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億重大涉稅案牽出20個民營小微企業,檢察官如何智慧辦案?

近日,經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起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的重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主犯何小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萬元;一人因取保期間吸毒、不符合社區矯正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其餘19名小微企業主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二個月,並適用緩刑。這是該院今年積極落實最高檢對涉企案件辦理相關要求的一個典型案件。

2016年,稅務稽查部門發現淮安鑫普勝紡織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沒有固定業務卻頻頻開具大額增值稅發票,涉案金額巨大,遂移交警方立案偵查。經偵查,警方發現河南開封男子何小立等人有重大嫌疑。2017年6月,警方正式對何小立等人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立案偵查。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被公安部列為涉稅犯罪督辦案件。

經查,2014年至2016年,何小立為非法牟利,在經營“代賬公司”的趙某(另案處理)等人的幫助下,冒用或借用他人身份證件,先後在淮安、青島、蘇州等多地先後註冊成立淮安鑫普勝紡織有限公司、夢潔棉業有限公司、淮安彩春貿易有限公司等59家“空殼”公司,在沒有真實業務發生的情況下,大肆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600餘份,涉案金額累計6億餘元。徐某、劉某等人通過介紹他人購買何小立“空殼”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獲得“工資”或提成;周某、孟某、王某等人通過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自己經營或所在企業偷逃稅款。

由於此案涉案金額巨大,證據材料複雜,涉案人員眾多,為確保案件順利審結,辦案檢察官在充分閱卷的基礎上,精心撰寫長達100餘條的補充偵查提綱,與公安機關共同細化偵查取證工作,對部分“空殼”公司工商登記及賬冊憑證資料、涉案企業公司章程及財務管理制度等22大項100餘小項證據材料予以補足,繪製全案網絡拓撲圖,最終形成卷宗材料100餘冊。2018年12月24日,檢察機關對案件中起主導作用的嫌疑人何小立決定逮捕。

在辦案中,涉案企業廣州某服飾公司周某的一番話,引起了辦案檢察官的注意。周某說他明知道購買稅票的行為涉嫌犯罪,但製售一件服裝,涉及布料、拉鍊、紐扣、貼標、絲線等眾多環節,需要對接像他這樣的幾十個小微企業,公司在支付款項時,許多企業未能及時出具正規的票據,於是他們在經營中不得已進行非法購票。無獨有偶,該案中的20個涉案公司,都是像周某所經營的民營小微企業,且都在案件中處於從屬地位。

“一個企業除了經營者,還涉及投資者、成百上千的企業員工、上下游的經營者,絕不能因辦案而中斷了整個營商鏈條,影響企業正常的經營發展。”辦案檢察官確定了區分責任、釋法說理、依法辦案的思路。在2018年6月26日受理案件後,他們積極配合勸投涉案人員20人,其中1人主動回國投案自首。對涉案企業,檢察機關逐一排查,慎重評估是否有必要作為單位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主動加強對涉案人員,尤其是偷逃稅款的企業經營者的普法教育。經教育,全案被告人均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全部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積極主動退補、退繳或作進項稅款轉出,已抵扣稅款700餘萬元。

2019年2月21日,案件在淮陰區法院公開審理。庭上,檢察機關認為,何小立作為本案主犯,涉案金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判處何小立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罰金20萬元至50萬元。鑑於20名涉案企業主能夠主動配合調查取證,認罪態度好,案發後均積極退繳和抵扣稅款,在犯罪中處於從屬地位,建議法庭對除一人因取保期間吸毒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不具備社區矯正條件外,對其餘19名企業主適用緩刑。

後法庭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判決。接到判決書,得知自己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時,周某再次表示,“今後一定依法經營公司,為經濟發展多作貢獻。”

6億重大涉稅案牽出20個民營小微企業,檢察官如何智慧辦案?

來源 | 檢察日報

文字 | 盧志堅 丁巍 張傳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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