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保劍生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判決有果陸良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保劍生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陸良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5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保劍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非國家 工作這一年 陸良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