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为何普遍采用碳基生命?

有机体在其组成上必然高于原初物质的简单构成,它应该具有复杂的自组织结构,而复杂的组成意味着该种物质应该是数量众多的化合物即高分子化合物,而在已知的元素中,碳是最具备这一条件的。从化学角度分析,碳原子最外层有4个电子,既不容易失去电子也不容易得到电子,故相对稳定,但是却有利于每个炭原子与其它原子形成稳定的4个共价键,而且碳原子之间也可以形成共价键,既可以形成单键,还可以形成双键和三键;多外碳原子可以结合长长的碳链,也可以形成碳环,这样就为形成大分子提供了条件。碳族还有硅(Si)、锗(Ge)、锡(Sn)、铅(Pb)等元素,它们原子的最外电子层上也都有4个电子,在这些元素中硅(Si)的分布较广,但是在常温下,硅的化学性质太不活泼,除氟气、氢氟酸和强碱外,硅不跟其他物质起反应;另外,它很难像炭原子一样形成多种价键,故难以形成大分子,基本难以聚合成大原子量物质,这些原子量较重的炭族元素在自然界中分布相对较少,更难以形成大的分子。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使炭原子易形成在自己引领下的自组织,而这就是有机化合物。按照从简单到复杂,有机体的形成主要经过两个阶段:有机小分子的形成阶段和有机大分子的形成阶段。

不过,碳原子对有机分子的形成只是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它要真正形成有机分子还需要有其它元素的配合,为何会这样哪?根本原因在于——有机分子的结构和形状需要一些相应的极限粒子在其有机分子周围予以支撑和粘和,而这些极限粒子需要适宜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0度)才能形成。在地球早期,有机小分子是溶于水中的无机物通过吸收地球表面的紫外线、闪电等能量子而形成极限粒子的,然后通过极限粒子的支撑和粘和,使周围的碳原子及无机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有机大分子的形成与有机小分子的形成有些类似,但相比而言,有机大分子的形成条件更为苛刻,它需要有足够条件的能量子和相应安全的环境。因此,有机大分子的形成需要宇宙有个相对长时间的演化过程才能形成。

宇宙为何普遍采用碳基生命?

有机物的自组织是在碳原子的引领下形成的,这种自组织在自然界中依据炭信息所能接受的信息源状态而聚合成种类繁多的有机大分子。由于碳的结构特点,使其具有无限构成性,故它可以与外在原子有机聚合成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分子,这种大分子是在碳原子信息与周围信息源的不断交互过程中实现的,这个交互过程所不断形成的大分子应该具有越来越维护自组织的特点来,也就是说,它所不断形成的有机大分子就会越来越不易分解并具有相对独立存在性。这样,不断形成的有机物在其构成上不仅已超越了初在物质的反应性,且已经随着有机物的越来越复杂而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适应性。

适应性是大自然进化的极其光辉的一环,分子及高于分子的物质会通过适应性而能随着环境的改变不断调整自己的结构和成份,而这种调整是有机的,调整后的物质存在应该更具有活力和稳定性。原初物质也是能够随着环境而改变自己,但是它的这种改变往往意味只进行着简单的分解和重组。而适应已经不是物质自身的本性,它应是复杂物质所形成的类似于电脑指令程序的简单类程序。简单类程序是一种被动程序,这种程序缺乏较强的指令功能。有机分子的类程序主要体现在以有机体作为载体的信息(能量子)按照有机体的构成方式,不断地进行有规律的运作流转程式上,而这种有规律的运作流转程式就是能量子集合成相应极限粒子以形成对有机分子的支撑和粘和的程式。有机分子的类程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引导碳原子与其它原子形成共价键,合成具有稳定结构的有机分子。在自然随机法则下,有机分子中碳原子很难自行寻找到其它原子进行结合,此时能量子将会按照该有机分子的类程序进行流转合成相应的极限粒子,通过合成极限粒子获得相应的空间为碳原子与其它原子的合成创造条件。(2)维持有机分子的结构稳定。由于有机体分子往往具有长长的链条,这使其在结构构成上严重依赖周围极限粒子对其结构和形状的支撑,但由于周围极限粒子总会因其周围的质量或性能质量导致分解,使有机体分子有可能因此而失去部分支撑而导致结构变化,而这种结构变化会进一步导致该有机体分解或者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有机分子的结构需要不断进行稳定有序地合成相应的极限粒子进行相应的弥补,以维持有机分子的稳定,此时仍然需要类程序发挥作用,有机体的类程序将使能量子按照程式不断进行极限粒子的合成,以弥补缺失的极限粒子,以用来维持有机体结构的稳定。

有机体的这种类程序即适应性是如何形成的哪?这首先需要我们回到本书第四章第二节中重新认识下原子的结构:“原子内也充斥着巨量的极限粒子,它是由原子核、电子、极限粒子混合构成的实心体”。在统一信息论原子模型中,即使最简单的氢原子,其空间也充斥着数量约为10

