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沈巍最近越來越紅。

越來越多的人慕名而來,有要求合影直播的、有渴望拜師的、甚至有相親求婚的。

這位被不斷冠以「流浪大師」名號的拾荒露宿者,以如此荒誕的方式,成為了如今互聯網上近乎無人不知的「網紅」。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來源 | 鳳凰新聞《正面FACE》

一張又一張蜂擁的合影,一段又一段瘋狂的短視頻,大眾無盡的狂歡,只讓我們愈發直接地看到中國社會里一股暗潮湧動的「畸形」。

來源 | 看理想微信公眾號(ID:ikanlixiang)

*以下內容根據梁文道《八分節目》整理。

在我看來,恐怕再也沒有能比這一張照片更足以說明最近中國社會的氛圍的了。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一邊是近日人稱「沈大師」的流浪者沈巍,另一邊是包圍著沈巍先生、不斷舉著手機自拍直播的五位年輕貌美的「網紅」(或者各路拍客);一邊是大家口中的流浪漢,另一邊則是五位渴望流量、渴望藉此走紅的女孩。

更叫人無法理解的是,居然還有一位女士直接跑到沈巍面前,宣稱要和他相親結婚,而且還要直播整個過程。

早在一個多月前,我就曾經看過關於他的那段小視頻,當時我也覺得非常有趣,對他感到好奇,但很難想到僅僅一個多月之後,他已經成為人人口中的「流浪大師」。

在我看來,沈巍先生其實就是一個讀書人,在這裡我所指的意思是,他喜歡讀書,而且依據他所讀到的內容形成了一套對於生活和世界的想法,並且依據這樣的想法忠實地生活著。我很尊敬這樣的態度。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但是,他的走紅卻太過意外。他能紅多久,這種「紅」對他來說是否真的有價值有意義?至少目前,我看不到任何對他而言的意義。

1.整個流浪群體都被社會視作是「不正常」

提到沈巍,讓我想起來另一位曾經網絡爆紅的流浪者——「犀利哥」。

2010年的時候,犀利哥因為帥氣的外型、獨特的層疊穿搭而走紅網絡,之後還曾被房地產商邀請走秀。然而,經由一次媒體的專題報道,由於他被爆出患有輕微的精神疾病,他又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梁文道:迫害那個「流浪大師」,以狂歡的方式

我最後一次聽到犀利哥的消息已經是2016年,犀利哥的弟弟接受採訪時說,哥哥已經又出走了,不知他去了哪裡。

他弟弟並不認為哥哥是大家所說的“精神病患”,他相信哥哥只是看穿了世道,也許流浪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說到這,我們就碰到這樣一個非常有趣的題目了:到底「流浪」是不是一種我們可以選擇的生活方式呢?

從沈巍的經驗看來,那的確就是他所選擇的生活方式。但為什麼我們常會有一種認知或者說誤解,認為這些所謂的「街頭流浪漢」都是患有精神問題的人呢?

我們一般看待街頭露宿的人,往往持有兩種態度:一種就是認為他一定是被生活所迫,被壓迫到最底層了,所以被迫露宿街頭。

另外一種,就是認為他是有選擇地去露宿街頭,而會作出這種選擇通常都被視作是「不正常」的,所以這個人多半也是不正常的。

在一個更寬泛的意義下,整個流浪群體都常被認為是「不正常」的。

因為在大眾眼中,一個正常社會中的正常人生活應該是:一,有地方住,絕對不會選擇流落街頭、風餐露宿。

二,有正經的工作,可以維持自己基本的生活,又或者有一個家人親友的網絡,多少能夠資助他,不至於跌落出生活的「最低安全網」之外。

更普遍的,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通常都會有一套社會救助系統,即便一個人真的走到這一步,也會有一根「吊繩」將ta攔住,不至於讓ta真的跌到街頭的深淵裡去。

但是這樣的想法究竟立不立得住腳?今天,我更想談一談「流浪」這件事本身。

2.對露宿街頭者的誤解,從來沒有消減

首先,我個人一向不喜歡「流浪漢」這類字眼。究竟什麼叫做「流浪」?流浪就指的是一個人每天居無定所嗎?

實際上,大部分在城市裡露宿街頭的人,他們其實都有自己相對固定的行動空間,尤其安眠休憩的空間其實也是有定所,只不過這些定所並不是我們通常人意味中的房子、公寓,或者一個家。

他們只是選擇睡在了街上而已,而且有著相對固定的範圍,在這個意義下,我通常更喜歡用另一個詞稱呼他們,即「露宿者」

第二,露宿者是不是一定沒有固定工作?以前我們中國曾經有個名詞叫「三無人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三無人員幾乎是這些露宿者的代名詞。什麼叫做「三無」?第一,無合法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包括是否能合法居住在這個城裡的居民證;第二,沒有固定住所;第三,沒有穩定收入。

但是,露宿者是不是一定沒有穩定收入?

