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一门心思“擒”老赖,难料再遇赖中“赖”。女子轻信茶馆所识的朋友,一步一步地陷入套路。

案情回放

马锋(化名)本是一名无业青年小伙,因酷爱喝茶常常出没于成都的茶馆。

2016年底,马峰照旧在成都某茶馆喝茶时,偶遇了从事基金工作的白月(化名)。交谈之间,马锋向白月谎称自己曾任某旅游景区管理局的处长,现已辞职与朋友合伙开办投资公司。一回生二回熟,两人因常聚这间茶馆且聊得非常投机,就成为了朋友。毕竟马锋曾任要职,伴随交际的加深,白月也逐渐对身边这位“大佬”朋友充满了敬意。

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2017年1月的一天,白月带着做融资的一位朋友在茶馆与马峰相见。因帮忙融资成功有可观的提成,白月见面后就向马峰这位“大佬”游说,尽力促其找到合适的融资渠道。

白月

峰哥,这是我的一位朋友王维,他是干融资的。

嗯,你好。

马蜂

白月

我上次跟我这个朋友一起融资,成功之后有相当可观的一个提成。峰哥,你这边门路多,可以帮着多介绍点儿。

嗯,这个融资确实需要门道,成功了这个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

嗯,峰哥,大家有钱一起赚,只要咱们一起联手,这个利益分红是不会少的。

嗯,如果想要干好这个融资,确实需要更多的人脉。

马蜂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尽管白月把朋友融资的事情讲得头头是道,并把利益的大蛋糕比例也摆上了台面分享,马锋仍然故作镇定,继续伪装好“大佬”应该有的气魄和表现——总是对投资的态度三缄其口,不作正面回应。

三人一直谈到了当天下午,白月的这位朋友因事先离开,白月、马峰二人继续呆在茶馆喝茶。听闻茶馆的老板多次提到马锋的社会关系网很广,白月认定其“上面有人”,于是就把别人拖欠自己20多万外债的事告知了马锋,请求其帮忙追债。

白月

峰哥,刚刚我朋友在,不好意思说,其实兄弟最近苦啊,有个朋友借了我20多万外债,一直拖欠着不给。要了好多次都要不回来。峰哥人脉广,能不能帮帮我。

嗯……我认识几个朋友,或许可以帮上忙…

那就拜托峰哥多留心了。

此时,马锋的狐狸尾巴才慢慢伸了出来,他欣然答应帮忙。

回家以后,马锋便开始绞尽脑汁细致谋划追债的事情。接下来的几天,马锋频繁与白月交谈。

小白啊,上次你跟我说了那个事情之后,我就一直放在心上,我有位在省上某机关任要职的朋友,我托付他找一个“靠谱的人”出面去收账。

谢谢谢谢,峰哥,真的太感谢你了。

咱们这么好的兄弟,我可以担任收付追债收账费的保证人,如果这件事情办不成,我就把费用全部还给你。

这是哪里的话,峰哥,还多亏你帮我。

白月碍于追债心切,同时也看到马锋的诚意,但因短期内拿不出约定好的25000元收账费,就答应暂时先付10000元,后期补上。两人再次相聚在茶馆,在茶馆老板的亲眼见证下,交付了10000元,打上收条,同时白月写好委托书交给马锋。

然而,马锋所承诺的一切压根就没有兑现,他拿到钱之后就挥霍一空。一段时间过去以后,依然毫无追债结果的讯息,白月逐渐对此事产生怀疑。她多次主动找到马锋让其退钱,马锋再次编织各种理由推拖,甚至玩起了失踪,再也无法联系。无奈之下,白月选择了报警。

2017年4月,马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犯罪嫌疑人马锋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锋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本期检察官

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靳瑞岭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马某财迷心窍,利用被害人白月急于追债的心理,屡次编织套路骗取钱财,而在面对被害人请求还款时仍拒不悔改,依然一意孤行,最终遭受法律惩罚。

仔细梳理整个案件始末,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行为行径的目标都指向了被害人的收账费用,已经明显表露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同时,嫌疑人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一茬接着一茬地设局,编造谎言,最终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但在归案之后,马某的家属已经代替其退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现在民间借贷讨债难的问题在社会上已经越来越严重,愈发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全国各地,因为追债甚至产生了各种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其背后同样也暗藏着套路。很多债权方因为频繁遭遇老赖,加上自身经济状况的局限,无赖会选择一些非正常渠道去追债。显然,这是与法律背道而驰的,更是谁也不愿看到的结局。本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受害人迫不得已地动用社会人脉资源,遇事不够冷静,容易听信传闻,最终遭遇“赖中赖”,让自己身陷囹圄,着实令人叹惋。

追债路上的重重骗局:遇上“老赖”欲哭无泪

追债,是个技术活儿。那么,如何避免此类追债悲剧不再发生呢?

首先追债要本着“合法”、“有效”的原则。合法追债,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讨债;而有效追债是指债权人在预期的时间内把钱款全额或大部分追偿到位。其次,切记不要听信追债有捷径,更不要轻信公权力会私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合理理性维权,而非盲目讨债,遇事多冷静思考,谨防再次受骗。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傅泽涛 主编:张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