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艾佛森輸掉總決後給科比和鄧肯打電話說:夥計,我們抱團吧,那艾佛森會有多少冠軍?後果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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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在輸掉總決賽後打電話給鄧肯要求抱團?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在2001年,艾弗森並不是自由球員。1999-2000賽季,艾弗森與76人簽下一份長約,這份合同,要一直到2006年才結束。所以,在2001年NBA總決賽輸給湖人隊之後,艾弗森的合同還有5年。他哪也去不了!

要想和鄧肯抱團,除非鄧肯來76人隊,問題是鄧肯來不來呢?或者,只能進行交易。用快退役的大衛-羅賓遜來換,肯定是換不來的。想要得到艾弗森,馬刺隊恐怕得折損半支球隊的實力。還得看76人隊同意不同意才行。

不過,2006年,艾弗森被76人隊交易到了丹佛掘金隊,終於能和安東尼抱團了。不過擁有了黃金雙槍之後,掘金隊的戰績並不怎麼樣。艾弗森場均得到24.8分7.2次助攻,球隊在季後賽第一輪被淘汰。所以您看,不是所有抱團都能成功的。

您可以說,06年的時候安東尼還是太年輕,並不成熟。而艾弗森已經太老了,他錯在沒有在巔峰時期抱團啊!但其實,06年的艾弗森31歲,07年季後賽32歲。就相當於2015年和2016年帶隊和勇士隊大戰的勒布朗-詹姆斯那麼大吧。這很老嗎?別忘了,喬丹第一次復出,還沒有拿到第二次三連冠的時候,也是這個年齡。而安東尼當時很稚嫩嗎?2007年,當安東尼和艾弗森倒在季後賽第一輪的時候,比安東尼還小半歲的詹姆斯帶隊打進NBA總決賽。這又怎麼說?

實際上,必須承認,艾弗森的打法對球隊傷害極大。而且,他打球太獨,和誰都配合不到一塊去。事實上,2000-2001賽季的76人隊,是一支防守至上的球隊。以穆託姆博為核心的防守體系,才是支撐球隊打進總決賽的關鍵。而艾弗森,在那一年進攻效率非常低。只不過,他是這支防守球隊的進攻核心,太引人矚目了。所以,很多人覺得他是靠“一己之力”把76人隊帶進NBA總決賽的。這完全忽視了大量做防守工作的藍領球員的貢獻。打個比方吧,做防守的隊友,就像是啃硬骨頭的。而艾弗森,屬於吃肉的。沒有人在乎啃硬骨頭的防守球員,只看到艾弗森砍瓜切菜一樣的得分,拼命吃肉了。

那以後,艾弗森再也沒有帶隊打出好成績。其實,後來他到了掘金隊、活塞隊、灰熊隊,後來又到歐洲打球,再到退役之後的BIG3聯賽,一直都是為我行我素的性格。並不是他不想抱團,而是他打球太個人英雄主義,和哪個球星也無法順利磨合。而且,艾弗森經常無故缺席訓練,非常的懶散。甚至在BIG3聯賽期間,他作為球隊的球員和主教練,又是聯盟的發起人,居然不辭而別,跑到賭場裡玩去了。這樣的職業精神,你覺得和誰在一起能拿到NBA總冠軍?阿倫-艾弗森,其實是一名極度被高估的球星。


豬油鹼


如果那個人真的那樣做了,他就不是艾弗森。

艾弗森,96年出道,論成就他不是NBA最高的,論技術和天賦他也不是NBA最好的,但是論到球迷,巔峰時期的艾弗森不輸給聯盟的任何人。

點解,性格桀驁不馴的艾弗森會如此的受球迷歡迎,除了183公分能夠闖出一片天的勵志經歷,還在於艾弗森的鬥志和精神。

你讓一個為了趕著上場,能直接將摸幹血跡,吐下血水,怒問裁判我可以上場了嗎的傢伙去打這樣的電話,這可能嗎?如果NBA還有一個願意站著死,而不是跪著享受勝利的球員,那就是艾弗森。一個連替補角色都難以接受的球員,如果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換言,如果艾弗森願意妥協,他也不會早早的告別了NBA的舞臺,也這也是艾弗森身上特有的氣質——永不言敗,也因為這點,才有了太多太多忠艾一生群體的存在。

如果艾弗森真的抱團?