這是一種常見的誤解,其實全世界各地有很多露宿者,都有一定收入,而且這類收入並不一定像大眾所認為的,只是乞討。這些人常常也有一個相當正經的工作,只不過這份工作的收入並不一定很高而已。

還有一些人,儘管可能沒有穩定收入,但是也會有自己的工作。在露宿者的情況下,他們在街上能夠找到什麼樣的工作呢?

比如,英國有一份十分有名的在街頭販賣的雜誌——《The Big Issue》,如果你去過倫敦街頭,常會看到一群露宿者,身著一套特定的背心制服,手上捧著一大疊印刷相對比較粗糙的雜誌,在街頭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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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The Big Issue》現在已經是一本紅遍全球的雜誌,全世界四大洲都有發行。也有中文版,是在臺灣地區發行的,譯作《大志》雜誌。

這份《The Big Issue》其實和我們通常看到的雜誌幾乎一模一樣,裡面不僅包含各種各樣社會政治議題,也有生活方式的討論。而它最特別的地方是,它是由一個NGO組織,也是NPO組織承辦的,也就是一個非牟利的基金會組織。

為什麼基金會要辦這樣一份雜誌?它希望通過招募這些露宿者幫忙售賣這份雜誌,籌及的錢款除了基金會基本運作和雜誌印刷之外,剩下的收益則全部交給這些露宿者,正是為了讓他們能夠通過這份雜誌售賣工作獲得一份合理的收入。

基金會甚至會提供各種各樣的培訓,教給露宿者各種售賣技巧,也有相應的行為準則。發展到後來,基金會還為這些英國的露宿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務、住房諮詢、個人財務規劃等等。

為什麼會有住房諮詢及個人財務規劃這些援助呢?事實上,我們知道很多露宿街頭的人並非自願選擇,比如英國這些年,露宿街頭的人數不斷攀升,創下新高,而這主要就是由於英國房價的飆升,讓許多人無法承擔高額的租金和房價。

而原本應該提供資助的英國政府,他們的社會援助安全網近年又不斷縮減,無法為所有露宿者提供相應的資助。於是,就只能由基金會積極向那些想要有更加固定的居所以及健康收入的露宿者提供相應的幫助。

3.對露宿者慣有的狹隘、典型的偏見,永遠無法概括所有人的真實狀況

在這裡面其實還有一些很有趣的例子,英國音樂劇最著名的一處演出劇院,叫做「女王陛下劇院」,如果你常去那看音樂劇演出,會注意到劇院門口有幾位固定的露宿者。

而劇院也沒有驅趕他們的意思,白天觀眾前來觀看演出的時候,他們也會自覺走開,晚上再回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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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人發現,原來這些人其實都是音樂劇的發燒友,其中有位女孩甚至曾經學過這一行,但是找不到相應的工作,最後只好睡在街上。而且連睡都還要睡在女王陛下劇院門口,正是因為她太熱愛音樂劇。

有時候她存夠了錢,也會進劇院去看一出音樂劇。所以,即使這種情況下,她也還是擁有一個相當正常的生活。

而另一個有趣的例子,就是一位自我選擇露宿街頭的例子了。

有這樣一個人,叫做大衛·福塞爾(David Fussell),他原來居住在英國倫敦以外的一個地區,由於不幸遭遇洪水爆發,沖壞了他家的房子,又負擔不起修復費用,房子就被收走了。

悲慘的是,這時候他的雙親又不幸過世。福賽爾就想做些能讓自己快樂的事。他想起來自己熱愛電影,而且在種種不幸事故發生之前,他其實已經拍攝了一部極端低成本的恐怖題材影片,只不過後期還沒完成。

於是他就帶著影片素材,乘坐一趟單程火車來到了倫敦。他找到專門服務露宿者的服務中心,裡面提供免費的圖書館和電腦等設備。

在國外,其實許多公共圖書館都會允許流浪、露宿者進入使用。多年前我第一次到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就被這所以學風自由反叛的學校震驚了,當時我震驚的地方就是發現,一個你一看就知道是露宿街頭的人,堂而皇之地走進圖書館,但是沒有任何人阻攔他,他就進去自己看書。其實,由於這些公共圖書館都是拿著國家公費或政府公辦的學校,他們有義務開放給所有公民。

而福塞爾,不僅在圖書館裡看書,還利用公共電腦設備剪輯好了自己的這部電影。電影名稱叫做《MYSTIC DEMON KILLER》,如果你有興趣也可以找來看看,是一部惡趣味的恐怖片,也可以稱之一部典型的cult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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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Henry Fussell

當這部電影上映後,居然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大家注意到這部電影居然是一位露宿者自導自演、拍攝完成的影片。電影上映時,福塞爾已經52歲了,有采訪者問他:過去幾年你是故意露宿街頭的嗎?

