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在宪法法院中有两位院长都是“自己人”,为什么还会被判重罪?

阿佩呀


宪法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审查各种法规是否符合宪法,对总统和高级公务员进行弹劾。而大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和判决下级法院上诉案件。

总统以下公务员以及宪法法院和大法院法官的违法案件,都由检察官负责调查,然后指控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

韩国的宪法法院和大法院从院长到法官,都不允许加入各党派,以示执法公正。


朴槿惠案件,是经过民众“倒朴”运动、特检组初步查明涉嫌亲信干政、贪腐和世越号沉船渎职后,由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秋美爱提出,在国会通过,然后递交给宪法法院。宪法法院9名法官,国会提名3人,总统提名3人,院长提名3人。弹劾总统案件时有6名同意,弹劾案即成立。弹劾朴槿惠时有8名赞成,朴槿惠被弹劾下台。在朴槿惠案件中,宪法法院完成历史使命。至于朴槿惠违反什么法,判什么罪,由检察院和法院来完成。

虽然宪法法院院长李贞美是朴槿惠任命的,上文己经提到并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弹劾总统须9名法官集体表决,院长并不能主导。

朴槿惠与大法院前院长粱承泰关系不错,但是朴槿惠案件由检方调查后,须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然后才能到大法院审理。法院只是审判机关,不是调查机关。朴槿惠的罪名都是由检方调查指控,法院根本插不上手。
说句实在话,朴槿惠当议员时力主弹劾卢武铉,



律师出身的文在寅据理力争,弹劾案才没有通过。而朴槿惠在国会对其违法事实进行质询和辩论时,均没有到场。可能朴槿惠认为己经对国民公开道歉3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并没有当回事;也可能朴槿惠处于惊慌失措当中。总之,没有到场辩论,事实即成立,弹劾案通过。在国会通过弹劾案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朴槿惠是失误的。

在韩国民众“倒朴”的运动中,无疑是韩国的一场“大地震”,这阵势朴槿惠好像是成为了“最大恶极”、“千刀万剐”之人,支持率迅速降至4%、2%,为历届总统最低。而在野党共同民党秋美爱等人,更是咄咄逼人,不仅力主弹劾朴槿惠,连朴槿惠提名的国务总理黄教安也要弹劾,逼迫黄教安淡出政治。与朴槿惠有关联的人纷纷离开,唯恐躲闪不及灾祸临头。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朴槿惠身陷囹圄之后,亲信逐一被逮捕入狱。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为了撇清与朴槿惠的关系,居然将其开除党籍,可见朴槿惠的名声已经到了何种地步。而韩国民众对朴槿惠愤怒,转化对文在寅的美好期待和“爱”,支持率达到84%的惊人数字。到了这个时候,也就意味着,谁为朴槿惠说话,谁就会遭至民众的反对,以及被弹劾,甚至是朴槿惠的下场。


即使大法院院长梁承泰没有为朴槿惠说话,也没有逃出被逮捕清算的结局。

韩国有一段被日本殖民的苦难历史,在韩国人当中就形成了两派,一派是对日本抱有强烈的敌对情绪;另一派是由于美国在韩国驻军,在美国的影响下,对日本采取务实立场。前一派的代表人物卢武铉和文在寅;后一派的代表人物朴正熙、李明博和朴槿惠。文在寅在朴正熙时期由参加反朴政治运动,而逮捕入狱8个月,出狱又被强制服兵役,使文在寅当检察官的愿望化为泡影。卢武铉当总统后,推动韩国出台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归属特别法》,就是要彻底清查亲日派的财产,在3000多亲日派的名单中,就包括朴正熙。卢武铉被逼跳崖后,其“影子”文在寅与“朴家”和李明博结下了刻骨仇恨。

实际上,这也是韩国两派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之所以介绍韩国的政治斗争和文在寅与“朴家”

的仇恨,是因为朴槿惠下台、文在寅上台之后,必然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清算运动,而这场清算运动要比以往的清算更猛烈。这一点外人都能看明白,韩国应该更懂,尤其韩国的政界。也就是说,韩国的政界人士没有敢出来为朴槿惠说话,包括宪法法院院长和大法院长。

