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十大检察厅亮相

在编制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最高检原业务部门共配备编制246名,改革后新设的十个检察厅已配备编制266名,并预留一些编制用于业务部门有计划调入、遴选优秀人才,人员全部到位后,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新设立的十个检察厅分别取代了原有的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部门,进行了重新组建。刑事办案机构也将实行捕诉一体新办案机制。

1月17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指出,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将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将进一步优化。

如何理解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

在1月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张军指出:“系统性,就是把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整体布局调整,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整体性,不仅最高检,而且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统筹考虑。重构性,原来的捕诉分开、控申分开,还有其他一些随着时代的发展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已不那么突出,我们要重新调整、重塑。”

捕诉合一设置刑事检察厅

这次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撤销原来的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和公诉二厅,这些都是根据检察机关针对逮捕、起诉两个监督环节设立的机构。这是捕诉分离的机构设置,即“我们检察机关内设的侦查监督部门,是对公安机关立案、初查认为可能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移送报请检察机关批捕,由这一个部门行使。批捕以后,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进行侦查,调查取证,认为确实构成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由公诉部门,经过审查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张军介绍。

这样的捕诉分离机制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但存在办案效率较低和监督实质化的问题,即一个检察院内,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往往由同一个副检察长分管,“我们能想象这个内部制约的效果会怎样。”张军说。

按照中央确定的“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精神,最高检按照案件类型组建4个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办理最高检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其中,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除第二、三、四检察厅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对下指导。第二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及对下指导,并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第三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国家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对下指导。第四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重点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特别是金融、证券类案件及对下指导。四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的内在逻辑清晰,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犯罪划分。

加大民事行政案件工作力度

我国司法制度中存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案件,但在以往最高检机构设置中存在“重刑轻民”现象,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机构包括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公诉二厅和刑事执行检察厅4个,但与民事和行政案件相关的机构只有民事行政检察厅1个。

但过去几年,民事申诉案件大幅度上升,远远超过了刑事申诉,行政申诉案件也有上升。因此,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中,民事行政检察厅被一分为三,分成民事检察厅(第六检察厅)、行政检察厅(第七检察厅)和公益诉讼检察厅(第八检察厅)。

“民事申诉案件过去几年大幅度上升,远远超过了刑事申诉,行政申诉也有上升。公益诉讼检察2016年、2017年经法律赋权试点,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很明显,民事行政检察厅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检察机关职权行使的需求。”张军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就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厅,几十年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始终以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开放发展为目标主线,着力筑牢民事行政审判领域的最后一道防线。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民事行政监督内容就涉及兼并破产企业和分流下岗职工、侵害农民工利益等重大社会民生问题。

何某等11人是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塔水村村民,2017年2月到湖南小埠浩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打工,分别从事保洁、保安、厨师等工作。因各种原因,湖南小埠浩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拖欠何某等11人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份工资共计75079元。经多次讨要无果,2018年12月初,万般无奈的何某等11人抱着一丝希望向北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北湖区检察院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承办该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并立即启动了对11名农民工支持起诉的程序。在仔细调查核实案情后,北湖区检察院立刻与湖南小埠浩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陈某联系,阐明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经营者的义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陈某终于答应想办法筹集资金发放何某等人的工资。2019年1月15日,何某等11人终于如愿领到了拖欠三个月的工资。

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人民检察院共办结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57.9万件,其中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监督意见27.1万件。

2018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后的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11.3万多件。其中诉前程序10万多件、提起公益诉讼3000多件,是两年试点期间的13倍、2.8倍。未来三五年还将是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多发、稳升阶段。

公益诉讼对于打击环境污染、保护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月以来,大青山沿线的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查明,有71家厂矿企业,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时间退出草原。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三家检察院向当地的国土局、环保局、农牧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清退厂矿企业。到2018年8月,71家企业全部清理退场,补植复绿了3400亩草原,清清湖水绿绿草原,得以重生再现。

除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还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广州市查获了一个利用工业用盐假冒加碘食盐的犯罪窝点,涉案销售数额达到12万元。法院判处被告人刘邦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虽然判了刑,但绝不能让犯罪分子发了黑心财,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销售额的十倍,处以惩罚性赔偿。该院向法院追加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刘邦亮支付赔偿金112万元。

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力度

最高检最近发出了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

据检察日报1月18日报道,最高检表示,教育部专门为此发出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前不久又正式回函最高检,拟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等。

2018年6月11日,首席大检察官张军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委会讨论了最高检抗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件。张军表示,在审判委员会上,他对一个性侵女童的案件,对证据怎么认定、行使,阐释了检察机关的看法,把规则讲清楚,提供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最后得出一个公正的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可,社会认可,有关方面也认可,“这也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优势所在”。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国有近3亿未成年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成年人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极端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被遗弃、性侵的案件亦常出现。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2015年年底,最高检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作为临时机构履行相关职责。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个设立少年起诉组,专门负责青少年犯罪的起诉工作。后来由此逐步发展,24个省级院、1400多个市县级检察院设立专门未成年人检察机构。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此次改革中,最高检积极争取,精简整合其他综合机构,设立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刑事诉讼法专门设有适合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检察机关的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从立案监督到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最后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既有特殊的职责,也有特殊的便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机构,有利于集中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于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铁路运输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为第十检察厅。

随着地方铁路运输检察院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转隶、铁路管理部门改制,原铁路运输检察厅主要职能弱化。为优化整合司法资源配置,最高检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撤销了铁路运输检察厅,其原有部分职能继续由其他业务厅行使。

鉴于原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两个部门的性质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和工作领域基本相同,职责、工作重合度高,此次改革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为第十检察厅。

同时,将原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到法律政策研究室,由研究室负责司法改革协调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整原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职能,设立第五检察厅。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最高检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第五检察厅,即此前的刑事执行检察厅。

对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权行使要上提一级,由设区的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基层检察院发现线索的,应当报设区的市级检察院作出处理决定。设区的市级检察院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将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第五检察厅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刑事执行检察厅主要职责是对看守所和监狱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这一类司法人员犯罪很多都与看守所和监狱相关联,比如刑讯逼供罪,就可能发生在看守所,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都与看守所和监狱有关联。把这一类犯罪由负责执行监督的第五检察厅来负责侦查,有其便利性。二是刑事执行检察也在改革。过去在看守所和监狱主要是派驻检察,检察机关都有派驻检察室。2018年,最高检在派驻检察的基础之上,推行巡回检察改革。对监狱根据监督的需要,在派驻检察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巡回检察,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派驻检察的弊端,有利于更加深入地发现监狱存在的问题。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巡回检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发现了一些过去不曾发现的问题。这对于推动监狱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扩大刑罚执行的效果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童建明说:“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是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目前的一种监督模式。巡回检察的优势是灵活性和机动性。把职务犯罪侦查放在第五检察厅,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来负责,因为它有一支巡回的力量,有案件的时候办案,没有案件的时候巡回,也有利于机构更好地组织力量推进这项工作。”

据介绍,在编制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最高检原业务部门共配备编制246名,改革后新设的十个检察厅已配备编制266名,并预留一些编制用于业务部门有计划调入、遴选优秀人才,人员全部到位后,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同时,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等综合业务部门也内部增挤了一些编制,业务部门人员编制达到400余名,体现了人员、力量向业务部门倾斜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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