他回答是的,他想省下租房的錢來完成這部電影,也想讓自己更快樂一些,能讓他快樂的事就是完成自己的電影夢。

如果觀察全世界各地不同的流浪者、露宿者,你會意識到原來露宿街頭的人其實有著各種各樣的形態,絕對不是我們用一種狹隘的、典型的偏見,能夠籠統概括所有這些人。

這之中,可能有犀利哥這樣的人物,有沈巍這樣的人物,也有大衛·福塞爾這樣的人物……他們選擇在街上游走,也是出於種種不同的理由和原因。

有些是被迫無奈,沒有其他辦法;有些則是個人選擇,把露宿當成一種生活方式。

4.他們被擠壓到一個窄小的社會角落,沒有人看到,也不一定願意被看到

我曾經有一段時間非常關心香港露宿者的生存情況,還專門去觀察他們的真實生活,寫過文章探討,也因此認識了一些露宿者。

他們之所以流落街頭,都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有些人是因為房價太貴,或者找不到一份體面的工作,政府的廉租房也無法排上隊,那種老式的籠屋條件又太過惡劣。

相比之下,在街上風餐露宿反倒成了一種自由自在、天地廣闊的上乘選擇。

當然,關於露宿者究竟是自願還是非自願流落街頭,這一點常常引起非常大的爭論。

去年,英國的哈利王子與梅根舉辦大婚,婚禮就在皇室溫莎城堡進行。當時溫莎堡所在地區的一位英國保守黨的領袖,給當地警政部門寫了一封信。

這封信裡提到,溫莎堡旁邊的流浪漢、露宿者越來越多,這位保守黨人士認為這不是一個健康的事情,尤其現在正在舉辦皇室婚禮,當全球電視機鏡頭都拍向溫莎城堡,結果有這麼多露宿者在這裡,這難道不是給英國丟臉嗎?所以這段期間,他要求警政部門把這些露宿者清理出去。

同時,這位議員還表示,這些露宿者流落在城堡外,根本不是由於他們沒有其他辦法,而是自願選擇了這樣的生活方式,所以清理他們是具有正當理由的。

在他看來,這些人選擇了露宿的生活方式,就好像代表著是選擇了一種錯誤的、甚至是道德上有問題的生存方法。

可想而知,這封信件曝光後,引起了軒然大波。當時很多人也對他口誅筆伐,紛紛表示許多人選擇露宿街頭是被迫的,根本不是自願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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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關於「露宿」這件事,如果說它完全是一種自我選擇,可能就會忽略了露宿者真正面對的社會狀況。

但是如果非要強調他們完全是非自願的,則又會忽略了部分露宿者的確是自主意識下、或者有能力選擇的情況下,做出這樣自我選擇的情況。

恐怕目前並沒有可以完全一致,管理這些露宿者的辦法。可是,或許我們可以再問另一個問題,對於露宿這件事,是不是真的需要管理呢?

中國過去曾經有一套制度叫做「收容遣送制度」,自2003年的「孫志剛案」之後就被廢除了。

這套制度當時主要針對的就是剛才所說的所謂「三無人員」,簡單來說,就是在街頭路邊碰到這些流浪者、露宿者、無家可歸者,地方就可以把他們抓起來帶到收容所,強制遣送回原籍。

這整套做法基本上沒有任何社會福利或救助色彩,純粹只是為了控制人流,維護我們的戶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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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套辦法被廢除之後,現在施行另一套辦法,就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從名字上看似乎更加人道了。

然而,對於露宿者來說,他們現在卻面對這樣一個問題,除了社會應該用什麼樣的處理方式來解決他們的問題、協助他們之外,很多時候還牽涉到我們具體的每一個人對於這些露宿者的看法和態度。

很多人對露宿者依然嗤之以鼻,甚至很自然地認為他們是有精神問題,甚至和各種罪惡可怕的事件聯繫在一起。

但是,我們都忽略了,他們往往才是各種罪惡發生時的首要受害者,因為他們在街頭缺乏保護。

我親眼見過許多露宿者,他們和我們所謂的正常社會實在沒有太多交集。他們被擠到了一個極度狹小的社會角落裡,沒有人看到他們,他們也不一定願意被看到。

而許多人在考慮的,並不是如何幫助他們,而是如何清理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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