但是,另一派就会认可失败、坐以待毙吗?也不是,他们在等待最佳时机对文在寅致命的一击。韩国的政治斗争会一直延续下去。


适情雅趣


韩国宪法法院八名大法官,有三名是朴槿惠亲自提名任命的,还有三名是李明博任命的。也就是说在韩国宪法法院里,有六名大法官,属于保守派。

弹劾朴槿惠下台案中,只要是有二名宪法法院大法官,反对弹劾朴槿惠,朴槿惠就不可能下台。当时,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是朴槿惠亲自提名任命的大法官。也是韩国首位女性大法官。跟朴槿惠可以说,政治立场相同,又是同为女性,年龄相同。


李贞美作为韩国宪法法院代理院长,就是为了朴槿惠投下反对弹劾票,那也是她的职责所在,没有人能够制止她,也没有人能够“清算她。如果说她有一点可能,她都会反对弹劾朴槿惠。

李贞美作为一名大法官,面对朴槿惠所犯下的罪行,能够表示赞成吗?什么是一个法官的良心?什么是感恩?李贞美在宣读对朴槿惠被弹劾有效判决书时,几次哽咽,泪流满面,就诠释清楚什么是法官,作为一名法官如何去感恩,什么是无奈。


朴槿惠在韩国宪法法院判决之前,所暴露的一部分罪行,就是铁证如山。朴槿惠自己,丧失了作为韩国总统的资格。因为韩国宪法法院,为了朴槿惠被弹劾下台一事,开了17次研究会议。弹劾朴槿惠的决定,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就是一时心血来潮;就是文在寅介入司法。而是八名大法官,根据特检组调查报告,最后不得已做出的一致决定。

要求朴槿惠下台,有1700万韩国民众。要求判朴槿惠死刑,或者是判处她无期徒刑的韩国人有50%以上。支持朴槿惠的人,不到2%。文在寅有什么本事让韩国民众,几乎全部同意,重判朴槿惠?


文在寅不是什么朴正熙,通过军事政变上台执政。他是民选总统。他在韩国不可能,也没有一点可能大权独揽,一手遮天。文在寅到中国访问期间,韩国媒体重点报道的是韩国记者,在中国被打消息。文在寅的行程,几乎没有报道。文在寅任命自己的外交部长康京,也没有获得韩国国会通过。他有什么权利,指挥韩检对朴槿惠进行“政治追杀”?

中国的朴粉小编们,经常拿朴槿惠一案说事,把韩国司法,说的都是一文不值,和完稀泥都得说,是文在寅政治介入朴案。给人感觉,没有文在寅,朴槿惠就不会进拘留所,就不会被判重罪。


让亲日媚日,反华坑华的朴槿惠,得到中国人民的怜悯同情;真正抗日亲华的文在寅,在华被骂。敢问?萨德反导系统是谁部署的?又需要谁撤掉?朴槿惠在拘留所里,能撤掉萨德反导系统吗?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对中国的危害有多大,是个中国人,难道不知道吗?

中国的朴粉,都是那么不堪,好赖不知吗?难道谁做出对我的国不利的举动,都可以用一句,“迫于美国压力”,就可以一了百了吗?人可以无知,因为无知者无畏。但是,人不可以无耻,明明知道是谁在害你,坑你,却还一味地逢迎,却还在替对方找借口。


没有朴粉小编们,哪来的朴粉。丧尽天良而不自知,天理何在?人格何在?

李明博和朴槿惠,统治韩国长达九年。提拔重用的官员,提名任命司法系统的官员,不计其数。

韩国宪法法院大多数大法官,都是保守派;韩国大法院院长梁承泰,及其大法官们,也都是李明博和朴槿惠亲自下令提拔重用的。当初,国会指派的“特检组”,也是朴槿惠亲自任命的。为什么经过调查,却指控朴槿惠犯有违宪,违法的重罪?


那时,文在寅在干什么?不过就是一名普通的国会议员吗?他有什么权利指挥韩检?

文在寅总统,如何能够在执政不到一年时间里,就收服韩国司法全部权利?可能吗?文在寅何德何能,一夜之间,就所向无敌。

文在寅执政不到二年,韩检上门调查,就来了三次。包括调取青瓦台文件和资料。文在寅总统,他的职权不在韩检监督之下吗?一个被韩检监督的人,哪来的权利和自信,去指挥韩检“政治追杀”,朴槿惠和李明博二位前总统。


韩国司法公正廉明,不会因为一些人的关系,整体影响司法公正。这就是韩国司法深受本国人民,普通老百姓信任的地方。也是保证韩国社会,走向繁荣富强的基石。


阿佩呀


朴槿惠之所以被判重罪,与宪法法院关系不是很大,而与大法院绝对有关。宪法法院只是裁定了国会罢免朴槿惠总统案合法,它只能在法律上褫夺朴槿惠的总统职位,而大法院才最终剥夺了朴槿惠的人身自由。题主的意思其实是两层:宪法法院为何、大法院又为什么都要为对朴槿惠落井下石?



