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書未拆封”高分中標!住建局裁定廢標後,被企業反訴“違法”

標書的正副本沒有當場拆封,評標專家卻給出高分。當地住建局經調查後,決定

廢標

2019年1月,該企業認為住建局“廢標”的決定違法,向省住建廳提起行政複議。


“標書未拆封”高分中標!住建局裁定廢標後,被企業反訴“違法”


2018年10月30日13:30,《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在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來自河北的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得分最高。

2018年12月12日,海西州住建局決定廢標

“標書未拆封”高分中標!住建局裁定廢標後,被企業反訴“違法”


2019年1月,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認為海西州住建局處理決定違法,並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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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廢標決定違法

申請人: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

(系海西州大崑崙博物館項目投標人之一,且得分最高,被作出廢標決定。)

  • 評委專家通過電腦系統隨機抽取產生。
  • 招投標過程被全程錄像,評標結果由評委專家獨立作出。
  • 評委專家觀看了投標文件電子版,其內容與紙質相符。專家觀看電子版的投標文件相當於審查了紙質文件,並且現場有質詢的環節。

2

住建局:多處違規

海西州住建局調查後發現:

  • 抽取評委專家時,未經主管部門和業主方代表到場監督,且未簽字認可,抽取程序不合法合規。
  • 申請人主張招投標過程被全程錄像,錄像過程就是監督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 該項目採取EPC招標方式,全省沒有標準模板,但EPC模式是電子標書和紙質標書緊密結合才能確定最終評分,不能單獨依據電子版內容確定結果。
  • 在未拆封投標文件技術方案正副本的情況下直接評出高分,存在很大的隨意性,評分結果非客觀公正。

3

省住建廳

2019年2月1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佈“行政複議決定書”。

  • 抽取專家時,招標代理機構、業主及監督代表均未在場;
  • 整個評標過程沒有行業監督人員參與;

違反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款

《青海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抽取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

  • 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正副本均未開封,評標委員會在未核實審閱紙質版的情況下直接評出高分;

違反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十六條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 評標過程混亂,出現任意更換評標專家組長及部分評標專家的情況。

違反以下規定:

《青海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核辦法》第八條、第七條第五款

最終,青海省住建廳認定:

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的《關於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投訴的處理決定》(西建字〔2018〕288號)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決定合法有據,本機關決定予以維持。

文件原文:



“標書未拆封”高分中標!住建局裁定廢標後,被企業反訴“違法”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複議決定書

青建複決字〔2019〕第01號

申請人: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石家莊市高新區珠峰大街120號

法定代表人:路衛建 職務:董事長

被申請人: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爾木西路8號

法定代表人:李順 職務:局長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投訴的處理決定》的行政行為違法,於2019年1月2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投訴的處理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稱:申請人系海西州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下稱博物館項目)投標人之一,且得分最高,被申請人作出的廢標決定缺少事實依據,違反合法性原則,應當予以撤銷。理由有如下幾點:

1、博物館項目的評委專家通過電腦系統隨機抽取產生,在評標現場對密封的評委名單進行拆封並予以身份核對,故評委專家的選定符合相關規定。

2、博物館項目招投標過程被全程錄像,評標結果由評委專家獨立作出,評標過程沒有行業監督人員參與的事實不影響評標結果的公正性。

3、申請人提供的博物館項目的投標文件,雖然紙質的正副本文件沒有當場拆封,但評委專家觀看了投標文件電子版,其內容與紙質相符,專家觀看電子版的投標文件相當於審查了紙質文件,並且現場有質詢的環節,因此專家評委的評分有據可循。

被申請人稱

1、博物館項目雖然通過電腦系統自動抽取評委專家,但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和業主方代表到場監督,且在抽取評委專家名單上監督部門和業主代表未簽字認可,抽取程序不合法合規。

2、申請人主張招投標過程被全程錄像,錄像過程就是監督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實施條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均明文規定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3、該項目採取EPC招標方式,全省沒有標準模板,但EPC模式是電子標書和紙質標書緊密結合才能確定最終評分,不能單獨依據電子版內容確定結果,且申請人的投標文件、技術標書,專家評委在未拆封投標文件技術方案正副本的情況下直接評出高分,存在很大的隨意性,評分結果非客觀公正,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36條規定,亦不符合《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

4、被申請人在充分調查核實後,依法作出該項目招標無效的決定,是遵循招投標法律法規及公開公正、誠實信用原則,維護企業法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作出的準確判斷,並非申請人所謂的事實認定出現偏差。

本機關認為:2018年10月30日13:30在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展的《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開標評標活動,在其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

一是抽取專家時,招標代理機構、業主及監督代表均未在場;

二是整個評標過程沒有行業監督人員參與;

三是金大陸展覽裝飾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正副本均未開封,評標委員會在未核實審閱紙質版的情況下直接評出高分;

四是評標過程混亂,出現任意更換評標專家組長及部分評標專家的情況。

以上情況有現場視頻資料及海西州住建局對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調查詢問筆錄為證。項目招投標活動存在的以上幾個問題,涉及的法律法規如下。

一、關於招投標活動專家評委抽取及監督問題

項目在未通知也未經業主、監督方及招標代理機構代表到場和簽字確認的情況下抽取專家評委,且專家抽取過程中既沒通知招標人,也沒有履行相關必經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七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第三十七條規定: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規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確定方式、評標專家的抽取和評標活動進行監督。

《青海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抽取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填寫《青海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抽取登記表》,錄入抽取評標專家條件、人數、迴避單位、迴避專家等信息,並留存複印件存檔備查。

因此,項目評委專家抽取過程違反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專家抽取程序,且經業主和監督方提出異議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仍未重新抽取,抽取專家評委過程監督缺失。

二、關於現場未開封紙質版投標文件問題

《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覽及裝飾EPC項目》採用EPC方式招標,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並公證。經確認無誤後,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根據上述規定,綜合評標須以紙質版投標文件評定為依據,在整個評標過程中,專家評委在未拆封申請人紙質版投標文件技術方案正副本的情況下進行評標,違反了法律法規規定。

三、關於開標過程中評標專家更換的問題

《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覽及裝飾EPC項目》開標評標過程混亂,出現任意更換評標專家組長及部分評標專家的情形。

《青海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考核辦法》(青公資發〔2016〕12號)第八條

規定:評標前,全體評委應當採用民主推薦的方式產生評標委員會主任委員,並將產生過程記錄在評標報告中。

第七條第五款規定:評委評分與平均分值高低相差20%的,為異常性打分,並應作出解釋和書面說明,存入評標檔案。該項目評標組長本次技術評分超過技術平均分最大43.09%,而沒有作出解釋說明,評標報告中也無相關資料。

綜上,項目評標過程存在形式隨意、評委主觀傾向性大等影響客觀公正評標的情況,違反了上述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四、關於該項目招投標的效力問題

本次招投標活動,在招標人和監督人員未到場的情況下,選取產生評標委員會,且過程中隨意更換評標委員會主任,評標現場對招標文件未予拆封及當眾宣讀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評標機構未採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明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採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投標、中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招標或者評標。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的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託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第五條規定: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查處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該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及依法查處。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本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如下:

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的《關於大崑崙博物館(包含群藝館及公共區)展陳及裝修EPC項目投訴的處理決定》(西建字〔2018〕288號)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決定合法有據,本機關決定予以維持。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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