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方家属撤诉 林生斌: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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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斌(资料图)

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方家属撤诉 林生斌:感谢大家

林生斌最新的微博截图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今天(2日)消息,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等三原告3月18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被告的起诉。

2018年5月,林生斌等三原告将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等九家被告起诉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25日,杭州中院@杭法观微 就该案发布情况通报称,三原告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存有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遂依法裁定驳回其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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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林生斌等三原告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被告生命权纠纷一案情况通报(二)

本院审理的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于2019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六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已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也已全面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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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焕晶(资料图)

杭州“保姆纵火案”案情回顾

2016年9月,莫焕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賭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财物,并找借口向朱借款,上述钱款均被莫赌博输光。

2017年6月21日晚,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定采取在朱小贞家中放火再帮助灭火的方式骗取朱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借钱。

2017年6月22日4时55分许,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1802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

2017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蓝色钱江”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放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上海市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等人的财物。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莫焕晶经预谋在高层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放火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犯放火罪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对莫焕晶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莫焕晶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2018年9月21日,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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