第一,先说宪法法院的两个为什么。

客观地说,朴槿惠确实犯了大错,闺蜜亲信干政案,特别检察组的调查报告十几万页,人证物证俱全,可以说是铁证如山,在烛光集会的滔滔浪潮巨压之下,朴槿惠最终被迫公开向国民流泪道歉,平民崔顺实干政板上钉钉。这是作为总统的朴槿惠犯下的不可饶恕的天大错误。她确实辜负了选民的厚望,理应为她的错误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到底是主动辞职呢?还是等着被罢免?朴槿惠选择了后者。为什么?朴槿惠仍心存侥幸,一是认为自己虽犯了错但还没严重到要丢掉总统之位的地步,这就是律师柳荣夏所说的朴槿惠是后知后觉的意思;二是以为宪法法院中确有自己的亲信,比如李贞美代理院长,关键时刻可能会念及旧情而手下留情。可结果是,恰恰李贞美“恩将仇报”起了巨大的反作用。这又是为何?原因有二:



一是为了避嫌自保而摘清自己与朴懂惠的特殊关系,在汹涌澎湃的烛光集会面前,法律的天平怎能不打颤不倾斜?如果李贞美此时为朴槿惠说话,那韩国民众会立马将声讨矛头指向李贞美,成千上万口唾沫会瞬间淹死她,临退体的她能承受得起如此之重?不能;二是李贞美是朴槿惠的亲信但不是死党。韩国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圈子文化根深蒂固,一朝天子一朝臣。朴槿惠任命的官吏包括大法官,肯定是自己中意的,但绝不全是死党。何谓死党?利益共同体也!比如相互勾结坏事做绝,共同腐败坐地分赃,订立同盟共进退,拔出萝卜带出泥等等。如果朴槿惠与李贞美是这种性质的“自己人”,那关键时刻李贞美为了自救也得违心投反对票。事实证明,李贞美投了赞成票恰恰证明不是朴槿惠的死党,只是心心相印的那种泛泛的“自己人”。



第二,再说说大法院的小九九。

一旦朴槿惠的总统职位被剥夺,她就是一介平民,与大街上的修鞋匠没有多大身份上的本质区别。司法部门可放开手脚调查了,千万别说韩国是什么司法独立公正之类哄三岁小孩的鬼话,韩国复制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但终究是个半成品,是个三不象。有人竟然幼稚地认为,文在寅总统没有参与、无法干预朴槿惠案的走向,呵呵,其实朴槿惠事件是分两大部分:上半场是想法设法拿掉她的总统,下半场是不择手段把她送进监狱不得翻身。所有的幕后总导演就是文在寅总统。朴槿惠的国选律师(法院选派)蔡明星最近出版了一本叫《弹劾》的巨著,详细介绍了文在寅是如何构政治陷朴槿惠的。



文在寅率领在野的共同民主党打赢了上半场战役,手段是操纵民意与與论,表现形式是烛光集会;文在寅利用总统职务又打赢了下半场,手段是破格提拔自己的死党金命洙为大法院院长。这个连大法官资格都没有的地方法院院长,为何被连升三级提升为韩国事实上的二号人物?大家都心照不宣也。这个关键时刻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命,起到了事半功倍之效。还用文在寅点透吗?感恩戴德的金命洙知道自己该如何报答文在寅的再造之恩。果不其然,金命洙上任后,在朴槿惠案李明博案上额外用心,于是就出现了往死里整朴槿惠的节奏,出现了莫须有的加重判决,出现了韩国宪政历史上前总统在押状态下二审三审,出现了八旬高龄的李明博睡觉都带呼吸机随时都有猝死危险,而法院不批准其保释的可怜要求……


书中有毒


其实在朴槿惠下台的过程中,朴槿惠的“自己人”出力不小。可以说,在韩国局势动荡之初,就是因为一部分自己人的叛变,才使得朴槿惠的局势逐渐失控,最终被弹劾、甚至被判罪。

