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死女店主嫌疑人家長道歉,沒管教好孩子是我們的責任。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提問達人魔力俠


面對現狀,感覺非常難受,想責備痛罵,可有什麼用呢?事情已經發生!災難已經降臨,如何道歉也無法讓時光倒流,如何悔恨也改變不了事實!

針對這個事情,我只想談談,做為家長,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應該從幾個方面怎麼去教育,才能避免一些惡性事件的發生?

在談這個之前,我想明確一點:在生活中,我們每一個人都與周圍的人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也就是我們生活中社會中、人群中,就是一直宅在家裡也無法切斷與他人的關係。所以如何與人相處也就是每一個人都躲不開的一個問題。所以,在孩子自小的成長中,作為家長是對孩子最初的教育者,家庭的教育是奠定孩子一生為人處世的根本教育:

無論貧窮或富貴,我們都需要自小讓孩子意識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每一個人都追求幸福的生活,都有追求自由的權利,為了保證我們自己的安全和自由,我們必須尊重他人的生命,不能侵犯他人的安全和利益。

顯然這個事件中的三個孩子這個意識並沒有建立起來。

也許很多人在說他人事件的時候,能侃侃而談,一旦事情攤到自己頭上,則是利字當頭,忘記了自問一下自己該不該做?

很多青春期孩子出現的問題,其實早已經在孩子身上存在,只不過以前都被忽視了,在青春期這個特殊的階段開始彰顯出來,或者說爆發出來。

造成青春期孩子各種危險問題的原因,基本都是孩子沒能學會如何處理個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

在這起事件中,三個孩子吃了東西,沒有錢,也不敢和家人要,自己沒有生活來源,他們也知道不給錢自己也不對,心中害怕面對這個問題,可又不得不面對這個問題,自小沒有學會敬畏生命,沒有學會如何為人,更沒有法制觀念(是不是知道未成年犯罪也不好定罪,也不好說),他們看不到未來,既看不到自己的未來,也看不到他人的未來,只是看到了眼前的一點吃食。

阿德勒曾說“所有的罪犯都是懦夫,他們覺得自己不夠強壯,沒法依靠正常的方式解決問題,犯罪是逃避問題的表現。”

很多青少年犯罪都可以看到這一點,他們想當然地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了眼前的問題,沒成想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了更多更大的問題。

所以,孩子的為人不會“樹大自然直”,孩子的處事也不會“大了自然懂”,如果要想讓他們以後“自然直”“自然懂”,那麼在他們自小就必須接受到充足的陽光和水分的滋養,在他們小時就要開始用充足的言行告訴他們該怎麼為人處事。

有人會把這起事件歸責於鄉村教育的不夠,的確鄉村教育沒有城市教育資源優越,但是這不是教育資源的問題,幾乎每一起未成年人的案子都和環境或者他人有關係,但是又有哪一個人能和環境脫離了關係呢?又有哪一個人不和他人產生聯繫呢?同樣環境中的孩子有很多,也不是每一個孩子都會出問題,所以“產生問題的並不是環境,而是小孩誤解了自己在家中的處境,身邊又沒有人對他解釋清楚。”這是在該接受教育的時候,沒有能夠得到好的教育,這個教育的責任第一還是要歸於家長,其次是學校的,但是如果孩子自小在家庭沒有得到很好的基本教育,學校的教育很難起到好效果的。

所以,我們既然做了家長,就一定要盡到我們自己的責任,如何盡到呢?那就是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不溺愛、不忽視、不過分壓制,在孩子成長的過程,我們首要的是教他為人處事,同時我們自己也需要不斷地學習完善我們自己。

我們學會從小錯中學習、成長,才能儘可能地避免大錯的發生!這三個孩子已經鑄成了大錯!

(圖片皆來自網絡)


快樂庭院


大家都在指責孩子的膽子大,壞得厲害,但本案中大家有沒有人問問這三孩子為什麼晚上露宿菜市場,為什麼沒飯吃,僅為沒錢付3塊錢吃的引發血案?

