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前兩天有粉絲私信問:“我工作7年,工廠一直沒給買3金,現在能不能讓老闆補交或賠償”

看到這個問題,開始也是一臉懵逼,不是“五險一金”嗎?怎麼變成3金了?能不能要求補繳呢?趕緊翻法條、查資料。今天分享給大家,看看法律怎麼規定的。

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其實,單位(企業)應當給職工繳納的不僅僅是三金,繳納“五險一金”是每一個單位(企業)的法定義務。

《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除了《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都規定了: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應當為職工繳納“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除了“五險”,國務院印發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了,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18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20條規定了極少數例外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並且住房公積的最低繳費比例,單位和職工均不得低於5%,也就是說,如果勞動合同簽訂工資3000元/月,那麼公積金至少應當從工資中扣除150元,單位繳納150元,一共300元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

由於,社會保險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各地繳費基數不一。今天以中部某地級市,十堰市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為例,列舉其“五險”的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7%,個人繳納0.3%。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部由單位按照0.4%和0.5%的比例繳納。

並且,上述保險的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303元。經濟越發達,則繳費基數越高,但是繳費比例大致相當。

既然,單位(企業)有這麼多繳費義務,但是實際工作中,就是遇到了不繳費的老闆,該怎麼辦呢?

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這屬於典型的勞動爭議,根據《勞動法》79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必須先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也就是通俗講的“勞動爭議仲裁前置”。

對於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在15日內到法院起訴。逾期沒有起訴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過一般企業老闆都會為了拖延支付賠償的時間,故意到法院起訴,如此又得幾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五險一金”作為單位(企業)的法定義務,無論如何是躲不掉的,通過勞動仲裁也是鐵板兒釘釘,肯定能打贏的官司,即便是用人單位通過起訴也好、上訴也罷,對於沒有繳納的,終究需要等額賠償給勞動者。

繳納“五險一金”,是所有企業的法定義務,拒不繳納可要求賠償!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和單位(企業)存在勞動關係,才能主張以上權利的哦!沒有勞動關係那麼一切都是空談(比如大部分工地上的民工、退休返聘人員等)。

下一期,將給大家分享關於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勞動仲裁所需時間,裁決的效力,以及申請執行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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