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消防处罚、罚款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有何依据?

禅静清宁


根据此次机构改革方案通知,公安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责调整到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从今往后,应急管理部主管全国的消防管理工作。

各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管理的具体办法就包括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所以说,以后的消防处罚、罚款等就可能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了。

《消防法》就是执法的依据。

可能急需抓紧修订《消防法》。原来这项工作,法律授权实施主体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现在,实施主体变成了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法律上要做修订,在法律上予以确认授权。

社会消防管理不能出现空档。在机构改革和法律尚未调整到位时,公安派出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完全到位后,什么工作干谁干就理顺了。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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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问的非常好

自从消防武警集体改制转业到地方之后

之前消防检查、消防处罚的强势部门,突然不见了

大家突然不知道这块肥肉现在谁管了

今天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一块蛋糕到底谁来管

首先看应急管理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也就是说,原来归消防武警的消防管理原班人马就地安置在了应急管理部。

同时,把消防设计图纸的验收,划归住建部管理。

原文中有这么一句话: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近日,关于消防检查验收落下实锤。

本周四,天津住房与建设委员会低调建立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我们都知道,通知的字越少,信息量越大这是否就意味着原属“应急管理部”中改制的消防武警不再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

小编不放心,请教了一位多年耕织于消防工程的朋友,得到了肯定答复小编继续查询了住建部网站、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和四川的住建厅网站,未找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的设置。

也就是说从目前来看,天津已经明确了消防管理验收的部门和权限,2018年12月25日边防武警和边防公安交接,不同的是边防武警就地转业改制进入边防公安,本次消防验收最大的变化就是消防验收不是那一帮武警的老人了。

消防管理职能归应急部,也就是大家所关心的消防检查。工程验收归住建部。新的消防法出来,应该一切就尘埃落定了。生逢乱世唯独考证可以独善其身

有不同意见的小伙伴可以给我留言,我们可以继续讨论。


张工教育咨询


应该还是以前的消防队,现在的应急管理部门吧


风动乾坤


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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