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原副市长周春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鸡西市原副市长周春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4月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鸡西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春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周春雁担任密山市政府市长,密山市委书记,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为掩盖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煤炭销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提到,周春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扭曲政商关系,严重破坏任职地区营商环境,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周春雁1964年出生,鸡西本地人。曾担任鸡西市信访办党组书记、主任,鸡西市恒山区委书记,鸡西市农委党委书记、主任,密山市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出任鸡西市副市长。2019年2月被免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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