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什么物业公司还收费买卖呢?

奋发前行166168


物权法规定了小区的停车位是应该首先满足全体业主的需求,而不是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以题主不要搞错了定义。

一般情况下,小区的地下车位和私家车库,都是开放商自己建的,这个时候,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在开发商。开发商有权买卖和租赁,业主无权反对和干涉。

但小区的地上公共车位,有些是划分在均摊面积之内,而有些则是所有权在开放商的。
所以,已经算在均摊面积之内的,贵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有权管理和规划。

在管理和规划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所以物业就有权对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

当然,如果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没有算在均摊面积之内,那物业就更处置权了。

如果大家都乱停乱放,岂不是一团糟。

所以,必要情况下,还是由物业来进行管理比较好。


佛系妈妈育儿


《物权法》当中是没有规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只是规定了车位、车库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求,但是具体的归属问题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并不能将小区车位一概归为业主所有。

1、地上车位

如果是小区当中的地上车位属于谁,需要看地上车位在建设规划当中是否算作了业主购房时的公摊面积当中,如果算作了公摊面积,那么就相当于所有业主一起购买了地上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并没有列入公摊面积当中,那么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可以将车位管理权交由物业或者自行出售、出租。

2、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一般分为开发商自行建设的车位,一般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也不属于公摊面积当中的车位,一般产权属于开发商由开发商进行处理。

3、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属于城市人防工程当中的一部分,其产权比较特殊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它的使用管理权一般是交由开发商行使的,并且国家是支持并鼓励的。需要注意的是人防车位不能买卖只能租赁,并且由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

所以,在有些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可以收费买卖车位的,但是需要由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如果没有就是违法行为。


东友律师事务所


小区地上、地下停车位一般均为规划设计确定的,並纳入工程造价之中,售房后均应该归业主所有,如果小区没有设计停车位,而开发商私造的,属违建,应折除……。

原居民小区仅水、电、气是民居大楼的配套工程,隨着社会的发展电视、通讯、也成为民居的配套工程……。

隨着居民汽车的普及,居民区建设地上地下停车位己成为现代居民小区规划设计不可或缺的配套工程之一,並将地上、地下停车位的造价纳入工程总造价之中,售房后为业主共有,否则将产生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将房售出后)产生将地上、地下停车位建在属于业主花钱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为开发商所有,並出售,这显然是开发商的侵权行为,产生物权方面的混乱,另外开发商为管理停车位,以及利益的扩大化,不经业主协商、许可,就给业主委派物业公司,从而掌控管理小区的物业的同时管理地上、地下的停车位,这是明显是管理方面的混乱……。

地下、地上停车位大多数规划设计时己设计确定,並纳入工程造价之中,因此该类小区的地上地下的停车位无疑为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将此类地下停车位再出售,属二次出售停车位……。

停车位的混乱现象,是设计不到位、对物权法误解、还是有关钻法规的孔子……。这或许都有可能……。

其实这问题好解决,今后将地上地下停车位,一律纳入工程设计造价之中,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不允许开发商在没有设计停车位而私造,私造属违建,可拆除……。


波茨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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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要看停车位的性质。如果是产权车位,开发商是有权买卖的。

1、地上停车位

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开发商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的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

4、人防工程

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5、产权车位

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取得产权的业主也有买卖权。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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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近几年大家为啥对物业越来越反感,一个事停车收费的问题,一个事服务质量,关键一个业主还没法投诉它们,它们感觉这个业主不好会变着法子整你,现在国家出台法规不交物业费就是违法,为啥你们不站在业主的角度看看。法律都说了地下属于全体业主,这啥它们在门口装两个栏杆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收费,这个和强盗有啥区别


婷婷新


1、规划区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库)可以出让、出租;2、占有业主公共绿地、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3、物业公司可依据各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有偿收取停车服务费;4、非规划区内的共有车位收益扣除必要的停车服务费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Salijia


不管法律规定没规定。小区的一切都不可能是物业公司的。所有权应该是全体业主。业主有权力让物业公司滚蛋。而物业公司没有权力让业主滚蛋。物业公司所有的收费必须由全体业主同意。否则是违法的。物业公司是业主花钱顾来服务的,而不是管业主的。物业公司不要喧宾夺主。物业公司是市场化行为,是谁强迫普通百姓和穷人用物业的?社区为什么就不管了?


春晓guo


新时代新型的黑恶势力非你莫属物业公司


16741989


现在小区都没有地上停车场,那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出售合法吗?生活小区应不应该提供免费停车位,国家住建部有法律规定吗?


东方龙55953259101


早点取消,物业老百姓安康,老百姓平安。物业在小区里划上停车位就要钱。老小区都是回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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