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民族性格即一族人的先天共性之和,但当若干个体带着一个目的聚集成群,就会产生某些不同于民族性格的新特征。不难发现,这两种心理特征有时大相径庭,只是因为聚合成群这件事。

组织化群体在各民族生活中历来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从未像今天.这么大。当代的一大特点是,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完全取代了个体的有意识行为。

我努力用纯科学的方式研究各种难以理解的群体现象,即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尽量不受各种主张、理论和主义的影响。我相信这是发现一些真理的唯一方式,尤其当议题广受争议时,比如眼下这个话题。全心进行客观研究的 科学家,没有义务去关心自己的研究会损害谁的利益。著名思想家葛布勒特·德阿尔维奥拉先生最近发文评论,说我不属于任何当代学派.,但他不时发现,我和所有学派的观点都相反。希望这部新作亦堪当此论。不管归属于哪个流派,都必然先持有其成见和偏见。

我还得向读者解释,为什么他会觉得我的研究和据以得到的结论之间似乎完全没有因果关系。比如,我指出集群(包括议会在内)有严重的精神缺陷,却认为不能干涉其组织结构,只能对这种低劣性放任不管。

因为仔细研究过历史事实后,我无不发现,社会生命体在任何方面都和任何生物一样复杂,绝对不能突然强行对其进行根本改造。天道永进,偶尔激进,但绝不是以我们这种方式.。这本书能解答为什么对一个民族来说,最致命的莫过于对大革命的狂热了,无论它从理论上看多么美好。光革命没用,除非同时改变民族性格,但只有时间才拥有改变民族性格的力量。人被思想观念、情感和传统习俗所支配,这些东西其实就是我们自己;法律、制度只是我们性格的外现,表达着民族性格的需求。法律、制度是结果,民族性格是原因,所以前者无法改变后者。

研究社会现象不能越过民族因素,民族造就了本民族的社会现象。从理论上看,社会现象有绝对价值,但从实践角度讲,却只有相对价值。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所以在研究社会现象时,必须交替使用两个很不一样的视角。这样我们才能理解,纯粹理性表达的东西常和实践理性相反。几乎没有任何现象不适用这种区分,甚至自然现象。

从绝对真理的角度来看,立方体或者圆圈都有固定的几何形状,严格遵循特定的定理。但站在不同的角度观察,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观察角度不同,立方体会变成长方形或三棱体,而圆圈会变成线段或椭圆。而且,这些假象远比真正的形状更重要,因为我们看到的是它们,只看到它们,也只有这些假象可以画出来或照下来。

在某些情况下,不真实比真实更真实。完全按照原几何形状作画,画面就扭曲了,让人不知道那是什么。我们还可以假想一个世界,人们不能摸这里的东西,只能临摹或拍照,人们就很难理解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而且,假如只有一小部分学者才能理解它们的样子,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研究社会现象的学者.应当牢记,社会现象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价值,而且,在文明进化的论题范围内,只有 后者是重要的。明白这件事,会让人们谨慎,慎重对待貌似逻辑性很强的结论。

还有很多原因让我们必须这样保守。社会现象非常复杂,我们无法预测和整体把握各种现象的交互作用。而且,在可见的现象背后,常常好像隐藏着万千个不可见的原因。可见的社会现象仿佛是一种无限大的无意识的运行结果,一般不在我们的分析能力范围之内。可见现象就像波浪,是深海动荡在海面上的表现,而我们对海底一无所知。

就其大部分行为而言,群体心理表现出了极端的低劣性,群体行为好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控制,古人称其为命运、天道或天意,我们现在叫“死亡本能”。死亡本能的力量无法忽视,虽然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有时候感觉好像,民族内部的潜在力量在引导民族的发展。比如,有什么比语言更复杂、更合理又更神奇呢?但这种令人赞叹的社会产品是怎么产生的,除了是集体无意识性格的产物?最渊博的顶级语法学家也只能研究语法,他们无法创造语言。甚至说到伟人的思想,难道我们能完全肯定那都是他们自己创造的吗?那些观点无疑都来自个人的头脑,但难道集体精神没有提供万千尘粒,形成其赖以生长的土壤?

群体无疑总是无意识的,而无意识性也许正是其力量强大的一大秘密。在自然界,只被本能控制的生物完成的行为,复杂得让人赞叹。理性是人类很晚才获得的属性,太不完善,无法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法则,更无法取代其地位。无意识因素在我们所有的行为中起着巨大的作用,理性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我们不知道这种力量的运行机制。

所以,如果我们不想闯入模棱两可的猜测和不可验证的假设中去,只安全地待在科学可以研究的狭窄范围内,我们所有能做的,就是只观察和研究可见的现象。我们观察并总结出的每个结论,从原则上说都不够完善,因为在我们能够看清的现象背后,还有其他我们看不太清楚的现象,而在那些看不太清的现象背后,也许还有其他根本无法看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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