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出嫁女20年后还回娘家要承包地,户口已经迁出去20多年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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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女人已经出嫁了,20年后已经还回到娘家要承包地。户口都已经搬迁出去20多年了,对这个事件大家怎么看呢?

对于这个事情,我们首先得看女孩子出嫁之前是否有承包的土地。因为在分配的时候,有的人已经出生了,那么获得土地的分配权也是有的。

那么在出嫁的时候,自己的那一份是否还在自己的名下?


如果条件允许是可以回到娘家,要这个承包的土地的

在土地法律里面相关的条例已经明确的表明了,假如嫁出去的人在户口当地没能够取得土地的经营承包权,那么发放土地承包的那一方,就不应该把他原来户籍那里发放的承包经营土地权,给回收了。

也就是现在绝大多数人面临的这种事情,以前在还没出嫁的时候,分配土地的时候,分配到哪一些土地可以拥有经营承包权的。

但是出嫁之后,在嫁到的地方,却没有取得土地的经营承包权。

这种情况下,在法律的层面来说,自己的经营承包土地权还是在娘家的,因为那时候如果分配有你个人的名额,就可以取得这个土地的经营承包权。


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对于现在实际的情况来说,我们农村里面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

所以当你嫁出去的时候,在农村里面的道德观念当中,你嫁出去了,那么这些田地自然就不属于你了,是属于你原来的家庭。

所以实际的情况基本上都是这样,当你嫁出去之后,在你名下的经营承包土地就算还在你的名下。但实际操作和收益都应该归到你父母身上。

以前农村里面还没有提起大的改革的时候,对于这些经营承包土地,很多外嫁的人并不怎么关心。

但是现在不同了,农村里面很多地方都开始拆迁征用。这个时候,名下的经营承包土地都会分得一部分金钱或者各种社会福利。

那么对于这个时候,大家就希望自己能够获得自己应有的这个福利和待遇。


要做亲戚就不要金钱利益。要金钱利益就不要做亲戚。

农村里面经常是这种情况,如果为了这个补偿征地补偿的经济利益争吵或者争执不下的时候,他们就会涉及到经济这个关系。

如果能够妥善处理,那么可能亲戚关系还会存在。如果不能够妥善处理,那么对于金钱的不让步或者是磕到底的情况之下,可能亲戚都没得做了。

每个地方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边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我们觉得还是希望大家能够慎重的考虑一下。


到底是亲戚之间的关系重要还是金钱重要?


农人莫小道


有的出嫁女20年后还回家要承包的土地,户口以经迁出20多年了,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亲身经历。

我也结婚20年了,户口也以经从娘家迁到婆家了。

而且在婆家这边我一直也没分着地,就在今年我们这边土地确权,娘家人喊我回家签字,这时我才知道娘家那边我的地没有抽回去。

根据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出嫁女虽然嫁出去20多年了,只要婆家这边没有分着土地、娘家那边土地肯定是应该有的,也有回娘家要土地的权利。

如果婆家这边出嫁女以经分有土地了,那么娘家那边你就没权利在去要土地了。

因为一个人不能拥有两份土地。


乡村平凡琐事


有的岀嫁女20年后还回娘家要承包地,户口已经迁岀20多年了,你怎么看?

这种情况就要看岀嫁女在婆家是否取得了承包地,如果没有重新取得承包地,娘家这个村,就应该有这个岀嫁女的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这一规定,如果岀嫁女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地,回娘家这个村要自己的承包地,是合法的,出嫁女的村,如果收回了她的土地是不合法的。

如果她在婆家取得了土地承包权,再回娘家要土地承包权,就不合理了。但按照咱们国家土地承包的年限计算,她是在九六年以后岀嫁的,肯定不会在婆家取得土地承包权。但不管是否取得了新的土地承包权。只要一方有了土地承包权,另一方就可以收回承包土地,一个人不可能有两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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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出嫁女20年后还回娘家要承包地,户口已经迁出去20多年了,你怎么看?我看合法合理。只要土地三十年没变,国家没收上去,她的土地依然是属于她的。

现在好多人思想还是很守旧,男女平等在农村还没有很好的落实,一些人总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女方一但出门,家里所有东西没有她的份,父母都这想法,何况哥兄弟了。

实际例子比比皆是,我认识得一个农村人家里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出嫁家里要很高彩礼,对女孩到男方家影响非常不好,没人顾及这些,只要彩礼给到位,其他什么都不重要。还好女孩子有福气,对方男孩非常懂礼貌,两人相处非常和谐。

而儿子整天游手好闲,家里给他取亲积蓄花光了,可这个男孩不知感恩,想方设法变卖家产享乐,眼看两位老人年迈种地是不可能了,自身生活都费劲,可这个好吃懒坐的儿子哪有能力养活父母,自己都费劲,于是要求女孩与她一同赡养老人,女孩比较孝顺,可女孩公婆不愿意,结果男孩把姐姐告上法庭,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政策来了,农村土地开发,家里接近20多亩土地给与补偿120多万元,弟弟自己想独自占有,姐姐本来没有打算要分补偿款,但看父母老了,连生活费都没有保障,这笔钱给弟弟,几年就败光了,所以姐姐坚持走法律程序,分得属于自己得土地补偿款,得到补偿款,亲情断了,弟弟不认自己,连身体不好父母也不理解,基本不相往来。


农人有话说


有的出嫁女20年后还要回娘家承包地,户口已经迁出去20多年了。承包地都是30年不变,生不添死不减。如果她在婆家已经取得了土地再回娘家要承包地就是胡搅蛮缠,户口迁到男方家就应该在男方家分地,村里取的媳妇就应该在村里分地。不可能让一个人两头占。重新分地的时候出嫁女都应该交出娘家的地分给新取的媳妇。


创汇社区


土地是国家付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农民必须有地,这没有那也得有,须由地方行政部门处理


徐岳风


国家正策谁能说/清 ̄个地方一个样,当权者说了算。政策归国、家,实权自己拿,百姓自己苦,问谁能说清,道理人人知,问谁说清楚。


用户7497598472256


不能够了,因为她不是原家庭主体,违背农村历史贯例。同时也没有相关法规依据。


老吉老吉


只要在她出生的分配到承包地,其父母没有上交发包方,她有权索要。


淡泊功利


户口巳经迁走了,如果有承包地,二十多年后来要也正常,如果没有承包地,那是无理取闹,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我们这里,户口迁走,就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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