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城鎮合同和全民合同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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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合同制實際上是很早的概念了,主要是指國有企業計劃內合同制職工。

1986年,國務院發佈了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明確在國有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不再實施原先的固定工、臨時工等稱呼。

最大的變動實際上就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了。可以說那是我們現在最早的養老保險基金雛形。

那時候一般是個人繳納工資總額的3%,企業承擔15%。

不過為了保持用工制度的穩定性,國家並沒有取消固定工這樣的制度。只是對新進的工人開始實施勞動合同制。

不過固定工還是有一定的隱形福利的,因為根據計劃進入企業工作的人員,因此國家提升了15%的工資性補貼。可以說當時的全民合同制工人,比固定工的工資待遇還高。

1992年開始,為了配合勞動法的出臺,國務院出臺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對所有企業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不管是固定工還是勞動合同制工人了。

從此開始,只要參加工作,用人單位就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就成了法定的要求。養老保險制度漸漸將過去依靠企業終身養老的模式改變了。

這也是國家為了推動國有企業資本改制的一項有力措施,否則國有企業有這樣大的負擔,根本無法增強活力。但後期一些地區操之過急,處理不規範,搞一刀切,產生了大批下崗工人這樣的情況。總而言之,養老保險制度還是對國家有利的。企業甩開了養老幫扶,增強了活力,我們國家進入了經濟增長的快車道。

企業城鎮合同制工人出現的比較全民合同制工人要晚一些。由於後期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我們國家開始湧現出一些私營、外資企業,同時伴隨著越來越多的集體企業出現。他們的用工也是需要到勞動部門備案的。

由於我們城鄉戶籍兩元化,為了區分兩類人員的區別,又出現了城鎮合同制和農村合同制兩類不同性質人員的用工。這兩類人員實際上在工資制度上可以一致,一些基本福利待遇上還是不一樣的,比如買斷工齡之類。現在一些地區仍然有沿用這樣的區別,那就是我們的失業保險制度。

城鎮戶籍參加社保,需要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個人部分,企業也需要繳納,一般個人不超過繳費基數的1%,企業不超過2%。農村戶籍參加職工社保不需要繳納失業保險,只需要企業繳納。

另外,有的文件還規定了,女性退休年齡都跟城鎮合同制工人不一樣。比如2001年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勞動部明確,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以定期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現在我們都執行的是城鎮女工人,退休年齡是50週歲。

所以,裡邊都是有很多歷史淵源背景,細讀一下還是非常有意思的。希望我們看到以前思慮現在今天的好,希望我們的國家繼續前進越來越強大,大家的福利待遇也越來越好。


暖心人社


城鎮合同工是民營的或者個體的職工。而全民合同工是國有企業職工。


甘熠敏律師


二個級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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