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個動作 新昌大媽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2019-04-02 09:35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陶東燁 通訊員 吳鋼

因为一个动作 新昌大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你好,因為你交通違法了,請出示身份證,接受處罰。”4月1日上午,在新昌縣上禮泉村牌坊對面公交站牌附近,交警發現一位中年婦女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當即將她攔下,進行批評教育以及20元的處罰。

面對交警的執法,俞某某先是有些不屑一顧,反覆強調只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了一小段路程,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當交警多次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並接受處罰時,俞某某不僅不予配合,還突然啟動電動自行車,想要逃離現場,結果被交警攔下,並收繳了電動自行車鑰匙。

俞某某見狀,下車用手指著交警索要鑰匙,並伴有抓撓交警的行為。見自己索要鑰匙未果,俞某某越來越激動,說話的語調也越來越高,動作幅度也越來越大。

突然聽見“砰”的一聲,俞某某竟然把交警的警務通摔在了地上。由於俞某某妨礙交警執法並故意損壞執法裝備,現場的執勤交警當即控制了俞某某並報了警,隨後與城西派出所民警一道把俞某某“請”進了派出所,接受調查。

因为一个动作 新昌大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而55歲的俞某某不僅不配合交警執法,對於城西派出所的民警也相當不配合。當派出所民警進行了兩次口頭警告,並亮出了手拷時,俞某某還是坐在自己車上不肯下來。“大不了我給你20元錢好了,我又沒犯法。”眼看事情越鬧越大,俞某某先是提出拿20元錢平息這個事情,遭到拒絕後,又把之前撒潑的那一套拿了出來。“我這就死給你們看!”俞某某一邊激動的大喊,一邊向轉盤方向跑去。派出所民警和執法交警見狀,只好合力將俞某某控制住,送到城西派出所接受調查。

在城西派出所接受記者採訪時,俞某某說:“當時心裡想想20元錢可以買不少東西了,腦子一熱就做了傻事,現在想想蠻後悔。”因妨礙執行公務,該女子被行政拘留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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