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情拆遷”,退一步海闊天空

歷史上的“溫情拆遷”莫過於順治帝先給銀子再拆遷例子。事情是這樣的,北京城的一次大搬遷,實行劃城而居,原來居住的房屋,按照戶部查實的房屋間數,每間給予四百兩銀子,先讓拆遷戶到戶部衙門領取銀子,至於搬出時間限定在半年內。由此以來,先落實銀子發放情況,再討論什麼時候搬遷的問題,這樣人性化的工作做得很到位,既尊重了被拆遷戶的意願也維護了其合法權益。可想而知,古人先賢的智慧源於此,同樣的情形下,拆遷的決策和徵收部門更應該發揚這種欲行拆遷,先予補償舉措!從而打消被拆遷戶的心中的顧慮,為今後拆遷工作的順利展開做了良好的開端。

“溫情拆遷”,退一步海闊天空

古代拆遷

當談到何時遷走的問題,給予了更充分的時間上考慮,完全尊重拆遷戶的個人意願,從側面可以得到啟示是為了避免矛盾激化,安撫好拆遷戶面對被拆遷的心情工作也是重要的一環。想拆遷戶之所想,站在拆遷戶的角度上考慮問題,告知他們享有知情的權利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求工作態度透明,全心全意為拆遷戶解決實際問題,認真的解答他們的疑惑,實現共贏局面也是對徵收工作的肯定的結果。

“溫情拆遷”,退一步海闊天空

依法拆遷

縱觀當下拆遷工作勢在必行,是社會經濟發展上重要一環,當然拆遷問題出現不可避免,其一,處於一方的決策者和徵收者更加審視自己,規範自己,嚴格要求,程序正當,使得我們廣大的拆遷戶們的得到的補償依據更加的有理有據,更加合乎情理,從而維護了自身權益,同時才能保證拆遷的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其二,面對被拆遷的人們,首先也應該有條不紊的維護自身權益,明確自己的被徵收房屋、土地的真實情況,切勿人云亦云,倘若遇到不合理賠償的情況,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溫情拆遷”,退一步海闊天空

徵地拆遷普法公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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