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方半小時碰瓷兩次 “敬業”的“戲精男”又進派出所

3月16日,媒體報道過一名“戲精男”碰瓷訛錢的事情。時隔半月,記者昨天從鄞州交警大隊再次聽到了這名碰瓷男楊某,他重操舊業,半小時內,在同一個地方“演出”被兩輛車子撞倒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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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晚上6點半,鄞州交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寧穿路碧水豪園門口,發生一起小車和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在事故現場,一名身著皮夾克、手提拎包的男子稱,市民許先生駕駛的本田越野車在轉彎時壓到他的腳了。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這名男子聲稱不用去醫院檢查,只要求賠償現金700元。

駕駛員許先生說,他在行駛時毫無感覺,雖然有所懷疑,但沒有證據證明這名“拎包男”存在碰瓷行為。於是,民警在核實身份信息後,讓雙方第二天到交警隊處理。

出人意料的是,半小時後,在彩虹北路波特曼酒店門口,又發生一起小車和行人相撞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主角又是那個“拎包男”。

報警人陳先生稱,事發時他正駕駛車輛起步,突然發現有人往他車上靠,然後就堅稱陳先生的車子撞到他了,要求賠償現金300元。陳先生不同意,並報警處理,對方就一直罵罵咧咧。

同樣的伎倆,同樣不要求去醫院檢查,同樣都是索賠現金……接連半小時發生這樣兩起事件後,民警對“戲精男”進行控制,並移交給轄區派出所處理。

事後調查發現,該男子姓楊,遼寧人,今年35歲。3月16日下午,在鄞州區四明中路都市森林小區南門附近,楊某用同樣的伎倆碰瓷了一輛寶馬車,並被鍾公廟交警中隊識破。

半個月內被交警證實有三次作案,且屢教不改,這一次,等待楊某的,必定是法律的嚴懲。(通訊員章煜記者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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