭幹警自然是抓捕罪犯的主力。當他們氣喘吁吁跑到山頂,王姓罪犯拿著一把菜刀站在一塊大石頭上,叫囂著不準過來,後來被周庭長和派出所的何所長用槍指著命令他放下菜刀,才將其擒獲。

還有一次,在審理一起土地糾紛時,因涉及家族之間的利益,兩邊參與旁聽人數眾多,而且水火不容,庭審結束後在法庭大門口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秩序一片混亂,多次制止都無法平息事態,眼看就要發生群體鬥毆事件。緊急情況下,周庭長掏出手槍,子彈上膛,朝天放了兩槍,大家才住了手。哇,那一瞬間,才感覺到槍的威力。

因槍,有的同志被處分。因為放家裡時,被入戶盜竊的小偷盜走。小偷也不敢用,藏在自己家中。這位同志立即向政法委和上級法院報告後,受到了黨紀處分。後來這名小偷在別處偷盜時被抓後,才交待出了槍的下落。

還有一次,是同志間對一把槍的交接手續不清,致使暫時遺忘放在哪裡,兩名同志都受到了處理,甚至影響到工資的晉升。後來清理保險櫃時,才找了出來、

可見,槍是雙刃劍,在震懾犯罪分子的同時,也波及到同志的政治前途和經濟利益。

審判人員佩帶槍支,是特殊時代的特殊產物,永遠成為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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