72个的极限粒子。那么,分子量巨大的的有机分子其内部必然到处充斥着远比基本微观粒子数量大得多的极限粒子,以此维持有机分子的稳定结构。在这儿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有机分子是如何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形成如此巨大的分子结构的哪?很显然,单纯仅靠能量子一个个粘和形成而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即使按照最短极限时间5.39121×10-44秒形成极限粒子,那么,仅氢原子也需要5.39121×1028秒的天文时间,更何况还需要提供支撑有机分子稳定的大量极限粒子,用以粘和原子形成稳定的结构。因此,有机分子的形成一定需要较大的能量子组合即能量子流进行系统供应,然后以组合的方式系统加工成极限粒子才有可能。而从地球形成早期的环境来看,由于太阳、地球也提供了足够的太阳光、地热、闪电等能量子,使地球上到处充斥着这种能量子流。这样,在当时的情况下(假定组成有机物的各个原子已经形成),碳原子的周围必然会因能量子流不断被加工成极限粒子而形成对其它原子的粘和,而这种粘和的成功需要有如下几个条件:

(1)碳原子与其它原子形成共价电子对;(2)碳原子与其它原子的距离足够近;(3)足够量的极限粒子用以粘和原子形成稳定结构。

以上是形成有机物的先决条件,缺一不可。如果碳原子与其它原子之间具备这种条件,那么,它们之间将通过能量子流形成相应极限粒子予以粘和形成稳定的有机结构;反之,则不提供能量子流,而不能形成极限粒子予以粘和,从而就不会形成有机结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有机物形成所需要的能量子流与计算机的能量子流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假如我们把提供能量子流的情况视为高电位势并标记为二进制“1”的话,那么,不提供能量子流的情况就可以视为低电位势并标记为二进制“0”。由此可见,在有机体的形成过程,有机体实际上就已经基于自然本身而形成了逻辑电路,而这种逻辑电路造成了能量子流的序列组合,形成了类似于计算机程序的类程序,而与计算机程序具有一致性。不过,类程序是基于自然而形成的,它的指令性功能还不甚明显;而计算机程序是人工设计的,具有明显的指令性。不过,这并不影响它们本质上的一致性,人工设计的程序只有真正体现为自然法则,才能很好地应用于自然。这样,基于自然原因而形成的类程序就由此而诞生,物质世界因此而出现了适应性法则。

宇宙为何普遍采用碳基生命?

有机体这种类程序具有不同于一般无机物的特征,它甚至已经萌发出了自主性的萌芽。不过,类程序毕竟仅是基于自然而形成的被动程序,指令性功能相对较低,更不具备主体性,但它会引领着有机物演化成更加高级的有机大分子并导致生命的主体程序最终诞生。类程序是物质内化的萌芽,也是宇宙精神的萌芽,这是宇宙演化关键所在,萌芽的内化意味着生命体的即将诞生。蛋白质、核苷酸等物质就是扮演着这种关键角色。

由此可见,碳元素对适应性和类程序的形成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这个作用是其他元素所难以代替的,故自然界的生命形式主要是碳基生命。人类对外星生命的探寻也应该以碳基生命为主,而没必要在非碳基主体存在上考虑过渡(全文参阅《在之演化》、《先锋小镇•新文明乌托邦》)。

除此以外,宇宙有没有可能还有一种更加特殊的主体存在——非生命形态的主体存在哪?

理论上完全可能,这儿有两种情形。首先,我们所主张的超生类就是一种超越生命的非生命主体存在,但超生类是通过对生命界的超越而产生的,是生命界的过渡后的类型,他们与生命体脱不了干系,故可称之为超生类。其次,则与以C、H、O、N为主要元素构成的生命体不同,宇宙可能存在另外一种以其他元素为主构成的非生命形态的主体存在,即非碳基主体存在,他们不是一种过渡类型的非生命主体,而是原发的原初类型主体存在,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非生命主体存在,我们把他们称之为非生命主体存在,并统一称之为非生命主体界,或称之为非碳基主体界。非生命主体界是地球人完全无法现象的,因为对他们的理解不仅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参照物可以分析研究,但是对他们的存在也不能忽视,如果这种极为另类的主体真的存在的话,可能会对生命界甚至宇宙产生难以想象的影响,特别是在他们发展到高级形态后。

据此,我们可以把宇宙主体界划分为生命界(碳基主体界)、非生命主体界(非碳基主体界)、超生命界(超生命主体界)等3种类型(如图66)。根据主体形态的发达程度的不同,还可以区分为初级形态和高级形态。生命界和非生命主体界属于主体界的初级(低级)形态,而超生界则属于主体界的高级形态。在生命界(碳基主体界)中,还可以分为地球生命界和外星生命界,其中的地球人和外星人分别属于这两种生命界的高级形态。地球人和外星人尽管在各自生命界中拥有最高地位,但基于生命的局限性和脆弱性,作为生命形态的地球人和外星人仍然只能属于主体界的初级形态。

宇宙为何普遍采用碳基生命?

基于上述观点,我们发现生命体无论多么高级,文明到了何种程度,他们只能起到构建主体界的基础作用,只能属于主体界的原初形态。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包括人类在内都只能归属于同一类型,即他们都属于主体1.0阶。事实上,除了功能性有很小的差异外,就生命体的局限性而言,人类相比其他生命体并没有什么优势,甚至在生命的生存能力、繁衍性、寿命都方面不如许多低等生命,人们凭什么就是“万物灵长”?人类有什么资格把自己定位为“生命2.0”,这种观点除了说明狂妄自大外,还能说明什么?正确的分类应该是:整个生命界均属于“主体1.0”,单细胞生命可定位为“主体1.1”,人类(包括外星生命人)为“主体1.9”。所谓的“生命3.0”的准确定位应该是“主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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