他們為什麼連基本的生存條件都沒有,家長學校社區派出所為什麼不注意,救助系統呢?而且死者本人也有責,就遇到這種飢餓的孩子給施捨頓飽飯能窮死嗎?

當然這裡面的罪魁禍首百分之百的責任是家長,監護人不負責任甚至遺棄沒跑。

每個熊孩子的背後肯定有一對混蛋父母。

我家族中就有這樣一個被離異父母遺棄虐待的可憐智障孩子,14歲起就到處流浪,經常餓肚子,父母不積德,親戚誰幫孩子誰指責他們做父母的他們就恨誰攻擊誰,多次找派出所社區都不實在管,不懲戒,致使這孩子又流浪了。

所以不要一味地指責孩子,其實往往這些孩子都非常可憐,社會應當給他們改錯的機會,感化他們,給他們基本生存條件,關心他們,不要讓他們心冷,仇視社會。

必須嚴懲以離婚等各種藉口遺棄虐待孩子和智力殘缺家庭成員的惡毒父母,各部聯動嚴查嚴打,避免給社會製造不合格的接班人。


和平鴿29224


這種事情,僅僅由父母承擔責任就夠了嗎?三個孩子所在的學校,以及他們曾經的老師,難道就可以置身事外嗎?難道他們不應該為自己教出了三個殺人犯,而感覺到自責、羞愧嗎?


如果學校不對學生的失德、犯法行為負有任何責任,那麼,我們當下的學校教育,主要為孩子的哪些方面負責呢?僅僅只為他們的學習成績負責就夠了嗎?

如果,學校只對孩子的學習成績負責,那麼,在這種學校教育之下,教出一群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和殺人犯,就不足為怪了!


不可否認,家庭以及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起著極大的影響。但是,在分工日益精細的當今社會,學校才是教育的中流砥柱!而作為為社會培養人才的機構,首先注重的應該是“育人”,而不是“育才”。

只是,當下的學校教育,功利主義盛行,在“育人”與“育才”方面本末倒置。這才是近年來,各種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


姜丁粽子


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多的責備、謾罵,已經無濟於事,這件事情,更多的是,希望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家庭和學校的關注,如何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有一個正確的三觀和良好的心智,比他們有沒有出息,更重要。

縱觀案件,捂死女店主的三個孩子,最小14歲,最大16歲,還達不到18歲,16歲為女孩,他們有一定個共性,那就是,父母長期疏於管理,在外面打工,不聞不問,把孩子交給年邁的爺爺奶奶照顧,而年紀大了的爺爺奶奶,也沒有那個時間、精力去管教孩子,正是孩子們遠離父母,脫離父母的監督和管理,更沒有父母的正確教育,以及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缺父母的愛,導致孩子的三觀出現了問題。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如果父母致負責生孩子,而不管孩子,如此,則是害了孩子,如此,還不如不要孩子,如果父母長時間不再孩子跟前,放任自流,這樣的孩子,長大了,就容易走上歪門邪道,違法犯罪道路,因為,小時候,缺乏引路人,在他三觀樹立時期,沒有一個最親近的人,引導他、教育他,導致偏離了人生的正常軌道,最終導致殺人越貨,犯下如此罪行。

這些魔鬼一般的孩子,能夠走到今天,父母的監管缺失,是主要原因,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學校沒有起到正確的教育(如果學生的問題,反映給你家長,加強管理,是不是可以避免?學校做了嗎),最終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

道歉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事件折射出來的更多社會問題,去反思,並如果預防和杜絕此類悲劇再次發生,才是作為父母,或者學校和社會應該反思,並吸取教訓,做好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從根源上去制止,才是重中之重。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看到這個消息,我倍感難受!

幾年前,我們幾家人去東拉山大峽谷,路過五龍鄉,還在這所學校短暫停留過,因為要等待另一輛後出發的車,還在這個店鋪外面坐過一會兒,依稀記得,老闆娘很熱情,給我們抬了幾張凳子。

沒想到,幾個00後,竟然用殘忍的手段,殺害了這位店主!

不管怎樣悲傷,慘案已經發生,逝者不可追,剩下的事情,只能交給法律——雖然,我們可以預見,14歲和16歲的殺人嫌犯,不可能被依法嚴懲!