在朴槿惠倒台的过程中,很多朴槿惠的自己人比在野党还要“凶狠”。他们都迫不及待地踩朴槿惠一脚,以此同朴槿惠划清界限、证明自己的清白。

朴槿惠2016年12月9日被国会弹劾,2017年3月10日就被韩国宪法院罢免。在这个过程中,文在寅并没有上台,在野党也并没有把持韩国政坛、司法部门的重要职位。换句话说,朴槿惠就是被自己的执证党搞下来的。


“朴槿惠的好闺蜜免去她的职位”

其实这也是韩国党派斗争的老传统了,很多时候把总统拉下马的不是在野党,而是一些自己党派中的背叛者。毕竟执政党那么大,往往会有不同的派系,很多时候总统就成为党派的弃子。

而朴槿惠就是被各个势力抛弃的典型。这与她左右游离,但都有失分寸的外交政策有关。

朴槿惠亲俄的时候与相关国家交往过密,倒向美国的时候又倒得特别彻底。结果就是,朴槿惠里外不是人,韩国的左翼不喜欢她(萨德)、韩国的右翼也不认同她(阅兵)。



她在位的那几年韩国经济形式也不好,所以中间派系和民众也不支持她。这时候,她又出现了可以被攻击的缺点,在民众中的支持率疯狂下跌、甚至跌倒个位数。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青瓦台魔咒又来了。于是大家为了防止被清洗、防止被朴槿惠牵连,纷纷用落井下石的方式和朴槿惠划清界限。

这就是韩国人习惯的政治。每隔五年(总统任期),就会有一位总统被自己人抛弃。


注:至于朴槿惠到底是被哪一方最先背叛,这个真的不好说。

从实力来讲,可能是韩国的右翼势力(亲美)——因为朴槿惠下台之后,文在寅上台之前,萨德的部署不仅没有中止、反而加快。

这就说明,右翼占上风、而左翼占下风。


垂垂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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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韩国大法院首席大法官是总统任命,但是在“三权分立”的韩国,只有行政权属于总统,而行政机构却隶属司法部,也就是说,大法院的大法官可以“凌驾”于总统之上。

而作为独立于大法院的宪法法院,却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利。

2017年3月10日上午,以8:0通过的弹劾案,随着韩国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宣读:“我宣布,所有法官一致决定,罢免被上诉人朴槿惠总统。”的落音,朴槿惠成为1948年大韩民国成立以来第一位被弹劾下台的总统。



那么,2017年2月1日,被临时任命的代理宪法法院院长李贞美与被朴槿惠直接任命的大法院院长梁承泰,为何没有为朴槿惠开脱?而朴槿惠被判了重刑?

从2016年12月9日国会通过弹劾朴槿惠,再到2017年的3月10日,短短的90天,作为负责对法律违宪与弹劾审查的韩国宪法法院,就做出了足可以改变韩国历史的“世纪”宣判,通过了朴槿惠的弹劾案。

而韩国法律规定的弹劾审查期却是180天。



宪法法院代院长李贞美

从图片中,可以看到,弹劾朴槿惠的当天,李贞美未拆掉头上的发卷,就走进了法庭。可想而知,李贞美承受了怎样巨大的压力。而短短的90天里所做的通过弹劾决定,是否显得有些仓促?毕竟朴槿惠没有犯下叛国投敌之罪,弹劾朴槿惠的理由是否做到经得起细节的推敲以及时间的考验?

显然,李贞美心中没有充分的底气与过硬证据的支撑,但是来自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压力,以及来自如火如荼的民众大游行的汹涌澎湃,李贞美也不得不顺势而为。

仅仅过了三天,李贞美就退休了,之后不久,韩国大法院院长梁承泰也辞职了。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一降再降的只有2%支持率的朴槿惠,输在了民意上。而韩国民众恰恰是一个急功近利的不成熟的民族。从朴槿惠“闺蜜”案曝光伊始的四个月里,累计1700万人的烛光游行中,可以看出,在缺乏朴槿惠绝对证据时,宪法法院就通过国会弹劾朴槿惠案。

