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嘿咻不雅照 男大学生为冲高网路人气竟出卖女友色相

上传嘿咻不雅照 男大学生为冲高网路人气竟出卖女友色相

北部地区有名男大生,因为初加入网路社群的某社团,为了冲高人气,竟然出卖女友「色相」,不惜将他与女友亲热时的照片,甚至趁女友睡觉,偷拍女友裸胸、内裤的特写照片,PO上该社群网站,供会员交流,以博取社员点赞。事后该男的女友发此事,气得与他分手,还一状告进法院。

被散布张贴不雅照的女友提告说,虽然前男友加入的网路社团是不公开社团,但社团人数多达20万至30万人,且对加入的社员并无管控及审核机制,任何人可随时加入,他的男友脸书帐号并没有设隐私限制,且设定与她稳定交往中,因此那些照片虽未指出她的姓名,但网友仍可藉由帐号,循线辨识出照片中的人就是她。

据《苹果》报导,被害人控诉男友竟在照片附注图「如果说她第一次也是给我,会很过分吗」,泄漏她的隐私,严重侵害她名誉权及肖像权,那些照片经网友截图散布到各大网路论坛,热心网友把这件事告诉她后,她经常感到焦虑而罹患重度忧郁症,精神饱受痛苦。

被告庭讯时则是辩称,他与该女当时是男女朋友,感情很好,他因为刚加入网路「社团」,为博取网友按讚,一时思虑不周,把女友裸照上传,但不到半天就深感后悔,将照片删除,而且他没有拍摄女友脸部,有些照片还是当事人先自拍传给他的。

法官审理则认为,男子上传的照片包括女子脸部清晰画面,侵害她肖像权,至于女方只穿内裤、胸部特写、或被揉胸部照片,不论是被告偷拍或当事女方自拍后传给他,都是情侣间私密照,当事人不会希望这么多人看见她的隐私部位,被告的行为侵害女友隐私权、名誉权,被告除已被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外,高院审酌后加码另判须赔偿被害人20万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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