但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家長的表態,卻讓我們在慘案中,感受到了一絲溫暖。下圖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黃某的父親親手寫的道歉信

看這封道歉信,格式不對,也有好幾個錯別字,字寫得歪歪扭扭。很明顯,家長的文化程度很低,但很清楚,這位家長,有明確的是非觀,能夠將心比心,與受害人的親屬感同身受;有樸素的法治觀,所以才會說出“不可原諒”的話;同事,這位家長也有很強烈的責任感,一是承認自己沒管好孩子,有教育責任,二是原因盡最大的努力,讓死者入土為安,並彌補受害者家屬。

所以,單純看這位家長,個人以為,還是給這一起悲劇,添了些許溫暖!

但實際上,受害的女店主及其家人是受害者,就是這些施害者的父母,又何嘗不是受害者——他們一個方面要承擔起強大的輿論壓力,也必將面臨不可估算的經濟壓力,還將承受長時間失去孩子的痛苦——雖然這些,比起一個生命的離去,比起一個家庭頂樑柱的轟然倒塌,要輕許多,但從此以後,他們心靈上的道德歉疚,可能會伴隨終身!

事已至此,惟願生者節哀,死者安息!

但面對最近接連發生的多起未成年人暴力殺人案件,作為教育人,我還是想再次呼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刑法》中有關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不一定能夠減少犯罪(理論上是可以起到震懾作用的,我在頭條號上有文章專門談論這個問題),但卻一定可以彰顯正義!


三水三心


十五六歲,正值年少芳華,他們卻早早地選擇輟學,浪跡於社會中。說他們年少無知,什麼都還不懂,卻又敢做出如此狂妄的事。你說錯在誰呢?

01 錯在家長?

估計不少人會說他們的家長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誰讓他們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呢?

02 錯在學校?

也有不少人會說是學校的錯,錯在學校不好好教育這些熊孩子,沒給他們提供一個好的教育環境?



03 錯在社會?

也會有人說現在的社會太亂了,孩子過早地接觸一些不好的東西,譬如網吧和遊戲等,會影響他們心智的正常發育?

04 錯在女店主?

或許還有人責備女店主,作為一個成熟的大人,不應該因為3塊錢和別人爭吵,更何況還是三個輟學的未成年,所以是咎由自取?

05 錯在法律?

肯定一部分人會埋怨現在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不合理,而且已經成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傘,應該加大處罰的力度?

當然這不只是一方面的錯,而是眾多的錯誤積累在了一起,才導致不幸的發生!

既然悲劇已經發生,那我們就應該積極地反思,為什麼這類的事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我們要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出現呢?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這也不是一兩個人就能搞定的!


小Yang生活


怎麼這年頭奇葩這麼多?!!

我不說這件事

就說現在有個熱門回答

這是一個心理諮詢師的回答

這是一個心理諮詢師的回答?

這是一個心理諮詢師的回答!

天雷滾滾,轟的我三觀崩塌!轟的我天旋地轉!轟的我手都在發抖!

把責任歸結到學校…老師身上了

本來“磚家”、“噴子”說什麼

我都能一笑而過(悟空問答玩了很久,遇到過很多不一樣的觀點,那都無所謂,一笑而過就行)

最多心裡M兩句

但今天看的這個回答

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了

按照他的邏輯分析下

我覺得這件事情最錯的不是學生、不是家長、不是學校、不是老師

是他的責任

因為他是心理諮詢師

做的就是心理諮詢的事

發生這樣的事

就是他的工作沒有做好

如果他有能力在事前把這三個學生的心理問題治療好了

那麼這件事就根本不能發生了

對不?!!

