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這個市三名幹部被處分!

自省委部署開展“嚴規矩、強監督、轉作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以來,合肥市各級各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嚴明紀律規矩,不斷加大整治力度,有力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現將合肥市紀檢監察機關

近期查處的三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典型案例

通報如下

通报!这个市三名干部被处分!

一、肥東縣白龍鎮青龍廠社區原黨總支書記許良玉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

經查,2016年,白龍鎮青龍廠社區朱某申請危房改造,其戶口性質為非農業,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規定。時任社區黨總支書記許良玉對該戶危房改造審核把關不嚴,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朱某被上報為危房改造戶並享受危房改造資金1萬元。2018年11月,許良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取消朱某危房改造戶資格,並追回違規領取資金。

二、肥西縣花崗鎮人大副主席汪愛民、紅堰村主任陳修巖違規報批土地使用項目問題。

經查,花崗鎮紅堰村與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林地流轉合同,用於林業生產。2017年,該農業科技公司在生態紅線範圍內申報建設項目,陳修巖未經村委會研究同意,擅自將該項目上報花崗鎮;分管花崗鎮農林工作的汪愛民,未經研究、核實直接批准該項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4月,陳修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9月,汪愛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廬江縣礬山鎮磚橋村黨總支副書記洪家良在申報貧困戶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

經查,洪家良在辦理貧困戶申報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到位,未準確提供磚橋村村民王某不符合評定為貧困戶的真實信息,導致王某在2016年至2017年曆次貧困戶及人口動態調整中,沒有及時清退出貧困戶範圍,直到2018年扶貧監督檢查發現後才被清退。洪家良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流失。2018年10月,洪家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某違規領取的扶貧資金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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