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2000元买下“病危怪鸟”,将其医好,专家说:不得随意收养


曲散人尽情犹在,悲欢离合话世事,欢迎各位“小主”来到裕丰人间说。野生动物的价值让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贩卖它们谋取暴利,从而导致野生动物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在青岛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鸟贩子贩卖了许多“名贵”鸟类出售,其中有一只“尖嘴病危的小怪鸟”被一好心女子看中,并花费了2000元买下,准备放生,医好后才知道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于女士是青岛人,自小就非常喜欢鸟类,长大了也是如此,每当碰到受伤的小鸟,于女士总是自费将其医治好,然后放生。这天她正好路过一花鸟市场,看到一鸟贩子正在卖鸟,其中有着一只受伤的“小怪鸟”,眼看着就要死去,嘴巴尖尖的,和电视中见到的老鹰一模一样。出于爱心的于女士,就想着将其买下然后放生。

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于女士花了近20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因为其受伤非常的严重,于女士买下之后立即联系了农业大学的老师进行救治,救治的过程中,这只“怪鸟”不时排出绿色的物质,而且脱水严重,老师说救活的可能性很低,也是在救治的过程中于女士才得知这只“病危的小怪鸟”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猎隼别名,猎鹰、兔鹰、鹞子,在中东,拥有极品猎隼成了当地的身份象征,隼类的贸易驱使人们捕捉而导致种群数量下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可以像歼击机一样在空中对飞行的山雀、百灵等小鸟进行袭击,追上猎物后,就用翅膀猛击,直至猎物失去飞行能力,从空中下坠,再俯冲下来将其捕获。

听闻此事之后,于女士自觉地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毕竟是一级保护动物,再怎么样都要将其治好,于是又再次找了几位农业大学的老师联合进行诊治。就这样在几位老师的配合下,猎隼的状态明显回升,原本灰蒙蒙的眼睛也变得很亮。

随着猎隼的状态慢慢的好转,于女士打算将其带回家好生的看护,直到可以放生为止。但此时一些专家却说:猎隼是一级保护动物,且生活习性与之家中有着大不同,不能单独带回家收养,而且不能私自随意买卖,如果导致其死亡,则会受到处罚。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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