好吧,試想一下。如果艾弗森真的這樣做了,那嘛他真的能奪冠嗎?科比,NBA歷史上最好的得分後衛之一;鄧肯,NBA最好的大前鋒之一。從賬面上的實力來看,這哥三的組合的確很無敵。但是籃球並不是簡單的1+1+1,如果沒有合適的教練和戰術體系,或許他們的能力就很難發揮出來,最終的效果,甚至連1+1都達不到。

這事不是誰的錯,不是艾弗森或者科比獨,就如現在的勇士一樣,如果三位巨星互相犧牲,則結局大圓滿,如現在的勇士一樣。但如果沒有戰術體系的融合,各自為政,終究是一盤散沙,效果還不如獨自帶隊。

或許抱團會讓艾弗森的生涯成就更為輝煌,但放下最後倔強的他,就不再是屬於我們的AI了。


東球弟


如果艾佛森,卡特,麥迪,科比,這麼做了,他們就不是他們自己了,而是勒布朗年年巔峰報團詹姆斯了。

而媒體評判歷史排名的標準是詹姆斯團隊和公關媒體制定的,所以,日後詹姆斯團隊100%會想方設法的在道德層面,體育競技層面去解釋歷史排名。如果是這樣,詹姆斯站在競技體育的道德制高點,這是無可厚非的。

問題是,詹姆斯一個毀了競技體育的開山鼻祖,連同團隊,公關和媒體(利益鏈條)硬是三人成虎了一個彌天大謊,所謂歷史排名第二,真叫人無比噁心。

記住,不是憤怒,是噁心。

人人恨科比,那是因為恨的純粹,但是尊重科比。

而人人恨詹姆斯,那不是因為恨,是被噁心出來的。

歷史的真相不該在互聯網時代被一群別有用心的人把持從而欺騙了後來者。


Ifsheknows


讓我們先猜測一下,題主這到底是想要黑誰呢?算了不重要了。艾弗森主動打電話給科比和鄧肯求組團,好有意思的想法,那不妨討論一下這件事情。

艾弗森輸掉總決賽是在2001年,他在總決賽打出了無解的表現,但終究雙全難敵四手,費城76人也以1-4敗給了奧尼爾和科比領銜的資金湖人。那一年的艾弗森26歲,科比23歲,鄧肯25歲,三個人都處在上升階段,96和97年的狀元聯手科比,想想都刺激,這似乎是無敵的狀態啊,想不拿總冠軍都難啊,但說實話,如果三個人真的在那一年聯手,很可能一個總冠軍都拿不到。



為什麼這麼說,是他們不夠強嗎,當然不是,那一年的艾弗森已經是MVP了,鄧肯也已經接近巔峰,科比也已經是四大分衛,誰敢說不強?之所以不看好他們,是因為年齡和性格的問題,尤其是科比和艾弗森之間,似乎很難兼容,兩人都是爭強好勝的性格,都是非老大不當的人物,20多歲的年紀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科比連大自己6歲,長自己四屆的第一中鋒奧尼爾都不服,會去服和自己同屆,並且是第一分衛競爭對手的艾弗森嗎?而永不言棄的艾弗森又怎麼可能為比自己小三歲的科比讓步?



再說說鄧肯,呆呆的確不存在性格上的問題,但關鍵問題在於,和兩個球霸在一隊,呆呆的存在感會大大降低,手上的球權也會大大減少,敢這麼打下去,十有八九是達不到後來的巔峰的。所以說,如果三個人真的抱在一起,光是科比和艾弗森的共存問題,就足以導致球隊矛盾爆發,很可能合作一個賽季就散夥了。


當然,如果三個人在30歲出頭的年紀選擇聯手,就像凱爾特人三巨頭那樣,結果或許會有所不同,因為到了這個年紀,都已經歷人間冷暖,看盡世間繁華,都已經過了任性的年紀,思想都已經變得成熟,懂得孰輕孰重,如果再在一起,或許會懂得相互讓步,追求整體利益最大化。

但在20多歲,正值上升期的那個年紀,他們很難磨合到一起,這是自然規律,如果那個年紀他們抱在了一起,對彼此也都是一種耽誤,他們都無法成為最強的自己,也會讓他們背上巨大的輿論壓力,無法像現在這樣成為人人敬仰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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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子說個球


艾弗森可是賽場把鮮血吞飯肚子裡面的球員,他會打電話給科比或鄧肯?