很大程度上,时任法官为了迎合难以平息的民众,而民众又恰恰被人为操纵。

那么,以这样的民意来决定政治事件,只能说是朴槿惠的悲剧,也是韩国司法界的悲剧,更是整个韩国民族的悲剧。



所以,朴槿惠被判重刑,不是她亲自任命的哪个大法官可以为之开脱的,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

  • 韩国司法的相对独立与追求;
  • 通过法律渗透政治的无奈;
  • 朴槿惠自身的缺陷;
  • 韩国民众的偏执;
  • 韩国亟待完善的民主体制;
  • 裹挟执政与在野党的角斗。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弹劾自己国家的总统而导致政坛与社会的剧烈动荡,直到罗列21项朴槿惠罪,被韩国地方与高等乃至大法院判刑33年,罚没款233亿韩元。


前大法院首席大法官梁承泰

这中间有“打着法律名义的政治报复”,也有法官一味地追求法律的威严与朗朗乾坤,当然,朴槿惠本身的固执与不配合也导致这场审判旷日持久。

其实,朴槿惠案的很多证据很薄弱,特别是崔顺实掌控基金会的资金,虽然是大财团所捐赠,但是朴槿惠本人未拿分文。

倘若朴槿惠组建一个强有力的律师团队,其最终结果绝不是如今的重刑,更不是任由检察院与法院的法官再三宣读审判书。

如今,参与朴槿惠弹劾案的宪法法院院长李贞美已经退休,而大法院的大法官梁承泰因为涉嫌制订法官“黑名单”与阻扰韩籍劳工索赔案被羁押。

那么,朴槿惠呢?虽然被“特赦”遥遥无期,但是逼人的贵族气质并未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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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感悟


这牵扯到了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韩国明面上的法律十分严格,无论总统犯罪之前与亲信关系如何,犯罪之后都必须依法处置;第二、党派之间的角逐和监督。前总统出事后的新势力会对总统的案件审理进行监督,不可能从中作梗,也不敢从中作梗。

韩国法院的庭审

朴槿惠的罪行是经过韩国检方证实的,无论是否为捏造,这些证据都已经被公认了,这样的证据在韩国法律判定就是有罪。不管朴槿惠曾经是什么身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法院只是执行者,无权做出人情上的判罚,就算是前大法院的院长梁承泰也不行。

朴槿惠

梁承泰在审理朴槿惠的案件后就辞去了大院长这一职务,但这并没有让他全身而退,即便他想退居二线,韩国检方还是把他拉了回来。2019年1月24日,梁承泰因涉嫌40多项罪名被韩国法院批捕,成为韩国政史上首位被捕的前大法院院长,这至少让韩国法院蒙羞数年。


韩国前任大法院院长梁承泰

梁承泰被捕并不是巧合,这是党派斗争的必然,就像朴槿惠之后,几乎与朴槿惠有关系的韩国政坛的大人物都被拉下了水,梁承泰也难逃一劫。朴槿惠被弹劾之后,韩国政坛发生的事件,逮捕的那些人,确实都有理有据,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但这更像是一场发生在韩国的政治势力清洗。

韩国党派之争

通过这些可以推断韩国的法律还算是铁律,只不过,可怜的是,这样的铁律成为了韩国党派之间斗争所利用的工具,甚至也成为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不知是该庆幸韩国的法律公正,还是该悲哀韩国法律被利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韩国党派斗争不止,韩国政坛的乌烟瘴气就一天不消散,韩国的行政和司法都会被蒙上一层抹不掉的“灰”。


黑先生1998


韩国宪法是傀儡宪法,是按照当年占领军美军的意图制定的。所以韩国历任总统下场都很惨,要么坐牢,要么自杀。这和青瓦台的风水有关,青瓦台后有一靠山,这靠山应在美国,所以韩国总统被美国欺负


作家谢金敏


祝朴槿惠新年快乐!



天籁琴音5885416


主要就是朴槿惠犯了众怒,连保守派自己阵营里的那些人都看不过去。在韩国,就保守派和进步派两个阵营的支持力度,大概六四开,保守派六成,进步派四成,如果按照正常程序,不管什么选举,基本上都是保守派完胜。在弹劾朴槿惠的那些宪法法官里面,大部分都是保守派,如果没有犯下众怒的话,正常来说那个审判应该是弹劾无效,但是由于朴槿惠行事太过离谱,脱离了正常人的思考范围,所以宪法法官里的那些保守派人士都投了赞成弹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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