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被辭退了,需要補償這個員工嗎?

葉宗琪


當然需要補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想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又不想支付給員工補償金,通常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可以!


1、員工提出辭職

是員工主動提出要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辭職,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一個月後他都可以解除合同。當然前提是在籤合同時,沒有在合同里約定不得提前解除的情形。


2、證明員工違規

就是證明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者違反公司的規定,且給公司造成了危害,這種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甚至可以讓員工補償損失。但並不是任何違規都可以這樣的,公司必須有切實的證據證明員工違規,並給公司造成了實質損失。


除了這兩種情況,公司想主動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都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即使是員工的合同到期了,公司想不續簽,公司也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


有人說,可以用員工不能勝任崗位的理由,和員工解除合同,從理論上來說,好像是可行的,但實際操作中,卻非常繁瑣。合同法規定,即使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也不能解除合同,而是要先培訓,培訓後不能勝任,也不能解除,而是要調崗。只有這些方法都用完了,員工還不能勝任,才能解除。但公司需要提供員工不能勝任的切實證據。


總之,在現實中,如果你想主動和員工解除合同,一般都是要給補償金的。正是為了不給補償金,一大批沒有良心的公司,才會採用各種小伎倆,逼迫員工主動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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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或支付一個月的待通知金(也是經濟補償補償金,標準相同,名稱不同而已)。公司已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了,就不需要再支付待通知金。但仍需按照勞動合同法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足半年按照半個月支付。

3、其次職工帶薪年休假是否休完了。未休完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應當3倍給予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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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好2018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辭工,他可以不給你任何補償,當然你也不需要給他補償。

但是,你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被辭退,不管你辭退他是合法還是違法,你都得付給他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如果你依法辭退員工,你必須給予被辭退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被辭退員工經濟補償金。員工月工資超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佈的當地職工月工資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資三倍數額支付,但不超過十二年。

如果你無故辭退員工,那你必須給予被辭退員工經濟補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給被辭退員工經濟賠償金。

如果你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辭退員工,你還得增加1個月的賠償金。

但是,如果因為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任何一條,你就是不提前一個月通知,也可以不給被辭退員工一分補償。

我是西門迎風,請大家關注,並對此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


西門迎風


不用!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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