我的天啊!要是這樣的人來做心理諮詢…

被諮詢的人

我覺得應該直接默哀3分鐘


阿阿阿杰


不用說,這件事又是不了了之。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都還有少教所,現在竟然殺了人連關都不用關了,這社會到底是幹什麼了。現在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因為心智不成熟,完全是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以有恃無恐。因為他們知道,少至偷竊傷人,大至殺人,他們完全不需要負責任,所以他們不但會傷害他們,連自己的家人也會殺害,而事實上太多人因為這些殺了人沒有判刑的未成年人為榜樣而一再出現未成年人殺人傷人的情況了,為什麼仍然沒有引起社會的注意。

其實只要做一件事,這些事情立馬就能消失九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同處,不會再有未成年人犯罪,而如果你覺得過重,那就減刑吧,未成年人犯罪殺人,判20年,對他們都會的震懾作用,但現在是什麼?現在是免罪,殺了人,用不了多久就放出來,還是一條好漢,這真是社會的悲哀,這讓廣大的守法市民怎樣安心讓自己的孩子走進社會?


我自橫刀向天笑1992


幾年前我有一次因為搬家沒有收拾好屋子,就和一個朋友去了網吧通宵。

看到好多小夥子在網吧裡打遊戲,都是十幾歲的少年,打的那個遊戲,就是莫名其妙的把路上的人扯出來一頓猛打,在遊戲裡搶車殺人無惡不做。

早上清晨出門的時候,我那個朋友還和我說,遊戲玩多了,會不會在現實中把現實當成遊戲,毫不客氣的把路上的人拖下來猛打,到時候可怎麼辦呢?

有些小孩子殺人,他根本不知道這是錯的,有時候是被社會情緒誤導了,往往覺得殺人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他不知道人命關天。

我總覺得媒體應該多引導小孩子積極向上的心念,還有一些軟件開發者,不能一昧的是為了讓人爽而爽,起碼有應該有一點點社會責任感!


花萼青鳥說玄幻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的孩子越來越聰明、越來越早熟,也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建議降低未成年定義年齡,對有些惡人來說,講道理是沒用的,必須得重罰,必須要有法律上的懲戒

警方表示這三個孩子還是有計劃的進行搶劫作案,第一天計劃落空後,第二天再次實施,最終用衣服將受害人捂了一二十分鐘致其不再動彈,但其“初心只是想弄暈了拿錢走人”,嫌疑人被抓時還不知已致受害者死亡。

新聞報道三個00後都是輟學,為了3塊錢與女店主發生口角,又實施搶劫,殺人。可憐的是女店主是一家人的頂樑柱,女店主的兒子也才14歲,這相當於毀了人一個家庭。可悲的是三個00後兩個不滿16歲,唯一一個16歲竟然是個女孩子,心腸也這麼狠。未成年人保護法也不知道保護的是什麼樣的人。

兩個男孩屬於14-16週歲的未成年人,對八大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搶劫、殺人都在其中。女孩屬於年滿16的未成年人,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從輕不死刑而已。

雖然國家現在保護未成年人有點過勁,但是對於命案的重視還是第一位的,沒有人命什麼都可能,鬧出人命就不會輕多少了。

還記得“消失的夫妻”嗎?

現在的法律對未成年保護太好了,我未成年犯法沒事 只有批評教育。我殺了人不會坐牢,因為我是未成年。在“消失的夫妻”中,就因為其中一名犯人是未成年,就沒被判死刑,但是那對夫妻又做錯了什麼,長達八小時?還是多久的凌辱,從我看到這篇報道到現在,真的感覺觸目驚心,即使我沒有看到那些畫面,但是從報道中都能想象得到,那時候是多麼絕望,這對夫妻新婚不久,生活剛起步,就被這飛來橫禍終結了。

犯了錯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懲罰,即便他們還是孩子,不要之看孩子的未來,受害人家庭的未來更重要

過去的一年,總能聽到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犯重罪的新聞,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成為了個別未成年人的免死金牌,“我們還沒有14歲,就算打死了人,也不用坐牢”,多麼現實。法律成了個別未成年人為所欲為的擋箭牌、保護傘,就像一個瘋子手裡拿著能要人性命的武器一樣,令人膽寒。

這三個因為3元錢而殺人的未成年,是真的目無王法,必須要重罰,加上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越來越嚴重,所以中國法律是真的該修改一下了。

如果法律再寬容的話,那真的就是在縱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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