2001年艾弗森率領76人在總決賽輸給如日中天得湖人,如果這個時候艾弗森選擇加盟湖人或者聯手鄧肯加盟馬刺(不考慮交易籌碼這些),那麼艾弗森最起碼也可以得到好幾個總冠軍!

如果加盟湖人,也許達不到1+1+1>=3的效果,但是憑藉艾弗森+科比+奧尼爾,隨便拿個總冠軍就是分分鐘的事情!

如果加盟馬刺和鄧肯聯手呢?

這個時候的鄧肯正是巔峰,這樣這樣一內一外組合完全媲美OK組合!當時的馬刺之所以季後賽輸給湖人的次數多,不是波波維奇拿奧尼爾沒辦法,而是拿外線得科比沒有辦法!

如果艾弗森聯手鄧肯了,那麼馬刺內外線都和湖人匹配,湖人真不一定能夠打得過馬刺。

估計也得拿好幾個總冠軍吧!

不過真的這樣做了,艾弗森還是大家喜歡的那個答案嗎?

我感覺現在這樣的結果,挺好!因為艾弗森用他自己的方式影響了很多人,這已經足夠!


如果真的像詹姆斯巔峰報團或者杜蘭特加入打敗自己的球隊,也許艾弗森可以獲得總冠軍,也許很多年以後球迷會理解他,但是這就不是那個鐵血的答案了!



這樣的假設是不可能成功的!艾弗森會把打掉的牙混著血吞下去繼續比賽,也不會為了總冠軍去打兄弟籃球。科比可能會在洛杉磯向另一位超級巨星招手,但是他必須是洛杉磯的王。而鄧肯,看下去呆呆的容易被忽悠,但是你以為能夠從波波維奇手下把鄧肯搶走?

無論是艾弗森,還是科比、鄧肯,他們那個年代的球星都是驕傲的:艾弗森寧願退役也不願意打替補,科比寧願獨自披荊斬棘也不願意屈居球隊老二,鄧肯寧願等著帕克、吉諾比利的成長,也不願意把天賦帶到任何一個地方。一個人,一座城,是他們職業生涯的堅持,也是他們最大的價值所在,NBA聯盟的歷史證明,就算偉大如艾弗森,當你離開了最愛的費城,在職業生涯後期也只能顛沛流離。當然艾弗森是被動的,他為費城做了他能做的一切。

那麼,如果題主的假設能夠成功,艾弗森會奪得多少總冠軍呢?在我看來,可能依然無冠,也可能冠軍拿到手軟。

如果艾弗森和科比、鄧肯一隊,鄧肯當然不是問題,他的性格和能力決定,他會是任何一名超級球星的好隊友。但是艾弗森和科比會是大問題。他們必須要爭出一個老大來。他們未必在球場上就有好的化學反應,1+1未必會大於2,這是我覺得他們可能會無冠的原因。

如果艾弗森和科比,又一個會像當年的韋德一樣做出犧牲,甘願讓出球隊老大的位置退居二線,以艾弗森和科比的能力,在加上鄧肯這樣的強力內線,真的想不出除了年齡,什麼能夠阻止他們奪冠。

現在作為球迷,真的不能回憶起以前的籃球,因為那樣你會覺得現在籃球真的沒什麼意思。老派球員那種堅持、驕傲、激情和碰撞,在現在的NBA幾乎已經看不到了!球員都成了兄弟,比賽成了一種表演,各種創紀錄的數據層出不窮,看起來是繁花似錦,籃球呢?


