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出租車“改頭換面”繼續拉客 順城交警依法處罰


報廢出租車“改頭換面”繼續拉客 順城交警依法處罰


3月29日1時許,順城交警大隊值班民警趙世鵬接到群眾舉報,在順城區新城路豐城街有一臺牌照為遼DK1908出租車存在涉牌嫌疑。值班民警趙世鵬、曹宇立刻趕到現場。

到現場後,民警看到多臺出租車將一臺嫌疑車輛圍在中間。民警對該車進行檢查,同時對該車駕駛人竺某進行詢問。

比對車架號後發現該車為已報廢車輛,真實號牌為遼ED523X,該車於2015年7月已經報廢。車窗上的檢車貼以及保險貼均為偽造。

在鐵證面前,駕駛人竺某對自己駕駛報廢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二款,《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第三十條第三項,順城大隊依法對駕駛人竺某處以罰款1500元,吊銷駕駛證,收繳機動車的處罰。

駕駛、使用拼裝、報廢等非法機動車上路具有重大安全隱患:容易衍生大量的假牌、套牌等違法行為,嚴重侵害群眾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秩序;車輛自身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極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眾及駕駛人自身生命和財產安全;車輛不能投保,沒有保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容易出現肇事逃逸、難以落實賠償等一系列問題,社會危害性極大,廣大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撫順交警呼籲廣大市民:不要購買、駕駛拼裝、報廢車。同時,為確保公安交警部門能更加有力、準確地查處此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廣大市民朋友要積極提供有關信息和線索,讓非法車輛無處藏身,共同營造對拼裝、報廢等非法機動車嚴管嚴處的良好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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