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辑|法官,你的枪去了哪儿?

在整理本院老照片时,退休法官曾国志佩枪的照片跃入眼帘:他站姿笔直,眼朝远方,严肃而威风。作为一个老刑事法官,审理了无数犯罪罪犯,这样的表情,很符合他的身份。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辑|法官,你的枪去了哪儿?

曾国志佩枪照(曾国志提供)

由此,不由得想起我进法院时,那些与枪有关的故事来。

1987年7月,我从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校中专部毕业分配到绥阳法院儒溪法庭工作。那时法庭只有周相发庭长和梁忠鳌审判员两个人,他们都佩有枪支。庭长是一支小巧的“六四”式手枪,梁忠鳌是一支“五四”式手枪。他们整天都把枪别在腰上,他们时不时地拿出与同一小院上班的派出所干警一起擦枪,看谁的枪支更锃亮,那份敬畏,时绕内心。偶尔也会向往一下,等我升了审判员,是不是也会配发一支呢?如果佩发,我放在哪里好?因为每次院里开会都在强调保管好枪支的重要性。最后想,还是不要配发的好,我怕自己保管不了。比如被人抢、被人偷、不小心走火,或者丢失,各种担心让自己不得安宁,没有安全感。结果,等我升到审判员时,已经不允许佩带私枪,一切都是想多了。

1981年开始,按照规定,审判员以上的都可佩带枪支。我们法院有“六四”式、“五四”式、“七四”式手枪若干支以及半自动步枪,后来还有了微型冲锋枪,并备有充足的枪弹。管理办法有《最高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贵州省法院枪支管理若干规定》,一直到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松动管理办法》颁布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才不再配发枪支了。

记得第一次实弹打靶,大约是我进法院的当年一个略带寒意的初冬。

那天,我们来到汪家沟一座荒山上,对面的小山坡安放有靶子。三人一组,先进行手枪射击,每人五颗子弹。每人旁边都有一个当过兵的同事在指导,怎么握枪,怎么瞄准,怎么扣扳机,还有最重要的是不能提着枪转身,因为后面全是等待打靶的同志们。那份谨慎甚至畏惧之心啊,早已把打靶的好奇心淹没。

“叭叭叭——”一阵炮仗似的声音在山谷回响,手被震得发抖发软,只听那边报数:三发上靶,一发8环,一发7环,一发5环。得到同事们的表扬,好奇心和好胜心又回来了。在打半自动步枪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颗子弹也没有上靶。其实怎么瞄的也没看清哩。

后来也参加过几次打靶。最过瘾的当数微冲。“嗒嗒嗒——”只要你愿意,可以连发完弹匣里的子弹,至于打中目标没有,倒在其次了。

当然,法院拥有枪支不是用来玩的,也不是用来打猎的,是用来对付犯罪分子的。

那是1989年的夏天,蒲场镇下街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嫌疑人是本街上的王姓年轻人,长得并不彪悍,还显得有些瘦小。案发后,他本能地往狮子山上跑,跑得跟兔子似的快。派出所的干警和法庭干警自然是抓捕罪犯的主力。当他们气喘吁吁跑到山顶,王姓罪犯拿着一把菜刀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叫嚣着不准过来,后来被周庭长和派出所的何所长用枪指着命令他放下菜刀,才将其擒获。

还有一次,在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时,因涉及家族之间的利益,两边参与旁听人数众多,而且水火不容,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大门口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秩序一片混乱,多次制止都无法平息事态,眼看就要发生群体斗殴事件。紧急情况下,周庭长掏出手枪,子弹上膛,朝天放了两枪,大家才住了手。哇,那一瞬间,才感觉到枪的威力。

因枪,有的同志被处分。因为放家里时,被入户盗窃的小偷盗走。小偷也不敢用,藏在自己家中。这位同志立即向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后,受到了党纪处分。后来这名小偷在别处偷盗时被抓后,才交待出了枪的下落。

还有一次,是同志间对一把枪的交接手续不清,致使暂时遗忘放在哪里,两名同志都受到了处理,甚至影响到工资的晋升。后来清理保险柜时,才找了出来、

可见,枪是双刃剑,在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也波及到同志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

审判人员佩带枪支,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永远成为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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