胖丁籃球


一個桀驁不馴的男人,絕對不會忍辱負重邀請同樣是巨星的男人

“艾弗森”一個讓人看不透的男人,身子骨裡面帶著一絲叛逆。當看到艾佛森第一眼,就可以看出他與聯盟其他人不同,還記得當初艾佛森晃過喬丹那球,還記得他晃倒盧泰倫從他頭頂跨過。那個眼神和姿態,就註定證明了他不不是會報團的男人,不然他也不會這麼早退役。

一個183的個字,身體素質一般,沒有科比的身法,沒有奧尼爾的爆炸身體。他依靠的僅僅是他的信念和打球的態度。他投籃的姿勢儘管不是很標準,但絕對適合自己,而且在打球之外,他做過不少的慈善活動。

要讓艾佛森輸掉總決賽給科比和鄧肯打電話報團,實話說不太可能,無論是對他NBA發展還是性格上來說都不太可能。

如果非得要讓他們三人報團,總冠軍說實話不能說絕對的穩得。無論自身實力多麼強大,如果沒有一個好的配合仍然不能發揮最好的效果。科比:歷史最好的得分手;歷史鄧肯:最好的大前鋒之一;如果這三個人報團在一起,如果配合的好,磨出的火花肯定比現在的勇士厲害。前提是另外兩個隊員也不能太水,當然,一個好的團隊少不了一個個好的指導。

就像現在的勇士一樣,因為杜蘭特的加盟,庫裡和湯普森的出手次數以及球權都減少了。但也只有是這樣,才能夠更好的維持好現在的勇士體系。加上科爾能夠很有效的發現他們自身的特點,合理的利用了團隊每個人的優點,所以現在的勇士非常強。

如果磨合的得當,這三人的組合也許能夠超越喬丹的總冠軍數,但如果分工不恰當,也難成氣候。但無論如何,這都僅僅是個假設,因為艾佛森不會採取報團的做法,不然他就不叫艾佛森了!


糗哥侃球


艾佛森和科比看似未必能兼容,但湯姆賈諾維奇曾經說過,永遠不要低估一顆總冠軍的心,恰好,這兩個人都是鬥士,都用一顆比別人更加強大、更加執著的總冠軍之心。所以球權的分配應該不是問題,畢竟他們為了贏都可以做很多。

歷史第一大前鋒鄧肯如果加入這個團隊,簡直不敢想象,總冠軍得多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試想一下,艾佛森的狀態一直保持到08年從丹佛轉戰活塞之前,科比的狀態保持到13年跟腱撕裂之前,鄧肯的狀態保持到15年,那麼也就是說如果這個組合不被拆散,至少到08-09,他們這個三大超級巨頭將一直保有絕對的統治力。


金花菜單幹


報團是不可能報團的!

艾佛森是那種從不會向任何人低頭的人,他只能做球隊的老大。只要他在球場上還可以打的動,他就會打到底。如果有一天他必須爬著離開球場,他也不會讓人抬著他出去。他就是這樣的球員!



“桀驁不馴”是艾佛森的代名詞。他不是一個道德清白衣冠楚楚的人,也不是一個好兒子、好父親、好丈夫、好隊友。甚至,他稱不上一個好人,因為毒品、槍支、暴力、監獄都和他有瓜葛。他離經叛道、無所顧忌,他不懂得尊重是何物。但在球場上,誰也不能否認他是一個偉大的球員。他堅信憑自己的身材、體重也能在NBA取得成功。他是不會報團的,他不可能放下身段去爭取打了折扣的“榮譽”。

他就是他,阿倫.艾佛森。一個小個子的傳奇!


王老師侃球


90年代末至00年代,超級巨星層出不窮但很少抱團,竊以為原因有二:一是身價問題,跟目前動輒2000萬的角色球員相比,當時球隊薪金空間是很有限的,在一個球隊成為當家球星意味著已經半隻腳踏入了全明星行列,每個球隊即使再有錢也只能培養1~2人,撐死組個3巨頭,也是一拖二。二是籃球文化的變化,一人carry全隊,在當時的聯盟裡會被塑造成英雄,比如答案,一人對抗強如半神的OK,雖然4:1但是完全不落下風,給球員及球隊帶來的感覺完全不一樣,且同樣可以作為賣點產生巨大的票房。而在此種風氣盛行了10餘年之後,這種對抗大家司空見慣,反而巨星抱團成了大家神往的場景,那聯盟就滿足你嘍,票房才能更上一層樓啊。

大家也不要懷疑職業球員改變風格的能力,艾佛森、科比、鄧肯這類超級巨星,只要主觀想抱,都是能夠融合的。但在當時聯盟塑造的英雄主義和單打獨鬥所帶來的巨大榮譽感和個人價值面前,基本沒發生現在的半隊超級巨星的情況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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